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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公共音乐教育的实践中,同样存在认知上的缺陷。人们虽然都深信音乐教育会对人的发展产生重要的美育作用;但是,现实的情况却是,音乐教育与真正理想中的美育相差甚远,人们似乎根本就不懂得以怎样的音乐审美教育去实现对人的有效美育,特别是以音乐审美教育去帮助人们完善人格的途径。一般来讲,学生在音乐教育中常常只学会了一些纯技术层面的东西,最多理解了音乐作品所反映的一般人情或社会生活,对于音乐所体现或反映的人性美、人格美,学生往往仍然是一片茫然。即便是在一些专门的音乐欣赏讲座上,人们所讲的也往往只是一般知识性的东西,涉及音乐创作审美意识、人格追求或音乐作品的美学属性的东西很少。其结果就是:人们在参与了相关音乐教育后,仍然不能理解音乐作品的情感内涵和所反映的审美意识,仍然不能理解音乐作品所反映的人性美、人格美等;在未来的音乐生活中,仍然不能主动、独立、有见地的去参与对音乐作品的深度审美。 6 H& I0 V7 L$ l8 @: X2 G+ K S, ^
; D4 c1 A8 w9 [% ^& J2 j$ E! A2、人们对于音乐美、音乐审美及音乐审美学习这三大问题及其关系的认识不足。 o& g4 P0 A4 Q4 b7 D' I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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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美、音乐审美、音乐审美学习是三个重要且相互并联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但是,由于人们认识上的不足,现有的很多音乐美学理论均没有对这些问题有充分系统的阐述(仅笔者所撰写的《悟乐有道——实用音乐美学》一书对此进行了尝试)。 : C6 B6 F' ?9 z9 D9 S& d
8 }1 b( d# w! n0 s# E( X其实,笔者认为,音乐的美主要可以从音乐的形式美、风格美和情感内涵美这三大方面去理解。——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从这样的视角出发,人们将拥有更加清晰地思路去观察相关问题,去理解相关工作。 8 ^5 w" x& B& d5 j!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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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由于人们对这三大问题及其关系在认识上的糊涂不清,其结果则带来了音乐创作者、音乐传播者、音乐教育者、音乐审美者、音乐审美学习者之间的重重隔膜,相互之间似乎总是各自为阵、关联很少,很难达成很多应有的共识。 ) F+ y) P5 U6 b3 E1 \
/ d1 z6 ?9 c, w5 [- @3 h9 h3、人们对公共音乐传播和音乐教育的内在规律把握不足,不懂得如何对相关工作进行整体设计。 / r$ V. a$ E' A7 w# ^
5 Y& D6 p8 U5 V5 {在现有的公共音乐传播和音乐教育中,所有的工作似乎都没有共同的理想或目标指向;在人们所从事的各类音乐活动中,在音乐创作者、音乐传播者、音乐教育者、音乐审美者、音乐审美学习者之间,除了爱好上有相同之处外,似乎都没有某种本质上的相互关照和联动。这就是说,人们还并没有把握公共音乐传播和音乐教育中存在的内在规律。因此,人们的相关工作,无法有一个应有的统筹兼顾或整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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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J+ q9 S5 t( N! o; l w4 |% {/ U正因为如此,我们看到:很多从事音乐创作(包括音乐表演)、音乐传播的人,均少有对公众根本审美意识、情感态度、人格追求的关心,他们所关注往往只是音乐创作上的推陈出新或传播,关注的是评奖或获奖等相关的问题,甚至于只关注如何去迎合大众或市场,其工作带有很强的随意性、盲目性;至于从事音乐教育的人,更少有关注音乐创作情感与音乐传播、音乐审美教育关系的人,少有思考音乐、音乐教育与育人的关系的问题,即使有这些想法,也往往并不知道从何处入手,才能使音乐教育与人的人格培养关联起来,其工作的擅长还是一般音乐知识和技能方面的传授。再看看参与音乐审美和音乐审美学习的人,他们能够与作曲家、音乐教育家、音乐传播者之间进行关于音乐作品美学本性的探讨吗,既无机会,也条件和能力。可见,相关工作之间无疑存在着很大的漏洞。 ' p1 w0 }# W+ A)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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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公共音乐传播和音乐教育的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z9 E) _! o; X" u2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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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艺术在人类精神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人们在认识上存在不足,导致了现有公共音乐传播和音乐教育的效能不高,音乐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中所能发挥的作用有限的问题。这里,笔者仅就三个方面谈点个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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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3 H$ A, U; a$ N1、现有公共音乐教育和音乐传播缺乏根本价值观的指引,因而,在引导公众提升音乐审美观照力方面,就自然显得苍白无力。 4 ?% P; J* y. K2 p1 y9 r( I0 Y. J; \
1 k% D! z ^; m/ y( L乍眼看来,我国当今的公共音乐教育可谓是我国历史上最好的时期,国内有大量而广泛的公共音乐教育,很多普通高等学校也开设了公共音乐课等。 + t: ^+ _* w+ M5 h* |
- B9 X7 w" ^* I2 u3 w0 Z但是,稍加关注就不难发现,由于人们几乎不懂得如何理解音乐作品的美学属性,因此,现有公共音乐教育是一种缺乏基本审美价值观的教学,这样的教育是无法有效帮助学生提升音乐审美观照力的。正因为这样,公众中能审美纯音乐的人很少,大多数人只会“听歌”,而听歌就只是听歌词,人们甚至把音乐等同于唱歌,把音乐职业误认为是“歌星”的职业[i],于是,人们对声乐的需求远远大于对器乐音乐的需求。 $ f. f& S2 D' E6 h9 f ?% I
: {* n5 g/ h9 s, {8 K在公共音乐传播中,现有公共音乐传播也似乎成为了一种十分世俗、随意和盲目的工作,使得音乐似乎已降格为一种一般娱乐,或一门实用艺术,人们并不能从音乐传播中得到良好的审美引导。 * j. w$ |0 }8 l) k
F; H% ?" q. b6 l; R( O: `6 q5 z2、现有公共音乐传播存在视野不广、方式简单、影响不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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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U9 L8 ~$ G! g( _4 m, o. c俗话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当人们拥有比较和鉴别各种不同音乐风格流派音乐特点的实际能力时,人们的音乐审美“口味”才有可能更加广阔;在广阔的审美尝试中,人们才可能学会比较和鉴别;在比较和鉴别中,人们的审美趣味或审美境界才有可能更好地发展,而不是走向越来越狭隘。 , B3 |1 l6 p$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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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眼看来,我国当今的公共音乐传播已经十分繁荣,人们天天都可以从电视频道中欣赏音乐,从网络上下载或使用数字音乐;在社会生活中,有大量KTV歌厅的存在,有大量民间音乐团体的诞生和表演,等等。但是,稍加关注就不难发现:人们在传播和欣赏音乐作品时,很多反映本民族传统的、高贵的精神气质和人格追求的作品却并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很多在中外音乐史上有着重要美学价值的音乐风格流派及经典作品却没有得到人们真正地理解和尊重;一些重要的音乐传播媒体显然存在音乐审美视野狭隘、过分适应或迎合普通审美趣味的问题;在具体的传播中,人们往往只给予了音乐作品以简单传播,少有关于音乐作品美学本性的具体有效地分析、批判或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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