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是音乐事业发展的基础。考察香港音乐的变迁也需要从考察复兴音乐教育的变迁入手。
一、学校音乐教育
香港的学校音乐教育在度地了长长的“沙漠地带”之后,直到1935年的“宾尼报告”(Burney Report)中,才提出学校要开拓课程,建议在普通学校课程中,应有音乐、美术、手工等课程。然而在具体执行中,也非常不得力--有条件的学校就设音乐课,无条件的就不设。即使在设有音乐课的学校里,音乐课也被认为是“闲课”,一般只是用简谱唱一些西方通俗歌曲、抗战歌曲或电影流行歌曲。大多数学校都没有钢琴或风琴的设备。音乐教师缺乏训练,素质不高,又没有合适的音乐教材,因此无法谈到正规的发展。
1938年由洪高煌博士创办的香港岭英中学比较重视音乐教育,这个学校由幼稚园到高中“一条龙”建制,全部有音乐课,由林声翕等任音乐教员。学校不但设有唱诗班、圣乐团和合唱团,还建立了铜管乐队。这在当时的香港是比较特别的例子。
1941年12月日本先后占领九龙和香港,统治香港三年零八十月,至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香港重归英国管辖。此间日本侵略者实行的是“皇民化”的奴化音乐教育。
五十年代,傅理沙主持的香港教育署音乐科,对推动学校音乐教育起了积极的作用。小学、中学里不仅开设了音乐课,还逐步设立了学生合唱队、铜管乐队甚至管弦乐队等课外活动,培养了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然而无论是演唱、演奏的内容,或是采用的乐器,一律是西方的。
总的来说,香港学校音乐教育在五十年代之前可以说是“全盘英化”的,具有明显的殖民地性质。学校采用英国教材,演唱英文歌曲,学习西方乐器,中国民族音乐则被完全忽略了。西方音乐以强势文化的姿态,居高临下,傲视、漠视中国传统音乐。以1959年出版的《小学生歌集》(香港课程发展委员会编印)一二三册为例,所刊外国歌曲124首,占86;中国歌曲20首,仅占14,况且这20首还只是起个装点门脸的作用。
这种情况在六十年代以后有了比较明显的改变。香港教育署从六十年代开始编订第一本《音乐科小学课程纲要》,七十年代又编制了初中《音乐课程纲要》。同时,一帮热心于中国音乐的香港音乐家和音乐教师组成了一个编写中国音乐欣赏课程的小组,着手编写初中《K 国音乐课程纲要》,并为音乐教师编写了《中国音乐欣赏课程》,供教师作参考资料。可以说,从八十年代以来,随着香港回归日期的临近,中国音乐在香港学校的音乐课中出发点 有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然而由于音乐老师大多对中国民间音乐很不熟悉,学生对中国音乐的了解才刚刚开始,在实际教学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