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你而美
——
===========================
爱你的幸福山,爱你的幸福水,
龙灯和狮舞喜庆着康宁与祥瑞。
春雪倾述心愿,梨花吐露心扉,
阳戏歌节唱的是家园的好年岁。
啊,福泉,绿色的磷都,
新村靓寨因你越来越美。
原生态的木叶情歌哟,
回荡着幸福的滋味。
====================================
爱你的幸福天,爱你的幸福地,
芦笙和米酒欢乐着昌隆与福瑞。
水洞托起胜景,峡谷盛开芳菲,
龙井双奇美的是儿女的新智慧。
啊,福泉,高原的明珠,
鸿图好梦因你越来越美。
大团结的兄弟姐妹哟,
分享着幸福的滋味。
===========================
啊,福泉,福泉,
美了祥瑞美福瑞。
幸福之歌山水萦回,
幸福之人天地相随。
================================================
作者: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黎强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门邹容路153号 400010
电话:(023)65560990 13808315256
邮编:tpybx12345@126.com
====================================================
【作者郑重声明】该作品完全是100%原创,毫无版权争议。
【作者简介】黎强,词作家,重庆江津人。中国音乐文学学会理事,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员,重庆市音乐文学学会理事,重庆市作家协会会员。现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办公室高级经理。已在全国各类报刊网络发表歌词(曲)作品2500余首(篇)。在全国各类征集活动中获奖250余次。著有歌词集《爱在心底流淌》、《爱的音符生动点缀》。代表作《老家在中国》曾在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播出,美国北美电视台播出之后在华人中引起广泛好评。近年来,相继创作出《一直等我的人》、《嘎达梅林的故乡》、《美丽中国》、儿是娘的心头肉》、《都说宁波住在海上》、《剑门关,你是我今生的向往》、《红弋阳》、《鼓岭,我心中的原乡》、《苏州好梦》、《喊一声老乡亲》、《菏泽盛开红牡丹》等作品。歌曲《习大大》走红网络,被誉为“国民神曲”在大江南北广泛传唱。
=====================================
“唱幸福之歌·做幸福之人”福泉城市形象歌曲征集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展示福泉的美丽风光、风土人情、人文历史、建设成就,弘扬 “开放创新、务实诚信、拼搏奋进”的新时期福泉时代精神,打造“唱幸福之歌·做幸福之人”的精品力作,谱写中国梦的福泉篇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贵州省音乐家协会
贵州《音乐时空》杂志社
中共福泉市委宣传部
福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福泉市音乐家协会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紧紧围绕“唱幸福之歌·做幸福之人”的创作主题,包括赞美福泉秀丽的自然风光、丰富的民俗和地域风情,悠久的人文历史、反映福泉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丰硕成果等相关题材,谱写福泉人民的情怀与梦想。
2、作品风格体裁不限,形式多样,要求积极向上、旋律优美、风格新颖、特色浓郁,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富有时代气息,易于传唱,易于普及,能充分反映歌词所表达的思想内涵突出从整体上反映福泉城市形象。
三、征集要求
1、全国专业与业余词、曲作者均可参加。
2、报送作品需提供完整的歌曲曲谱,同时报送录音小样(wav格式)。
3、报送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4、作者投稿参与此次活动,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通过电视、电台、网络等任何媒体、载体进行使用,包括词稿、曲谱、录音小样等资料)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包括复制、剪辑等权利),作者享有著作权与署名权。
四、报送方式
1、征集时间: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4月31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2、作者须填写《“唱幸福之歌,做幸福之人”福泉城市形象歌曲征集作品报名登记表》(可下载复制),连同曲谱、音频小样(wav格式),以邮寄的方式报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3、报送作品用A4纸打印一式八份,其中一份署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4、报送地址:贵州省福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贵州省福泉市行政中心大楼2113室)
邮 编:550599
联 系 人:吴玉竹
联系电话:0854-2220882。
五、评选步骤
1、活动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贵州省音乐家协会组织专家对报送的作品进行评选,共评出16首入选作品。
2、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16首入选作品进行评奖,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并颁发奖金证书。特等奖歌曲作为福泉城市形象歌曲暨福泉市承办黔南州第九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主题曲。
六、奖项设置
特等奖1首,奖金30000元。
一等奖1首,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首,奖金各8000元。
三等奖3首,奖金各5000元。
优秀奖9首。奖金各1000元。
词曲奖金按4:6分配。奖金直接发放给词、曲作者,如歌曲不是词、曲作者本人制作报送,而是由单位制作报送的,奖金发给报送单位,证书发给词、曲作者。
七、其他
“唱幸福之歌·做幸福之人”福泉城市形象歌曲征集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拥有本次活动细则的解释权。
附件:1、福泉市市情概况.doc
2、 “唱幸福之歌,做幸福之人”城市形象歌曲征集作品报名登记表.doc
贵州省音乐家协会 贵州《音乐时空》杂志社
中共福泉市委宣传部 福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5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