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院歌词
校歌是学校的形象之歌,它以艺术的形式表达了学校的悠久历史、优良传统和师生的共同理想、价值追求和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它与校训、校徽等共同构成了学校的文化标识和精神图腾。
在新的历史阶段,我们需要一首优美大气、朗朗上口的校歌,让广大师生代代传唱,传承我校载深厚的历史底蕴。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校歌,冀垂久远。 一、作品要求: 1、能够体现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特点和文化特色。 2、歌词要求简洁凝练,语言优美。内容要求展现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师生严谨治学、刻苦钻研、艰苦朴素、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 3、曲谱要求旋律感人,节奏明快,适合广泛传唱。曲谱可以简谱或五线谱形式提供;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 4、所提交作品一人独立完成或多人合作完成均可。 5、作品适合合唱、独唱、对唱、表演唱等多种形式。 6、音乐旋律适合为企业宣传片配乐。 7、纯音乐版本具有较高的欣赏价值。 二、投稿要求: 1、校歌投稿必须附300以内的文字简要说明创作思想。 2、投稿请注明"校歌征集"字样,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或学习单位、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 3、投稿形式不限。可个人投稿,也可以集体名义投稿。投稿一律以书面形式。最好形成音乐刻录光盘作品的音乐小样一份,包括独唱、合唱、纯音乐等演绎形式。可以选择CD、MD或MP3、WMA等音频格式。 4.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所有作品请注明著作权申明。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责任。 5. 凡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6、获奖及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归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所有。 7、我校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若不同意,请予说明) 8、按要求以中文填写、签署的《应征作品登记表》和《应征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的原件各一份。 三、投稿起止日期 即日起至2013年8月30日止。应征作品可采用以下方式之一递送: 1、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上门送达,以送达学校办公室的时间为准。 3、网络传输,提交时间以网络系统自动记录的正确时间为准。 四、联系方式 大赛官方相关联系方式: 0833—2191005 李小姐 五、注意事项 1、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稿。应征作品一旦获奖,则必须一次性、排他地将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及一切相关衍生权利,全部无偿转让给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2、应征作品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的国歌相同或者近似。 3、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拒绝模仿或抄袭。应征作品入选后,作者应配合学校办理作品版权登记手续(版权登记费用由学校承担),且应与学校就入选作品签署著作权(版权)转让合同,转让费不再另行支付。 4、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5、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的情况,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 六、作品评选 应征作品将由学校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委托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选。一经采用,版权除署名权外的其他一切权利均归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所有。 获选歌曲以下第(一)项所列形式给予一次性奖励,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优秀作品将在有关刊物、网站等宣传平台上进行展示。 (一)奖项设置 1、入选奖1名,奖金人民币20,000元,并获纪念证书。 2、入围奖5名,各奖人民币5,000元,并获纪念证书。 (二)上述奖金金额均指税前金额,应征者应自行按照相关国家(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相关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 (三)入选奖将从入围奖中产生,奖金以最高为准,不予累计发放。
(四)上述获奖奖金均由创作团队代表领取(个人创作则本人即为创作团队代表),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将不会与其他创作人员产生奖金问题。 (五)附件: 附件1应征作品登记表 姓 名 | | 性别 | | 民 族 | | 出生 | 年 月 | 单 位 | | 职业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固定电话 | | e-mail | | 身份证号码 | | 移动电话 | | 个人(或团队)简要情况说明: | 应征作品 | 作品名称: 播放时间: 分 作词: 作曲: 演唱: | 应征者郑重声明: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及邻接权中的财产权,自投稿之日起全部专有许可给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曲作者签名: 年 月 日 词作者签名: 年 月 日 演唱者签名: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附件2 应征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 为参加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校歌征集”活动 ,以下签字盖章的个人或单位(以下简称“承诺人”)在充分理解并自愿接受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校歌征集”活动规则的前提下,向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承诺如下: 第一条 承诺人保证,因其参加本次活动而提交的应征作品及资料是由承诺人独立完成的。承诺人对应征作品及资料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一经发现应征作品有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或有任何诽谤、淫秽或非法材料等内容,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为,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有权立即取消其应征作品入选及获奖资格, 第二条 承诺人自应征作品获得入围入选之日起,即一次性、排他地将其对应征作品及资料所拥有的著作权以及相关的一切衍生权利,全部无偿转让给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第三条 根据相关法律,应征作品及资料的著作权及相关衍生权利中的部分权利如果为不可转让的权利,承诺人保证对该等权利做出如下安排: (1)承诺人许可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合法行使发表、使用应征作品及资料的权利,承诺人同意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有权采取任何方式对参赛作品的部分或全部进行再制作或再创作,包括不限于采用书面或电子形式等,以及对应征作品及资料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2)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在使用应征作品及资料时,应当标明承诺人的姓名或名称。但在必要情形下,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可自行决定是否标明承诺人的姓名或名称。 (3)承诺人未经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的同意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利用此次征集事宜或应征作品本身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市场开发或宣传活动等。 第四条 自正式知晓其所提交的应征作品未成为本次活动入围作品之日起,承诺人有权撤销其在本函项下第二条、第三条所作的承诺。但所提交应征作品成为本次活动入围作品的承诺人,在任何时候不得撤销其在本函项下所作承诺。 第五条 在本次活动征集应征作品期间,承诺人按照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的要求参加有关宣传活动,并按要求另行签署其格式和内容能够为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所接受的必要合同。承诺人同意,如其未能签署或促使有关方签署前述合同,将视为自愿放弃应征资格。 第六条 承诺人保证: (1)承诺人为申请参加本次活动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完整、真实、准确。 (2)承诺人具有签署本承诺函并履行相应义务的全部权利、权力和授权。 (3)应征作品及资料的所有内容均属原创。 (4)应征作品及资料的任何部分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不含有任何诽谤、淫秽或非法材料,也未以其他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 第七条 无论承诺人有无过错,如承诺人因参与本次大赛而导致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方面临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或使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因此而遭受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均有权要求承诺人采取足够而适当的措施,以保证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免受上述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的任何影响。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同时就其因此而遭受的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保留向承诺人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第八条 如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函项下的相关承诺,并在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发出要求其限期改正的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仍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有权就其因此所受直接或间接经济或任何其它损失向承诺人索赔。 第九条 本承诺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据以做出解释,如发生争议,由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应征作品标题: 承诺人姓名或名称: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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