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0 G& E, L/ h" L( t" y" B7 T q+ O教科书上的“民族唱法”大体由三个组成部分,西洋声乐的发声方法、部分地方戏曲的发声方法和青海、陕北等几个地区的山歌发声方法。“民族唱法”和民歌的关系也很微妙。按理说民族唱法和民歌应该是关系密切的。但在代表中国音乐最高学府的中央音乐学院《民族唱法考级曲目》开列的二百余支曲目中,只有不到二十几首民歌——江南民歌仅江苏的《茉莉花》一曲,还集中在较低级别的备选曲目。而这二百余曲目中最大一部分比重都是所谓的“红色经典”。“民族唱法”又能说有多少契合民歌的民间性呢? 9 `+ l, i: n% v' A) N' ]3 m; v) @0 c" m# {
更有意思的是,在民族唱法的所有定义中,每一种解释都承认所谓民族唱法是“借鉴”了西洋美声的唱法,难道超短裙印有大红“喜”字就是民族服装吗?这也很值得怀疑。而西洋声乐的因素,“各族人民”是怎么“自己创造”的呢?这个所谓“民族唱法”既没有传统性,没有民间性、原生性,那到底是什么民族的?如何民族的?除此之外,戏剧唱法又怎么会跑到各族人民自己创造的民族唱法里去?1 M3 ~1 n' @; Y+ @+ q! g7 e8 v4 ^2 J! N
( I z" c& K" U5 J. y+ z
1983年上海市文化局和上海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举办青年演员独唱评奖活动,鉴于诸多参赛歌手的演唱方法、技巧和风格各异,一时间大赛组委会难以准确界定相互间的差别和等级。参加评委工作的音乐专家在听取上海音乐学院周小燕教授的建议时,周小燕便依据国内当时声乐界的现状和声乐艺术发展的历史沿革,初步提出了以“西洋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三种方式进行分类的方法。1 i3 B% m; i" c L1 I%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