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励和引导朝阳广大干部群众团结奋进、拼搏创新,为实现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朝阳的目标而努力奋斗,根据市委有关领导指示,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开展征集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歌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的原创歌词(歌曲)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1.本次活动征集作品要求必须为原创,且未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及公开表演过,不得抄袭或改编其他歌曲,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曾在国家和各省(市)征集活动中获得荣誉的歌曲不得再次参加本次活动。 2.内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要求歌词作品必须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字样,倡导歌词作品全面反映“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12个主题词内容,或主要围绕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及12个主题词的有关内容创作。 3.本次征集歌曲活动分歌词作品和歌曲作品。歌词题材上要求积极向上,充满活力,歌词自然流畅、易懂易记,反映时代精神风貌,唱响时代主旋律,传播社会正能量,同时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贴近生活,便于普及和传唱。歌曲风格和体裁不限,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均可,独唱、组唱、合唱形式不限。 4.为使本次征集活动达到良好效果,将优先录用歌曲作品参赛者,歌曲作品参赛者必须录制有伴奏或者清唱的歌曲小样,并提供曲谱。歌曲总长度要求在5分钟左右。 二、征集时间 征文活动于2015年6月29日开始,截稿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信件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投稿方式 本次投稿方式为信函(或实地报送)和电子邮件同时报送的方式,缺一视为无效稿件。作品要求统一为A4纸打印,一式三份。 1.信函或实地报送:请将信函邮寄至中共朝阳市委宣传部社会宣传科。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文化路三段4号中共朝阳市委宣传部社会宣传科(市委二楼203房间),邮编:122000。 2.电子邮件:sxk2789021@126.com。 所有应征稿件请注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歌曲征集”以及歌曲突出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中的哪一个层面的内涵(如“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公民层面”)字样,并附上应征作品及简要文字介绍、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络方式。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成立由有关领导、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来稿作品进行评选。本次活动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同时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颁发证书。 五、相关说明 1.每位作者限报3件作品,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2.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归主办单位和作者共同拥有,主办单位有权在各项宣传活动中免费使用; 3.获奖作品的使用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均归本活动主办方,获奖作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4.凡涉及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将已发放奖励追回; 5.作品一旦参与征集,即表示参赛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具体事宜请与朝阳市委宣传部社会宣传科联系,联系人:孙文远 董晓晰,联系电话:2789021。 中共朝阳市委宣传部 2015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