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关于最美评选主题曲征集113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扎实推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和精神扶贫工作,现向社会征集本次大赛的主题歌曲,现将征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 动 背 景 近年来,鹤峰县广泛开展“四个最美”创评活动,有效推进深化了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力度,净化了全县社会发展环境。文艺宣传队结合“最美”评选广泛开展文艺活动,提升了人民的精神区位,打造了人民的精神高地。鹤峰县以“最美”评选为抓手的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可喜的成绩,“最美”群体群星闪耀,本次活动旨在提升“最美评选”的感染力、传播力、影响力,生动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全县人民崇德向善、争做好人。 活 动 时 间 2018年11月1日—11月30日 奖 励 方 式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 主 办 单 位 鹤峰县文体新广局 征 集 方 式 本次征集活动采用线上提交报名信息及参赛作品的形式,以文件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姓名+单位”的格式)的方法发送到报名邮箱。 联系人:田媛媛 联系电话:0718—5282235 报名邮箱:582177548@qq.com 作 品 要 求 参加征集活动的音乐作品,需为参赛者的原创作品,不得对他人已有作品构成侵权,要符合鹤峰县“最美评选”的主题概念。具体要求如下: 1、歌曲内容积极向上,旋律优美大气,曲风时尚昂扬,形式不拘一格,展示大美人生,充满正能量; 2、歌曲格式为ape、flac、wav、mp3,声道为立体双声道,频率为44100Hz,比特率为16Bits,码率为1411kbps及以上。 评 选 流 程 1.12月1日—12月4日:参赛者提交原创作品,主办单位根据作品征集要求进行初审; 2.12月5日—12月7日:主办单位邀请知名词曲作者、专家学者、主流媒体等进行终审; 3.12月8日—12月12日:公布获奖结果,在官方网站、微博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鹤峰“最美”评选简介 鹤峰县委、县政府于2012年底决定以“最美”评选为抓手,全面提升全民素质,优化发展环境。 整个评选注重全民参与,按村民小组海选、行政村推选、乡镇评选、县级竞选“四级评选”程序,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热情。 评选坚持公正公平,对所有候选对象的资格条件先要进行严格审查,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整个县级竞选过程包含专家评审团评分、微信投票、大众投票等三个环节。整个过程由恩施州电视台、县广播电视台现场直播,公证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县乡财政按每年人平8元的标准预算资金用于全民素质提升工程,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奖励办法,对评为“最美鹤峰人”“最美家庭”“最美乡村(社区)”的,不仅一次性分别奖励1万元、1万元、10万元,还从创业、医疗、教育、保险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和有效服务。 截至目前,“最美”系列评选已成功举办五届,共评选出50位“最美鹤峰人”、50个“最美家庭”、15个“最美乡村(社区)”,其中,邓丽被评为全国“最美乡村教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朱永翠家庭荣获2016年“中国最美家庭”称号,许群群等当选为“中国好人”,鹤峰的“最美”竟成了全州、全省乃至全国人民学习的典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