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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鸣曲1 ]" u: n& J(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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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地讲,奏鸣曲就是由好几段音乐构成的乐曲。一般是由一件(或少 数几件)乐器演奏,只用钢琴伴奏。最常见的是小提琴奏鸣曲和钢琴奏鸣曲。 当然,钢琴奏鸣曲就无需伴奏了。奏鸣曲(sonata)一词来自意大利语,本 意是演奏乐器,没有体裁方面的含义。今天说的奏鸣曲是指在十八世纪形成 的一种形式,有着严密的组织规则。它一般由四段组成:第一段用奏鸣曲式, 快板;第二段用三段式,慢板;第三段为小步舞曲或诙谐曲;第四段用奏鸣 曲式或回旋曲式,快板。其中的每一段又称作一个乐章,各乐章之间在速度、 情绪、主题、调性等方面形成对比,用不同的方式发展音乐材料,使得作品 的整体结构丰满而又富于变化。这种形式形成于维也纳古典乐派时期,因此 被称作“古典奏鸣曲”;海顿、莫差特、贝多芬的作品是古典奏鸣曲的典范, 但他们的作品通常是分为三个乐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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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U8 @1 y3 H3 z$ |7 A& }在古典奏鸣曲形成之前的巴罗克时 期,曾经有过另一种样子的奏鸣曲,被称作“巴罗克奏鸣曲”,它同古典奏 鸣曲的区别在于:
0 }$ M- K$ }2 U' z0 ], P+ C B* z(1)结构比较松散,对比因素较少;
" ~% z& l9 a& V, `(2)分为庄重的严 肃的“教堂奏鸣曲”和由舞曲组成的“室内奏鸣曲”两类,前者各乐章的速 度为慢—快—慢—快,后者比较自由,视具体的舞曲而定。巴罗克奏鸣曲是 古典奏鸣曲的前身,维瓦尔迪、亨德尔、巴赫等人的作品即属这个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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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典奏鸣曲形成以后,许多作曲家用这种体裁写作,并且产生了固定 的概念,归纳起来,奏鸣曲的特点是:
) T; `4 |& c1 ]* I2 F. a(1)由数个乐章组成;0 L5 z4 U5 _* B6 s& H' e
(2)在各乐 章之间尽可能地使用多种对比手段;
% t3 C3 y" }# A; } ?0 I$ [(3)一般是一件乐器的独奏,但有时也 用四五件乐器的小型室内乐队;
2 C# u; Y+ h+ D: V p8 v& Q(4)通常是无标题的“纯音乐”;& k7 {5 j0 j, Y
(5)各 乐章有惯用的特定曲式。这些特点被称作“奏鸣曲原则”,它对后世的作曲 家有非常大的影响,在许多大型作品的结构中都可以看到奏鸣曲原则在起作 用。 还有一种“小奏鸣曲”。这种形式比奏鸣曲轻便、灵活。一般是二三个 乐章,有时甚至将奏鸣曲原则压缩到一个乐章之内(例如贝多芬的钢琴奏鸣 曲,作品111)。演奏技术往往也比较简单,便于教学和自娱。# M4 D- o( o$ Z(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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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响曲5 y m% q9 k& f+ Z& J
% i9 c R7 C2 }# k" W" |9 E' C在了解奏鸣曲原则之后,再分析交响曲的结构就容易得多了。交响曲被 称作“乐队的奏鸣曲”,因为它与古典奏鸣曲大体产生于同时期,即海顿和 莫差特的时代,其结构原则可以说是直接由奏鸣曲脱胎而来。它也是由四个 乐章构成,各乐章的顺序亦为快—慢—舞曲—快,每个乐章所惯用的曲式亦 与奏鸣曲相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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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响曲(symphony)的原文词意是“同时发音”。这个词最初是泛指包 含许多声部的乐曲(也包括人声)。后来,随着器乐曲的蓬勃发展,这个词 逐渐与声乐分家,专指器乐合奏曲、尤其是歌剧、清唱剧等大型声乐体裁的 序曲。海顿为近代交响曲铺平了道路,他因此而被尊为“交响曲之父”,这 种体裁也从此就与维也纳古典乐派联系在一起。自那以后,演奏交响曲的乐 队逐渐形成固定的编制,被称作交响乐队。维也纳古典乐派的三位大师,海 顿、莫差特和贝多芬的交响曲被视为经典之作,至今仍在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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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g1 Q# }) i5 n) k0 [+ R$ H8 x交响曲规模宏大、结构严谨、音响丰富,既能充分发挥乐队的能力、容 纳深刻的思想内涵,又能表现多样化的戏剧性对比和冲突,可以说是集器乐 表现手段之大成。因此,它历来受到作曲家的重视,人们也常常从交响曲来 判断一个作曲家的器乐写作能力和驾驭大型曲式结构的能力。在广泛的创作 实践中,交响曲的形式、乐队编制和表现手法都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今天的 交响曲与十九世纪的交响曲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蓬勃发展的民族文化、各 种现代思潮及新的作曲手法都在交响曲的音响中表现了自己的存在,大大丰 富了交响曲的表现力。有一点应该说明一下,交响曲过去又称交响乐,为了 避免概念混淆,交响曲这个名称只用于上面所说的这种专门的体裁,而交响 乐则与交响音乐的概念一样,泛指用交响性手法写作的、由交响乐队演奏的 音乐,例如歌剧序曲、协奏曲等等,交响曲当然也包含其中。在这个意义上, 交响音乐和管弦乐的概念大体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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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U( K3 v! _8 ]. {, o2 S& i* c' Y交响诗和音诗、音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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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7 Q5 f6 |( o) }% t' J# H; n交响诗是十九世纪浪漫乐派时期的重要体裁之一。匈牙利作曲家李斯特 首先使用这个名称来命名他写的十三首单乐章的管弦乐曲。自他以后,用这 种体裁写作的人很多,但大家对它的说法却并不一样。( I* Q- S! p: v0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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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这些说法中的共同 点归纳一下,交响诗在形式上的特征是:& k D# w: A& U6 X
(1)以交响性手法成,用交响乐队 演奏; v- f2 d" T" i# O
(2)一般只有一个乐章;/ P- \5 ^% T6 j8 n# U2 |. E, }
(3)都是标题音乐;5 y4 _2 j. u y: d4 z0 r2 G
(4)具有描写性,其 情节背景和标题常常来自神话、民间传说、著名的文学作品或历史事件。李 斯特认为,使用这种单乐章、多乐段、相对自由的结构,能够摆脱传统思维 方式的束缚,使形式与内容更紧密地联系起来。同交响曲比较,交响诗在形 式上的确要自由得多。作曲家们在创作时可以根据内容的需要来决定作品的 结构。例如,斯美塔那的《我的祖国》实际上是由六首交响诗构成的交响诗 套曲;里夏德·施特劳斯则不用“交响”一词,将他的作品称为“音诗”; 还有的作曲家用类似于交响诗的形式刻画自然风光、甚至一幅美术作品,他 们称之为“音画”或“交响音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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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奏曲4 o: s7 _9 J0 Z
$ h1 l: `, x) i4 p7 |" q" A用最简单的话来讲,协奏曲就是由一件独奏乐器和一个乐队合作演奏的 乐曲。 最早的协奏曲据说出自叔侄二人,他们是意大利的安德列亚·加布里埃 利和乔瓦尼·加布里埃利。当时的协奏曲是由好几个声部(其中有乐器、也 有人声)同时演奏,像比赛一样争相显示自己的技巧和魅力,形成一种生机 勃勃、饶有趣味的“竞奏”。自问世之日起,这种形式就为听众所喜爱。十 七世纪末叶,意大利著名的小提琴家兼作曲家托雷利和科雷利二人改造了这 种形式。他们用一小组独奏的弦乐器担任主奏声部,再用大型乐队作为对比, 与主奏部彼此呼应。主奏部的各个乐器之间、主奏部与大乐队之间时而你争 我抢,都想突出于别人之上,时而同心协力、奏出和谐、丰满的音响。这种 形式是近代协奏曲的前身,称作“大协奏曲”。巴赫的《勃兰登堡协奏曲》 中的第二、四、五首就是大协奏曲的名作。现代作曲家如布鲁赫、勋伯格等 人也有这样的作品。 我们今天所说的协奏曲是指由莫差特开创的形式。它是由一件独奏乐器 同管弦乐队合作的、多乐章的套曲。根据独奏乐器的不同,分别称作“小提 琴协奏曲”、“钢琴协奏曲”、“单簧管协奏曲”等等。通常是三个乐章: 第一乐章用奏鸣曲式写成;第二乐章的曲式无一定之规,慢板;第三乐章多 用快板的回旋曲式。第一乐章临近结束处的“华彩段”是协奏曲的精彩处之 一;这时乐队一片沉默,让独奏家在自由的空间将高难的技巧和奔放的激情 挥洒得淋漓尽致。: W0 ^) D. T6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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