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响盐津”优秀歌曲及县歌征集活动
来源:中共盐津县委办公室 为展示盐津对外形象,更好的挖掘盐津历史文化和人文内涵,弘扬盐津精神,扩大盐津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充分激发全县人民的自豪感和热爱家乡、艰苦创业的热情,积极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和精神追求。经县委研究,决定...为展示盐津对外形象,更好的挖掘盐津历史文化和人文内涵,弘扬盐津精神,扩大盐津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充分激发全县人民的自豪感和热爱家乡、艰苦创业的热情,积极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和精神追求。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唱响盐津”优秀歌曲及县歌。现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集时间。
1.征集阶段。2016年10月1日至11月20日。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集体和个人均可。
2.评选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作品进行评选,选出优秀歌曲10首和县歌1首。(二)作品要求。
1.歌词要求。所征集创作的歌词要求主题鲜明,贴近县情,词句生动,简约大气、朗朗上口,能充分反映盐津的历史文化、风光风情、地域特色、发展成就等特点。2.作曲要求。曲谱要求主题突出、旋律流畅、优美动听,易于传唱、易于普及,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1.优秀歌曲奖。评选出优秀歌曲(含词、曲)10首。每首歌曲奖金2000元,并颁发证书。2.县歌奖。评选出县歌(含词、曲)1
首。奖金10000元,并颁发证书。
说明:获奖作品以首为单位计奖。多人作词、谱曲的同一首歌词、歌曲不重复奖励。
1.应征稿件一律采用A4纸打印一式3份。并须注明作者单位、姓名、通讯地址及电话号码。曲谱作品要提供录音作品。3.应征歌曲由推荐人或作者撰写100字以内的介绍。
4.征集时间截止于2016年11月20日。(五)投稿方式:快递邮寄和电子邮寄均可。
单位名称:盐津县文化体育播电视和旅游局(信封上注明“歌曲征集”字样)。地址:盐津县黄葛槽新区文远路 邮编:657500 收件人:赵宏 联系电话:0870-6632106 13887105527 电子邮箱:62425054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