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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巴马点个赞 词:安百花
来到了巴马不想走,我为巴马点个赞。 一赞赞咱的歌儿美,歌声荡漾在我心房。 二赞赞咱的山水美,河湖山色溢彩流光。 三赞赞咱的人儿亲,亲切的乡音伴我入梦乡。
来到了巴马不想走,我为巴马点个赞。 四赞赞咱的米酒香,喝上一杯神采飞扬。 五赞赞咱的空气新,天然氧吧甜透心扉。 六赞赞咱的生活美,美好的生活蒸蒸日上。
我为巴马点个赞,这里散发着笔墨香, 这里的人儿多长寿,这里的香猪美名扬。
我为巴马点个赞,这里的泉水多甘甜, 哺育善良滋润和谐,幸福从此地久天长。
姓名:安百花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兴业路56号501信箱 邮编:157013 电话:13903639750 QQ:1055460013
为庆祝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成立60周年,巴马瑶族自治县60周年县庆活动筹备办公室即日起面向全国征集优秀原创民族歌曲作品。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9月10日。 二、作品要求 1.作品讴歌巴马县作为世界著名的长寿之乡、中国香猪之乡、中国书法之乡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全力打造的三大国际旅游目的地之一,60年来各族人民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团结进步、至善和谐的精神面貌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蒸蒸日上的繁荣景象。突出浓郁的壮、瑶民族文化与民俗风情,独具魅力的长寿文化和养生圣地,秀丽优美的河湖山光,神密的奇洞幽谷,清澈甘甜的泉水等元素。语言精炼生动、流畅易懂,有节奏、富有诗意。 2.歌曲旋律优美,易于传唱,感染力强,突出抒情性和现代流行音乐元素,彰显壮、瑶民族文化底蕴和特色。 3.征集作品必须为2016年1月1号以后创作的,且没有在任何刊物上发表的原创歌曲作品。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和地域性。 4.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作品参赛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作品的非商业宣传推广使用权。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相关法律,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三、评审及奖励办法 作品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设一等奖1首、二等奖2首、三等奖3首和优秀奖10首,分别奖励人民币20000元/首、8000元/首、5000元/首和1000元/首。选用为县庆活动主题歌曲的获奖作品,另奖作者人民币10000元/首。 四、作品提交 1.每位作者应征作品不超过2首。 2.歌曲作品需提供A4纸打印稿2份,其中一份请注明报送者本人以及合作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与邮编,也可用作品的电子版(jpg或pdf格式均可)应征。歌曲作品欢迎附录音小样(可发送至邮箱)。投送作品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3.邮寄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60周年县庆活动筹备办公室 (县政府行政大楼一楼) 邮编:547500联系人:蒙河联系电话:0778-6229960 五、其它事项 1.主办方对入选作品享有版权、发行权、媒介信息传媒权,同时作者享有署名权。 2.本活动启事的解释权归本次活动主办方。 巴马瑶族自治县60周年县庆活动筹备办公室 201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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