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一座鹭岛海蓝蓝 ================================= 摇着风款款,摇着浪款款, 摇一座美丽的鹭岛海蓝蓝。 凤凰木在恋,三角梅在恋, 鼓浪屿日光岩相映相伴。 啊,海蓝蓝,鹭岛海蓝蓝, 摇着吉祥好运一串又一串。 ============================ 摇着寿满满,摇着福满满, 摇一座祥和的鹭岛海蓝蓝。 侨乡人在赞,海西梦在赞, 新气象好光景美轮美奂。 啊,海蓝蓝,鹭岛海蓝蓝, 摇着幸福美谈一段又一段。 =================================== 啊,海蓝蓝,鹭岛海蓝蓝, 摇着船对船,摇着岸对岸。 啊,海蓝蓝,鹭岛海蓝蓝, 摇着喜对喜,摇着欢对欢。 ======================================= 作者: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黎强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门邹容路153号 400010
电话:(023)65560990 13808315256
邮编:tpybx12345@126.com ===================================== 【作者郑重声明】该作品完全是100%原创,毫无版权争议。 【作者简介】黎强,词作家,重庆江津人。中国音乐文学学会理事,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员,重庆市音乐文学学会理事,重庆市作家协会会员。现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办公室高级经理。已在全国各类报刊网络发表歌词(曲)作品2500余首(篇)。在全国各类征集活动中获奖250余次。著有歌词集《爱在心底流淌》、《爱的音符生动点缀》。代表作《老家在中国》曾在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播出,美国北美电视台播出之后在华人中引起广泛好评。近年来,相继创作出《一直等我的人》、《嘎达梅林的故乡》、《美丽中国》、儿是娘的心头肉》、《都说宁波住在海上》、《剑门关,你是我今生的向往》、《红弋阳》、《鼓岭,我心中的原乡》、《苏州好梦》、《喊一声老乡亲》、《菏泽盛开红牡丹》等作品。歌曲《习大大》走红网络,被誉为“国民神曲”在大江南北广泛传唱。 ============================================================================ 由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厦门广播电视集团主办,厦门广播电视集团广播中心承办,全国8家主要城市电台,台湾亚洲电台,台中广播电台等10家单位共同协办的“音乐厦门”——城市之歌原创作品大赛,2015年1月17日起正式启动。现向广大音乐爱好者、词曲作者发出作品征集邀请,期待更多高品质的歌唱厦门、歌唱伟大时代的作品问世,为厦门城市的文化繁荣作出贡献。
一、征集时间:
2015年1月10日—2016年3月31日
二、作品要求:
描写厦门城市面貌,反映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进程的主题;海峡两岸特色的主题;“中国梦”主题。词意简洁,真情实感,通俗晓畅,富有时代特色;旋律优美,节奏鲜明,便于传唱。
三、征集形式:
应征者将作品制作成音频小样(DEMO),纯伴奏和演唱各一份,并附词曲谱10份(A4格式),投稿时请注明参赛者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络电话等信息。
四、评选方式:
在2015年4月上旬、7月上旬、9月上旬、12月上旬分别举行季度评选,每个季度评选出10首季度优秀作品。在2016年1月中旬,从40首季度优秀作品中选出10首年度优秀作品,并将在2016年1月22日举行的 “音乐厦门”——城市之歌原创作品大赛年度颁奖晚会上展演,最终评选出1首年度最佳作品。评委由专家评委和听众评委共同组成,其中专家评委评分占60%,听众投票占40%。
五、奖励办法:
被评为季度优秀歌曲的作品,每首奖励2500元人民币(含税);被评为年度优秀歌曲的作品每首奖励1万元人民币(含税);被评为年度最佳歌曲的作品奖励2万元人民币(含税)。
六、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凡参与本次征歌活动者,即视为接受主办方的委托创作。主办方对应征作品享有使用权,原作者享有著作权、署名权。主办方对获奖作品具有三年的使用权,享有作品的使用、修改、复制、传播、分发等权利,包括应征者在内,在未获得主办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授权使用该作品,作品可在词曲作者本人的作品展示中使用。
七、其他事项:
应征作品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有关规定;歌曲须是为本次活动创作、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如出现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应征者自负。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xmgd909@qq.com
或3141714463@qq.com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21号厦门广电中心10楼厦门音乐广播“音乐厦门”——城市之歌原创作品大赛办公室
邮编:361012
联系人及电话:付伟,0592-5301003
首届“音乐厦门”
——城市之歌原创作品大赛办公室
2015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