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r0 g+ Y8 e7 y+ m; C8 P. _ 感觉和理性是两个不同的系统。然而,许多老师没有认识到这门课的性质,只看到教学计划完不成,因此十分着急,经常批评学生。但从学生的角度讲:老师批评我,不是我不用心不努力,感觉不到我也着急,你就是给我不及格也都没有用。只有因材施教、耐心、循序渐进地训练,学生才能见效果,这就是将视唱练耳教学从重视客体转向重视主体的秘诀。 * f8 Z. {9 J+ W) j5 y * A. E" l$ @$ i 音乐听觉不是天生就有的,要新建一个条件反射系统,其训练最佳时期是三四岁,我们正规学习音乐大都在十七八岁,已经很晚了,所以教师要有耐心,才能取得成绩。然而我们的教师却不顾学生的实际,只想着教学计划、想着教学内容,这是最大的失误。因此一部分感知、反应跟不上的学生,慢慢地失去了学习的信心,再加上教师的急躁情绪、粗暴态度,更引起学生的反感,就是原因之一。视唱练耳教学的对象不全是客观的音响、知识,而是主体的感觉,是理论渗透的感觉。客体的音响及其知识作为人的认知、体验、审美对象,是表现和确证人的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的对象。要知道视唱练耳教学的认知对象,是主客体两个方面,不能简单的归之于乐谱,它还需要有认知能力的人。0 M) }8 E# ^1 Z" j% G1 b. S# H
+ A4 J: j0 H* K2 m" R 认知要素是由乐谱和乐谱转换后的声音构成的,视唱是乐谱,练耳是声音,缺一就不能完成认知任务。因为视唱者不是外在于作品对象的主体,他既是乐谱的完成者,又是乐谱的见证人,对象的魅力与自我同在。因此教学的本体是乐谱和接受主体的统一。界定视唱练耳教学的本体,是视练理论建设的基础,传统的“重客不重主”的思维定势一定要转变。主体及其属性是价值形成的天然基础与前提,但个体由于遗传、生活环境、早期教育的不同,对音乐感觉的需要、模式、水平差异是很大的。离开它,价值便失去了物质的承载者,既无从产生又无处附着。视唱练耳若不能关照每个人的需要,接受不了的学生,必将被边缘化甚至抛弃。但形成价值的前提和基础毕竟不是价值本身,也不能把客体的音响及其属性视作天然的价值,因为只有在音乐实践活动中,经过合目的的训练、改造,才能变成属人的价值。视练教学中是“音响为人而存在”而非“人为音响而存在”,因此人的客观现实的需要,是整个价值关系的中心。视唱练耳教学往往将教学计划作为需要,忽视了主观的需要,并用硬性的教学计划及老师主观的情感、需要去规定价值及其评价,教学怎能不事倍功半?学生怎能爱学?/ t$ K9 k2 \5 l+ l;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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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学认为,认知着的主体,是一种有意向性的意识,而客体总是意向性的客体,因为客体通过意识而存在。犹如乐谱对于能识谱的人来说是对象,对于不能识谱的人来说,它只是乱画的废纸。意识给客体世界以意义,意识也能够在给对象以意义的活动中了解自己。这个集中主体客体关系的循环,表明了主客体关系具有一种本体统一性。视练课上复杂的认知内容,如果不以主体的需要,不以正确的价值判断为根据(如过多的技能训练),就会成为危害人的教学,使人在音乐面前丧失信心、主体性,这比没有基础性教学的业余爱好还差。教学计划很少考虑每个人的具体情况,计划和没有个体性目标之间的矛盾,就造成了一个音乐悖论:教学、技能愈困难(超出个人的需要),其价值和功能就越悖谬,越背离理性主义的价值精神,越压抑人的自由、自主的潜在能力的发挥及健全人格的发展。特别是当完整的人格越来越被困难的认知所肢解时,人就越来越不完全,越来越成为没有自信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