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王安潮在10月26日的《音乐周报》上针对我的反批评文章《民族文化题材音乐创作不能丢“本”》,我对担忧民族音乐可能“被强势文化逐步侵蚀、占领”没有异议,但我的文章还真不是批评该文的创作主张。 4 X$ s: J( n/ A' B- x# J. b8 A* p' ^& k0 h& W- j4 X
首先,我的文章主要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针对王文的“‘音乐无国界’批评”进行抗辩,我举我个人文章以及台湾钢琴家和罗艺峰的言论,意在说明我们都没有“运用西方通行的表达方式展现中国音乐”那个意思,王君的说法违反了“事实”可核实的原则。其实,王君的回应只要举出批判的“靶子”来自哪里、何人所说,根本不用多废口舌便一清二楚。遗憾的是,回应文仍然绕开我的质疑主题不答,却在文中质疑起我引用罗艺峰赞美俄罗斯合唱的言论,认为是我错误地用站在“观众”角度的“被理解”观来批评王的“创作”观。我的反驳是针对“音乐无国界”论,跟下文的创作评论没有关系。再说,王文开头便提到“老外和西安观众对节目热捧”的信息,怎么就变成只谈“创作”了?退一步讲,即使我们有这分歧,这能证明“音乐无国界论”靶子是存在的吗?我的文章的第二个层次是针对王文声称“如果剧中没有这些特质文化属性,它没有可能取得观众热捧”,具体讲就是针对王君这“没有可能”的极端评论用词的反驳,按照“科学”的可证实原则,我只要举出一个例子不符合王君的观点,他的说辞就站不住脚。学术贵在争鸣,但争鸣是有原则的,学术界通行的原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我期待着王君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上述观点的事实存在和逻辑性。不然的话,这仍然只能说是王君有意制造了上述两个话题来发议论,这是确凿无疑的“稻草人”逻辑。其实,我的文章第一句就把论述主题交代了:该文“对‘音乐无国界’有误解,尤其评论中隐含的逻辑不能令人信服。”也就是说,我的整篇文章都是在逻辑上抗辩王君,这并不是我要另外主张什么相反的观点。我之所以质疑,是觉得王君文章的论证程序和由头欠严谨,这就像警察执法一样,程序不合法也不行。这个道理作为搞学术的人应该不难理解。. i, b9 X. C5 Q: h |*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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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王君在这篇文章中又制造了一个“稻草人”,扯出了一个“丢本”的观点。我的文章主要是在形式上批判王君的不严谨,如果非要说我有什么观点的话,那只不过是在王君的观点上稍微修正那么一点,即我们在强调民族性时不要有意无意地去制造“民族性与世界性的对立”,我们要站在全球高度吸纳“一切文化为我所用”。这与王君的主张并不相反,能叫“丢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