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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 肖像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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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hifi 发表于 2016-4-5 09: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肖像描写

——路思·安琪肯

对新闻报道的探讨越深入,我就越赞成一位作者说的这句话:“没有乏味的题材,只有乏味的作者。”这跟那句老话有异曲同工之妙:“别看说什么,要看怎么说。”当然,大干世界,所有的话题都已见诸铅版,而且毫无疑问还将继续下去,因为每一个题材都可以在某些地方找到市场。但是,稿子能否有个地方卖出去,则要看作者遣词造句的功力了。文章的风格时尚就像服装的款式一样,时时在变;但不论是昔日的文坛巨匠,还是当今的畅销书作者,都有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掌握了生动形象的散文技巧。

并不存在什么魔法仙术能保证初学写作的人写出的人物血肉丰满,肖像描写真实动人,跃然纸上。但有些办法能帮助初学者磨炼出敏锐的观察力,从而使描写能力得到提高。萨姆塞特·毛姆在他的《总结》中说得好:

许多写作者好像根本用不着观察事物,他们照着自己幻想出来的形象的现成尺寸来塑造人物。这些人就像制图员,对着一堆堆古玩收藏摹绘人像,从来没想按照活生生的模特儿来画人。而我一向都是以活生生的模特儿为蓝本的。

在评价自己的文学生涯时,毛姆认为他早年学医很有收获。作为一位年轻的医生,他不但见过显出不同骨骼结构的赤裸裸的人体,还见过连一丝人的尊严的虚饰都没有的各种情感。这种关于生活的最原始状态的经验在这位年轻医生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蕴藏在他的潜意识里,需要时呼之即出。很早以前他就培养了我相信每位认真的作者都应该具备的能力:对凡人小事的不同凡响的观察力。

你注视一张脸时,都看到些什么?如果笼笼统统的只看到两只眼睛一对眉毛,一个鼻子一张嘴,那你的观察力得好好磨炼磨炼。你应该学会像一个医生,或者最好像一个艺术家那样看东西。(毛姆碰巧二者兼备。)你要看到大小、颜色、形状和相互间的关系。“人物一上场就描写”,这句写作的老生常谈毛姆可是认真对待的。他能通过穷形尽相的描写,塑造出许多令人难忘的人物。谁忘得了他《人性的枷锁》中的米尔德丽德呢:

她又高又瘦,臀部窄小,胸脯像男孩……,她五官纤小端正,蓝眼睛,额头又低又宽。在维多利亚时代,由于莱顿勋爵、阿尔玛·泰德玛,以及其他成百个画家们的潜移默化,世人都把这种脸型看作是一种希腊型的美。她头发似乎很多,梳理得特别精心考究,额前留着一些她称为亚历山大式的刘海。她的脸毫无血色,薄薄的嘴唇很苍白,细嫩的皮肤带点淡淡的绿色,甚至脸颊上也没有一点红晕。她牙齿非常好看。工作时她小心翼翼,生怕把手弄坏了,她那双手又瘦又小,白净白净的。招呼顾客时,她总是带着一种厌烦的神色。

谁又能忘记他的短篇小说《雨》中的那个传教士呢?

他沉默寡言,闷闷不乐;你会觉得他那和蔼可亲的神情是他以基督精神强加给自己的责任。他生性孤僻,甚至暴躁。那长相也堪称一绝。人特别的高特别的瘦,长长的四肢松散地接在躯干上;两颊深陷而颧骨又高得出奇;那副死气沉沉的模样会使你吃惊地注意到,他的双唇竟是如此的丰满,充满性感。他头发留得很长,深陷的眼窝中,又黑又大的眼珠流露出一种悲剧的神情。他的双手,手指又大又长,很好看,给人一种很有力量的感觉。但是他最突出的一点是让你觉得他就像一团被压抑的火,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又使你隐隐觉得不安。他这个人可是一点也亲近不得。

就这点来说,谁又能忘得了《雨》中对妓女莎狄·汤普森的那段神情毕肖的描写呢?

她有二十七岁吧,很丰满,俏中带着粗野。身穿白色的衣裙,头戴一顶大白帽,脚上穿着白色的高统小山羊皮靴,靴顶上的白色棉袜里鼓着胖墩墩的小腿。她向麦克菲尔医生嫣然一笑。

一次又一次,每当毛姆把哪个人物第一次带上场时,他就让我们眼见其人。毛姆自己承认说他对研究分析人简直入了迷。

有时他发现自己注视着人们,看他们像哪种动物……

在他们每个人身上他都看到了绵羊、马、狐狸或者山羊。

显然,《雨》中的戴维森夫人,即传教士的妻子,使他想到了绵羊。

她穿一身黑,戴着一条金项链,上面垂着一个小小的十字架。她个子很小,褐色的头发没什么光泽,可梳得很考究,几乎看不见的无边夹鼻眼镜后面,一双蓝眼睛很是引人注意。她脸长长的像绵羊,可一点也不让人觉得蠢,反倒显得格外机灵;一举手一投足像鸟一样的敏捷。最值得一提的是她的声音,高亢刺耳,毫无抑扬顿挫,听在耳朵里硬梆梆的乏味,就像风钻无情的喧嚣声搅得人心神不宁。

《人性的枷锁》中那位老处女,家庭教师威尔金森小姐使毛姆想到一只猛禽。

她的眼睛又黑又大,鼻子有点像鹰喙;侧面看去样子有些像猛禽,但正面一看,却很讨人喜欢。她经常笑眯眯的,但嘴巴很大,笑的时候总是尽量不露出那口大黄牙。然而,最叫菲利普觉得难堪的是她脸上粉抹得厚厚的。

毛姆的描写入木三分,但绝非他一人独擅此道。所有第一流的作家都致力于使自己的描写能力精益求精。他们善于突出人物的个性并用文字表现出来。同样的这些人物个性,漫画家是用夸张的线条来表现的。像作家一样,漫画家也从平凡中挖掘出奇特。任何一位初学者,只要养成了这种鉴赏力,笔底就能高出一筹。这种善于分析的鉴赏力练得出来吗?我想是可以的。

在你还没有写出多少题材不同的小说之前,可能会发现自己老爱在一些千篇一律的标签上打转:所有的眼睛都是“棕色的,闪着琥珀样的光”,所有的人都“五官棱角分明”。去年,在一个写作班上有个学生把每个主要人物都写成有双“钻蓝色的眼睛”。他对一种颜色的偏爱在文学上也是有先例的:弗洛波特写的大部分是蓝色,而爱尔兰小说家乔治·莫尔又特别钟爱灰色。

为了防止描写流于类型化,就得多掌握些专门用语。在描写服睛时,除了说眼睛是蓝的、灰的、绿的、淡褐色的、棕色的、紫罗兰色的或颜色多变外,你还能说出哪些词?你可以考虑眼睛的模样——圆眼、杏仁眼、东方人似的丹凤眼、细长眼、双眼皮,等等。眼睛的位置又是怎样——靠得近,离得开,还是端正适中?是突出的浓眉下眼窝深陷,还是像昆虫似的两眼暴突?很可能,所说的一样也不是,但多注意眼部的各种不同模样总是有好处的。眼睛的大小怎样?大眼睛,小眼睛,还是刚刚好;瞳仁扩张,缩小,还是正常?眼睛的状况也应该注意。是健康的眼睛——明亮有神,眼白清澈,还是“病”眼——爱流泪,红丝密布,发炎流脓或者眼白发黄?眼睛周围又是怎样——黑眼圈,还是松眼泡,眼睑有没有镶饰、着色,或是描边?睫毛和眉毛又是什么样子?睫毛是长是短,密还是疏,曲还是直;颜色是深是浅,是假睫毛还是没睫毛?眉毛是直是弯,扭曲不齐还是拔得细细的,是自然的还是用眉笔描过;是像傅满州①那样的尖眉毛,还是像玛琳·黛特丽②那样形如双翼的高挑眉毛;眉头在泪管上方还是两条眉毛连在一起,像一条长长的、毛茸茸的破折号横过鼻梁上方?

薇拉·凯瑟在《保罗之死》中对保罗的眼睛细加描摹:

他的眼睛里闪着一种歇斯底里的光芒,挺惹人注目。他像演戏似的有意识地运用这种眼神,这在一个男孩子身上使人觉得特别不舒服。眼睛的瞳仁异乎寻常的大,好像他是个颠茄剂的瘾君子,但他那种呆滞的目光却不是颠茄剂的作用。

同样,弗·纳博科夫在《普宁》中对丽莎的眼睛也格外注意。

其实她的眼睛是一种清澈的淡蓝色,映衬着乌黑的睫毛和淡红色的眼角,而且还微微朝上翘,两边像猫一样有着淡淡的几道鱼尾纹。

初学写作者一般会觉得鼻子比眼睛、睫毛更难写。我想原因是不是有两个:初学者对鼻子一些基本形态的名称不熟悉,以及能用来描写鼻子的颜色词有限。乔叟在磨坊主的鼻子加了一个疣子,罗斯丹③笔下的西哈诺呼吸器官长得可笑,麦考柏先生的鼻尖又被狄更斯点上了红色。还有些什么词可以用来状摹鼻子呢?多得很。首先我们来看看一些鼻子的基本形态,或者说一些具有特征的人物形象有助于你的记忆:广义地说,鼻子有鹰钩鼻(形如鹰喙——常见于巫婆),罗马鼻④(鼻梁高直——狄克·托莱西⑤),贵族鼻(给人一种贵族的显赫之感)、朝天鼻(翘鼻子)、蒜头鼻(状如大蒜——w·C·费尔兹⑥)、雪橇鼻(塌鼻梁,鼻尖曲起——鲍伯霍普⑦)、狮子鼻(又短又宽,有点上翘,像狮子狗的鼻子)、扁平鼻(像职业拳击家动过手术的鼻子),此外还有直的、宽的、细的、肉墩墩的、断鼻梁的,等等。形态之外,当然了,鼻子的颜色范围可以从米色直到粉红、红和紫色(及其所有的近义词)。鼻子的状况也可以做文章——长麻点、露青筋、斑驳、肿大、流鼻涕。

精明的作者在描写鼻子时也能独有见地:詹姆斯·乔伊斯有“鼻子的翅膀”之说,纳博科夫说普宁的鼻子是“一个光溜溜的胖鼻子”后来又要他“戴上那副厚重的玳瑁边老花镜,镜架下面鼓出他那俄国土豆样的、滑溜溜的鼻子。”而且,他还给一个老人安了个“臃肿的紫鼻子活像一颗硕大的山莓。”

描写嘴唇时作者首先想一种颜色并在红、紫色组里找——至少不久前还这样做。现在,色调不合的唇膏在先锋派中如此风行,使他可能会在黄色组、最淡的绿色组或者蓝色组中寻找词语。嘴唇可能丰满也可能细薄,弓形的上嘴唇可能线条鲜明(像“勾魂美女”时代的西达·芭拉⑧),也可能完全看不见(像凯瑟琳·希伯恩和贝蒂·戴维斯⑨);嘴唇的形状(更确切地说是嘴形)也可宽可窄。“宽厚”的嘴形意味着性格可爱豪爽,而薄的嘴唇则使人觉得吝啬小气或刻薄卑鄙。牙齿能够自成话题。闪亮还是斑驳,整齐还是参差,细牙还是暴牙,重牙还是掉牙。而且,有时还有上下颚之分。今天的作者要是把女主人公写成齿缝如沟,他指的是两个牙齿(通常是门牙)间缝隙很大。在乔叟时代,齿缝宽则有淫荡之嫌。他给巴斯妇安了一张齿缝如沟的嘴,他的读者一看就明白写的是一个荡妇。而且一点不错,她自己承认嫁过五个丈夫,这就证实了读者的揣测。

耳朵、头发、脖子、手臂、脚、姿态、体格、音调、手势的描写都被这个那个作者用来当过人物性格的线索。为什么要叫初学写作者广泛阅读,原因之一无疑就是要向第一流的专业作家学习怎样描写得神情毕肖。研究文学大师们的散文使我们看到:最平淡无奇的题材也可以写得富有奇趣。记得有一次有人给我一篇关于蜗牛养殖的文章,而我读后还当真喜欢哩!那位作者实践了这条规则:题材越明确清楚,文章越生动活泼。写拔牙,没几位初学者能吸引住读者的兴趣,但弗·纳博科夫行,而且在《普宁》中做到了:

一股暖烘烘的疼痛渐渐代替了麻药留下的冰凉和麻木,他那张被毫不留情地摧残了的嘴仍还是半死不活地不听使唤,但知觉在渐渐恢复着。过后几天里,他都在为自己身上亲密的一部分不见了而哀伤痛惜。他吃惊地发觉自己原来这么喜欢自己的那副牙齿。过去舌头就像一头胖乎乎滑溜溜的海豹,在那些个熟悉的礁石间扑腾滚爬,查巡着一个破损但还安全的王国的疆域,从洞穴跳进海湾,爬上这块乱石,探探那个窟窿,在同一个旧缝隙中找到一丝甜海草;可现在,所有的标记荡然无存,只有一个大大的黑洞洞的伤口,一片牙床的未知领域,恐惧和厌恶又叫人不敢去探查。而一套上假牙,就觉得像是一个可怜的头骨化石给安上了一个素不相干的人笑嘻嘻的上下颚似的。

不错,乏味的题材是没有的。

译注:

①傅满州,Fu Manchu的音译,三十年代在美国很流行的一套侦探小说中的一个著名华人侦探。

②四十年代的电影女明星,她主演的影片现被视为经典。

③罗斯 (Edmond Rostand,1868-1918),法国诗人兼剧作家。他的《西哈诺·德·贝热拉克》一剧为他赢得了世界性声誉。这出戏很受欢迎,主题为爱情与友情的矛盾。男主角西哈诺相貌丑陋,但才华出众。

④罗马鼻(Romannme),一般译为“鹰钩鼻”,其实应为“高鼻梁,略显钩状”,在此直译,以别于上文的“鹰钩鼻”(aquiline)。

⑤报纸连环滑稽漫画中的一著名侦探,后搬上银幕、电视。

⑥美国早期幽默片电影中一位为人们喜爱的丑角演员。

⑦一位英国出生的美国喜剧演员,1979年曾访问过中国。

⑧⑨三位都是美国著名女影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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