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宣传部 关于征集广安区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形象 标识的公告 为展示广安区独特的旅游资源优势和浓厚的民族文化底蕴,提升广安区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广安区城市形象宣传语口号、形象标识(LOGO)。 一、征集内容 广安区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广安区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 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7月15日止(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三、征集范围 向全社会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四、征集要求 (一)“城市形象宣传口号”要求 1.主题鲜明,既能全面准确反映广安区形象主题,体现广安区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人文精髓,又能反映广安区厚重人文历史、优美生态环境、创新发展活力,展现广安区的时代特征和城市精神,彰显城市魅力。 2.文字简洁、规范,朗朗上口,便于理解记忆,易于推广传播,适合在户外广告、公共场所、对外宣传等领域使用。 3.征集作品要求在20字以内,并配以一定的文字说明。 (二)“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要求 1.符合广安区城市定位,体现广安区地区特色,具有较强的标签性、标志性和较高辨识度;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寓意深刻;构图简洁,色彩明快,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便于识别、制作、记忆和推广,适合在多种载体上推广应用。 2.递交作品方案为设计效果图或作品彩色照片,图片文件格式为jpg,图像清晰可辨。 3.递交作品还应配有设计创意说明,文件格式为word。 五、征集方式 只接受word文档电子稿件和图片,附件发送。邮件标题为“广安区应征作品”。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六、作品评审 对征集到的宣传口号和标识(LOGO)作品,由评审组进行初选后,在广安手机台开展网络投票活动,同时评审组进行评审,评审组评审和网络投票分别按照80%和20%的比例进行综合评分排名。 七、奖项设置 1.最佳创意奖:城市形象宣传语1名,奖金10000元。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1名,奖金10000元。 2.最具潜质奖:城市形象宣传语3名,奖金各1000元。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2名,奖金各2000元。 3.入围奖:城市形象宣传语5名,奖金各500元。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3名,奖金各1000元。 获奖作品将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公布。 八、征集声明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解决,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和完全使用权。 3.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优先(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先后次序)。最佳创意奖可空缺,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主办方保管。 4.主办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使用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删减。 5.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宣传部 2017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