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域、不同民族,孕育着不同的音乐传统。长期以来,中国作曲家一直在寻找音乐创作与民族因素的巧妙联姻,限于当时的国内环境、认识水平和实践水平,对“民族风格”的理解较为偏窄和粗浅,许多作曲家曾一度在狭隘的“民族化”怪圈中徘徊。 上世纪80年代以前音乐的民族共性写作显然具有民族性,但缺失作曲家本人的个性,能在国际舞台立足的作品少之又少;而1980年代初期兴起的新潮音乐,如谭盾等人的现代作品,好不容易在国际上争得了一席之地,却又被认为失却了民族音乐的传统,引来一片叫骂声。在此,我们暂且撇开音乐创作不谈,有必要先就民族性与世界性做一个界定。 所谓民族性是指文化的地域性、独特性、阶段性,同时又是一种局限性,它是一个民族在特定的社会、历史、经济条件制约下的心理素质、精神状态和思想意识。这里的文化是一个大文化概念,它包括政治、经济、科学、教育、艺术以及风土人情等所有人类在精神领域里的认识和积累。在历史的长河里,各民族音乐是世界多元音乐文化资源中的一元物种,它具有自己独特的地位、作用与价值,有其生存的土壤和一定时期内继续发展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从长远来看,它的价值取向主要是多元价值、历史价值和研究价值。 而世界性指的是开放性、互通性、融合性、持久的发展性和世界各民族广泛的参与性等方面,它可以使各族人民真正站在同一个层面上平等对话。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音乐才算具有“民族性”?如何才能具有这样的“民族性”呢?这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技法问题可以说是首当其冲的一个。当代音乐的创作实践表明:技法只是音乐表现的载体,从来都是为音乐表现服务的,一切可以用来表达作曲家乐思的手段皆可利用,中西方音乐在技法上不存在明确的分野。 对于中国作曲家来说,技巧的范畴绝不亚于西方传统和现代音乐所涉及的各个表现层面,对异常丰富、无比生动的民族民间艺术的各种材料、形态和韵味的体验、感悟与把握,直至出神入化的模拟表述、衍生再创,都是一种无形的、更值得珍视的技巧。如果作曲家在娴熟使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共通的音乐语言的基础上,能深入开掘传统音乐和民间艺术的宝库并得其精髓,就更有可能创作出形神兼备、独具魅力和恒久生命力的作品。近20年来所涌现的一批引人注目的作曲家,其作品闪光的可溯之源大都在于此。 事实上,无论选择何种技法,任何一位作曲家的创作活动,都不可能断绝同与生俱来的母语文化的联系。民族艺术的宝贵传统,通过各种不同的途径无时不在滋养和教化着新艺术的创造者。于是,在中国当代音乐作品中展现出的风格样式,各自都从不同的侧面透露出母语文化共生的民族属性或深或浅、或显或隐的影响。但母语文化因素的强大衍生力,并不能替代作曲家的个人创造,传统文化共生的民族风格属性,如果没有作曲家个性的点染,绝然不会放射出新的光彩。因此,作曲家艺术个性的发展和强调,在现代音乐中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艺术个性源于作曲家的遗传、性格、习惯、环境、经历、修养、志趣、悟性等因素。个性和气质的展现,伴随着艺术创造的全过程,丰富多彩的中国当代音乐作品,即是每一位富于个性的作曲家艺术创造的共同结晶。 在世界上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国别的多元文化格局中,如果中国作曲家能从整体上体现出一个古老的东方民族在自己传统文化根基之上,以吸纳百川的宽广胸怀进行新创造,人们理所当然地将其看作一个独具特色的文化群体,这种群体共生的民族属性与作曲家生动的艺术个性的复合,从一个重要的侧面造就了中国当代音乐作品的文化品位。因此,与其片面地强调“民族性”、“中国”音乐,还不如用作曲家的“个性”和“多元复合”来代替显得更加合适。 综上所述,我认为这样一群甚至多群的多元而各富个性的作曲家群体本身就是充满民族性的,他们所创作的作品即是我们所追求的“中国”音乐或“民族”音乐。强调“民族的”、“中国的”并不等于“大一统”,而是对“个性”的包容、兼容和宽容,从而造成一个容纳中国文化实质的中国现代音乐,也只有这样的音乐,才能成为将来国际音乐中的主流之一。 + {, T. z Z/ i8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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