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性即音乐所自有的美感品性,是个很抽象的概念,看不见摸不着也尝不出味道,它不是乐谱,也不直接外显在音乐作品的技术表达层面,而是内在的蕴藏在乐谱被演奏(唱)的时间过程中,很经典的一个比喻,就像盐溶于水一样,是内化的,这一切也就是音乐的意蕴,就是音乐性,真正有音乐性的音乐可以直击人心,可以给人以精神层面的极大审美享受,(前提是欣赏者要具备相应的审美能力、经验和判断)。这就像高质量的产品带给人的惊喜和满意一样,哪怕包装简朴甚至粗陋一些,都不会影响人们对它的肯定和认可。在音乐方面,技术一般但却有很好的音乐性的典型例子,就是印青演唱他自己创作的歌曲《梦回故乡》,客观地说,他的演唱技术一般,远不如声乐专业的歌者技术好,但谁也不能否认,印青的演唱是真正高质量的音乐,极具音乐性,能够给人以真正的音乐美感享受。相反的例子,不少乐手或歌者,他们的演奏(唱)技术可谓高超,让人眼花缭乱令人咋舌,但无论如何,从他们的乐声或歌声中听不出美感和感人动心的东西来,不想再听第二遍。这种现象正像产品的包装华丽精美炫目,但真正产品的质量却很差,令人失望,正是因为这种虚华的包装和产品内在品质完全不匹配,造成一种心理(审美)期待的落差,表现在音乐上,就是当演奏(唱)技术与音乐性(美感)不匹配时,就会出现“有技术,没有音乐”的感觉和评价了。4 r- P; ^& f+ M7 d+ F ~ _
1 j2 K6 O, ^& g v! m 如何才能使演奏技术和音乐性相匹配,奏(唱)出有音乐性的作品呢?技术方面,当然要具备相当的乐器操控能力;音乐方面,每个人对音乐的感悟力,个人气质、性格特征、人格修养、人文素养、艺术经验、阅历、理论深度和高度,音乐美感的敏感度等所有这一切,加上将它们有意识地融入对演奏(唱)技术的操控中的敏悟度,才是产生音乐性(美感)的必备条件。1 n+ p9 F; r P. ~, r- X; g6 t
: S4 {* ?% M5 J
平庸的乐手显然是把演奏(唱)技术和音乐性(美感)无意识地截然分开,从他们的乐声中,只听到技术层面上操控乐器的声音,而没有美感表现力的感觉;一流的乐手,则有意识地把自身的人文底蕴、综合涵养通过高超的演奏(唱)技术融进音乐作品中,最大程度地表达出音乐自身的审美内涵和品质,从而带给人美感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