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安百花 于 2016-12-2 19:36 编辑
爱上喀喇沁 词:安百花
瓦蓝蓝的天 碧绿绿的水 美山美水 陶醉了身心 悠悠锡伯河 我的母亲河 温情脉脉 养育我成人
美丽喀喇沁 亲亲喀喇沁 爱上你爱上你 真情似海深 璀璨喀喇沁 明珠喀喇沁 爱上你爱上你 永远不离分
月牙山溶洞 空气好清新 塞外黄山 马鞍山迷人 龙泉寺的香 美林谷的雪 交相辉映 魅力有几分
辉煌喀喇沁 灿烂喀喇沁 爱上你爱上你 真情似海深 生态喀喇沁 宜居喀喇沁 爱上你爱上你 永远不离分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兴业路56号501信箱 邮编:157013 电话:13903639750 QQ:1055460013
中共喀喇沁旗委宣传部关于征集喀喇沁旗旗歌
喀喇沁旗历史悠久,文化厚重。曾先后摘得“全国文明旗县城”“全国环境优美镇”“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旗”“全国绿色小康县”“国家卫生城”等桂冠。为进一步宣传喀喇沁形象,提升文化品位,激发全旗人民热爱喀喇沁、建设喀喇沁、奉献喀喇沁的满腔热情,特向全社会征集旗花、旗歌。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征集。 二、征集时间 2016年11月25日至2017年3月10日。 三、作品要求 (二)旗歌 1、旗歌的歌词要紧扣主题,贴近旗情,反映喀喇沁的历史文化,宣传喀喇沁的人文特色,体现喀喇沁的发展成就,展示喀喇沁人民的精神面貌。 2、主题鲜明,立意高远,健康向上,创意新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节奏明快、朗朗上口、通俗而不失庄重,易于群众传唱和普及,融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性于一体,长度不超过5分钟。 四、作品评选 (二)旗歌评选办法:征集结束后,旗委宣传部将邀请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来稿进行认真评选,并通过新闻媒体及网络平台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 五、奖项设置 (二)旗歌奖励办法:本次征集活动将对评选出的词和曲作者分别给予奖励。 1、歌词: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 2、作曲: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 六、旗歌投稿须知 1、须附300字左右的作者简介。 2、每位作者限投1首作品,题材、形式不限,作品必须是围绕主题创作的原创词或曲,不得抄袭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取消参选资格,因抄袭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者自负。 3、投稿作品一式3份,请用A4纸打印或工整抄写,曲谱以简谱形式提供,要求谱面清晰,标明速度。必须注明作者的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欢迎提供录音小样或视频。 4、来稿(含音像制品)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5、主办单位对入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复制权、演播传播权和出版发行权、不再支付稿酬;作者拥有署名权。 6、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七、投稿地址 中共喀喇沁旗委宣传部6031室,邮编:024400 联系人:王宏艳 联系电话:0476—3759028,请在信封上注明“旗花、旗歌征集”字样。QQ邮箱:3012886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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