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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首届粤港澳华语歌曲创作大赛通知

2016-10-18 07:39| 发布者: mpsh5134| 查看: 53| 评论: 0

摘要: 由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指导,广东省公共文化促进会、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国际华语音乐联盟、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主办,东莞市东城文化服务中心、东莞市音 ...
由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指导,广东省公共文化促进会、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国际华语音乐联盟、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主办,东莞市东城文化服务中心、东莞市音乐家协会等单位承办的“首届粤港澳华语歌曲创作大赛暨粤港澳歌手大赛”在东莞东城启动。

 

    一、大赛宗旨

搭建粤港澳音乐人、歌手交流的平台,打造民族文化品牌。通过此项活动,推动并增进广东与港澳地区音乐人、歌手的沟通与交流,吸引世界各地华人参加,把原创音乐的评比及旧曲新唱、新生代歌手的挖掘、包装推广作为大赛的主要内容,逐步将这一赛事活动打造成有规模、上档次、显实力的品牌。并特别设立最佳粤语歌曲、最佳潮汕方言歌曲、最佳客家方言歌曲大奖,鼓励华语歌曲流行文化的发展。

 

    二、大赛定位

专业水准、流行时尚。

 

    三、大赛办法

1.参赛对象

粤港澳地区(工作或居住)的词、曲作者,专业和业余作者均可参与。

2.作品要求

(1)作品为华语歌曲,风格与体裁不限,要求新颖、时尚。

(2)在国家级创作比赛已经获奖的作品,以及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在应征之列。

(3)参赛者提交的作品及音频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4)参赛作品必须为2013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歌曲。

3.征集范围

(1)广东省地区。

(2)港澳地区。含香港、澳门。

(3)其他地区。含台湾,新加坡、韩国、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格陵兰等地的华人。

4.报送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2)参赛者可从东莞文学艺术网(http://www.dgwxys.com)、东莞东城文化服务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dc-wh.com)、东莞阳光网(http://www.sun0769.com)或其官方微信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表格后,连同歌词、曲谱、录音小样,按照“比赛地区+报送人+歌名”格式命名文件发送到本次大赛指定电子邮箱:YGAmusic@163.com。

(3)每位作者限两个作品参赛(无论词曲),作品不可在不同区域重复报送。作者投稿参与此次活动,即表示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的所有形式(包括曲谱、音频资料等)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5.评选方式

报送作品经首轮初审后进入初赛、复赛、决赛,将由国内知名音乐家和国际华语音乐联盟、广东省音乐家协会邀请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选。三轮评审依次产生复赛入围名单、决赛入围名单、十大金曲奖及各项最佳奖。

6.奖励办法

(1)十大金曲奖10名,奖金1万元。

(2)最佳粤语歌曲奖1名,奖金1万元。

(3)最佳潮汕方言歌曲奖1名,奖金1万元。

(4)最佳客家方言歌曲奖1名,奖金1万元。

 

    四、宣传推广

1.此次创作大赛评选出的部分优秀作品、获奖作品,会作为即将举办的“2016首届粤港澳华语歌曲创作大赛”优秀作品展演晚会、颁奖晚会的演出曲目,并由粤港澳地区知名歌手演唱,进行推广。

2.本次创作大赛的获奖作品,将邀请部分词曲名家、乐评人、新闻媒体记者撰写推介文字,进行推广。

3.本次创作大赛的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首届粤港澳华语歌曲创作大赛”专辑,向全国发行。

4.本次创作大赛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通过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

 

大赛组委会拥有本通知的解释权。

 

首届粤港澳华语歌曲创作大赛暨粤港澳歌手大赛组委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日

 

附件:首届粤港澳华语歌曲创作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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