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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征集校歌校赋20201030 校歌和校赋是学校精神的载体、文化的标志,是树立学校形象、凝聚人心、激励师生不断开拓进取的一面精神旗帜。根据我校建设省示范校任务,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开展校歌、校赋公开征集活动,欢迎全校师生、校友及广大社会友人踊跃投稿。现将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01作品要求 (一)校歌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可以为词、曲单一作品,也可以是词曲完整作品(如果词、曲一同谱写,可用录音形式、清唱形式,有简谱、五线谱、伴奏或配器者为佳)。优先考虑配乐、编曲、合成完整的作品。 2.歌词语言应雅致凝练,简明易记,便于记忆和集体歌唱,内涵意蕴深远。 3.歌词内容要充分反映我校的办学理念、办学历史、校园文化和办学特色(相关资料附后)。 (二)校赋征集要求 1.作品能充分体现“赋”的文体特色,文采飞扬、清新流畅,且能言之有物,达到思想与艺术性的完美统一。 2.内容能够体现办学历史、学校精神、办学特色(相关资料附后),且富有时代气息,具有感召力。 02投稿要求 1.电子作品请发至邮箱:398918135@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苍溪职中校歌校赋征集活动”。 2.纸质稿件请邮寄至:四川省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2号(或四川省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收件人:邓玉满;邮编:628400,联系电话:0839-5722357。 3.投稿时附简要的创作说明、寓意阐释及作者基本信息(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若引用典故,要注明典故出处并附相关原文。 4.来稿必须是未经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 5.一人独立或多人合作完成均可,个人或集体投递的作品数量不受限制。 6.所有应征稿件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7.投稿截止日期:2020年10月30日。 03评选及奖励 1.征集活动截止后,我校将聘请专家对参选作品进行评审,产生入围作品5个(如有需要,视具体情况另行增减)。入围作品将在学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接受全校师生的网上评选。 2.奖励办法:本次征集评选出“入围作品奖”和“采用作品奖”。 (1)入围作品奖励标准:校歌词或曲单一作品300元,词曲完整作品500元,校赋300元。 (2)采用作品奖励标准:校歌词或曲单一作品1000元,词曲完整作品3000元,校赋2000元。采用作品的作者可享用署名权。 (本通告解释权属于学校) 四川省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 2020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