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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p) W0 u2 l6 @ 音乐表演是音乐的再创作活动。通过乐器的演奏,人声的歌唱,以及包括指挥在内的多种艺术手段,将乐曲用具体可感的音响表现出来,传达给听众,以发挥其社会功能。它是音乐创作与音乐欣赏的中介,是音乐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指挥家、演奏家、歌唱家等通过自己的艺术实践,对乐曲做出不同的解释和表现,从而给听众以不同的影响和感受。
- K2 a) D Y0 e3 Y$ R- u" Y, C! Q; X, P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音乐表演与音乐艺术的发展关系密切。各种体裁样式的出现与逐步多样化,虽有其复杂的社会原因,但与音乐表演手段以及所采用的表演方式具有紧密联系。今日常见的,对音乐体裁的基本分类法,如声乐、器乐、戏剧音乐等就是以表演手段的不同为其依据的。某些体裁的命名也与表演形式有关,如室内乐、大合唱、曲艺音乐音乐剧等等。: \- Q1 w. ]; {; b& _6 ?
音乐表演与创作的关系更为密切。最早,表演与作曲是合而为一的。即兴创作与即兴表演就是民间音乐的特点,也是专业音乐家的创作手段。这些传统,在东方某些民族中仍然保持下来。在西方,记谱法出现以后,很长一段时期也仍保持这种状态。文艺复兴以后,专业作曲家与专业表演家才逐步出现分工。到19世纪为止,许多作曲家仍是优秀的表演家(包括独奏家及指挥家)。20世纪以来,这种情况虽已减少,但在创作及表演两个领域都有显着成绩的音乐家们仍不鲜见。音乐表演与创作是相互促进的。在创作过程中,作曲家通过演奏来调整、肯定自己的乐思。作曲家对音乐表现能力的追求推动了表演艺术的进步;演奏技巧的发展也丰富了创作的表现手段。通过表演,从听众的反应中更可以检验作品的社会效果。
% h& H' | @8 p' X 对于听众来说,音乐表演不但是欣赏、理解音乐内容与形式的必要手段,也可以从不同音乐表演的比较中欣赏、鉴别、认识由于表演者对乐曲的不同解释而被强调的音乐的某些侧面;同时不同的演奏风格、表演流派,表现技巧,将促进了听众对音乐的欣赏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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