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宣传玉溪自然生态之美、历史人文之美和社会发展之美,推动“音乐之都”建设打造工作,进一步扩大玉溪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玉溪城市形象和文化品位,营造幸福和谐的城市氛围和社会环境,使玉溪美好形象更加深入人心,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唱响玉溪”优秀歌词作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国范围内所有自愿遵守本次活动规则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词作家、音乐创作者和爱好者等,均可作为本次活动的应征人参与。 二、征集时间 2017年2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三、奖项设置和稿酬 (一)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作品奖10名,入选作品10名。 (二)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按获奖等次从优计发稿酬。 四、评奖办法 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聘请著名音乐家(词作家)组成评委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 (一)初评。通过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评出入选作品30首。 (二)复评。通过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评出获奖作品20首。 (三)终评。评委会评出最终奖项。 (四)获奖作品将由主办方推荐给作曲家进行谱曲创作。 五、作品要求 (一)角度不限,但要体现玉溪特色。从历史文化、民族风情、幸福和谐、生态治理、城市发展等角度歌咏玉溪之魅力,体现玉溪文化的深刻内涵和玉溪人民的丰富情感。 (二)题材不限,但要体现时代特色。作品旋律优美,感染力强,悦耳达情,易于传唱,注重思想性与艺术性,既有韵味绵长的历史人文特色,更应有发展创新的时代特色。 (三)作品体裁、形式、风格不限。 六、征集声明 (一)应征作品应为未发表的原创作品。应征者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利。一经发现侵权作品,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有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应征者自负。 (二)获奖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归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享有对获奖作品进行发布、加工、谱曲、改编、传播等权利,有权以任何方式对获奖作品进行使用及保护。 (三)获奖作品将一次性从优发给稿酬,在后期推广使用中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四)每位应征者参赛作品不超过2首。 (五)所有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请自留底稿。 (六)所有应征者将作品投稿至本通知指定的投稿点即视为同意本通知全部内容。 七、投稿方式及地址 (一)应征作品需填写《“唱响玉溪”歌词征集活动报名登记表》,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填写,并简述作品创意。 (二)稿件发送电子邮件至组委会邮箱,也可寄送稿件至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信封上注明“歌词征集”字样。 (三)投稿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群艺巷1号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邮编:653100 (四)投稿邮箱:48996314@qq.com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杨 竣:0877-2057578 蒋俊华:0877-2052880 (六)合作网站: 玉溪网 http://www.yuxi.cn 玉溪广播电视新闻网 http://www.yxtv.cn 玉溪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2017年 1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