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除旧布新,在家收拾书,也收拾2016年的阅读经历与心得。忽然发现,这一年读到最多的书居然是——小说!如果算起来,我这一年主动阅读(除工作需要外的阅读)的书应该有70%以上是小说。 曾经有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我是不看小说的,读的全是社科书。因为,世界这么乱,你还把小说看?但最近几年,我又重新开始看小说了,而且越看越多,从前不喜欢的类型,现在也能欣然接受;从前看不下去的几页长的段落文字,现在也觉得甘之如饴,轻舟已过。 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转变?我觉得:一,随着自己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越来越能理解和感受好的文学。二,文学不能将逝去的时间留住一秒,但却可以让我们的生命无限延长。三,我们从识字起,最初阅读的书,无一例外都是文学书,如今人到中年,算是返璞归真,不忘初心吧。 把这一年读过的小说,在心里过一遍(其实也确实都留在心里了),觉得有必要跟大家分享一下,先说外文翻译小说。 说来也巧,过去的一年里,我最喜欢的几本小说都是“迟到之书”——我说的迟到,当然是之于中国读者而言。如果说外文首版时间迄今分别是四十年和五十年的《惧恨拉斯维加斯》与《斯通纳》已算来迟,那么马洛伊·山多尔的《分手在布达》对中国读者而言,真可谓是相见恨晚,因为这本书八十年前就已经写成。 同属知识分子情感小说的《分手在布达》和《斯通纳》,在精神层面与学者气质上都很相似,主题也都是对准爱情与婚姻,写文人对爱情的憧憬、付出、波折以及最终的幻灭,颇似《围城》。相比起来,山多尔要比约翰·威廉斯(《斯通纳》作者)看得更通透,他在书中直言:“爱情不是田园牧歌”。而威廉斯的故事则让人更感动,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如意、不完美、悲辛交集的人生,每个人实际上都是那个不停失败却又不停去爱的斯通纳。 同为“垮掉一代”的精神读物与时代记录,我觉得亨特·S. 汤普森的《惧恨拉斯维加斯》要比名气更大的《在路上》,更有劲儿,也更彻底。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本书由内到外做到了行思合一,更纯粹,更无所畏惧。书中的人物似乎都有一种魔法,那就是他们都能把自己以及自己所处的现实无限拉长,无限变形。有同样观感的,是奥尔加·格鲁辛所著的《排队》——关注社会表里,深具哲学意味,让人有一种重遇、重读经典文学之感。 作为类型小说的拥趸,尤其是推理大神迈克尔·康奈利的粉丝,去年读过了康氏三本新作,《九龙》和《穆赫兰高地》属于非常失望一类,而以“林肯律师”米克·哈特为主角的《黄铜判决》则属于他的水准之作,依然痞子逻辑,依然嘴炮无敌,还成功进行了一次社会派的剖析。《微妙的真相》是谍战大师约翰·勒卡雷的新作,亦是他的转型之作,能读出85岁高龄的勒老仍是与时俱进,他越来越关心和不满腐败政府、贫富差距给这个世界带来的伤害。 文至收尾,才发现还未谈及中文小说。相比外文翻译小说,中文小说确实读的不多,不过,有几本却是印象深刻。 读葛亮的《北鸢》,除了为他日益成熟的构造全局的能力高兴,还感觉到了一种似曾相似且不刻意矫情的语文。正所谓:“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正是因为期待中国文学传统的清贵高雅,才能对这本书有一种久别重逢的喜悦吧。而读陈应松的《还魂记》,感觉确实截然相反,黑暗,迷幻,生猛,粗鲁,肮脏,暴力,血腥,甚至变态,难以忍受,可说陈应松把前卫与矛盾的书写,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这年最高兴的,还是读到马家辉、薛忆沩两位师友的小说新作,《龙头凤尾》虽是家辉老师“第一本小说”,然而一出手就是大招,教人拍案惊奇,一路读来,会自始至终感受到文中那股精进不衰之气。同样是一种相反的感觉,读薛忆沩的《希拉里 密和 我》,会有一种迷幻而伤感的感觉,非常消极,因为薛老师对生命给出的答案,就是一切都无法把握,一切都在失去,唯有孤独永恒。 人过中年,重拾小说妙处。正所谓,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新年伊始,希望这一年能多读小说。对了,多读中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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