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存于文献的古典音乐、活态于民间的传统音乐是现有民族音乐的常见形式,当其遭遇现代文化的触动时,多会不得不进行发展。但如何进行呈现?却是见仁见智,各个不同。我将这些原型称为民族音乐之本,盖指本原形态的、本质性的材料。笔者最近在表达此类观点时可能在涵盖面、逻辑性阐释上引起误解,从而引发争鸣,这是好事。这一有“争头”的话题关乎民族音乐素材要不要、如何用的关键问题,我想还是有进一步“圆说”的必要。 0 d( y& O* P) A* C4 _+ f, H u% k3 {# b% s0 f7 C
首先是要不要的问题。有的人说“不要”,这里有两个角度:一是保持其固有的形态,从保持传统音乐原型的角度考虑,运用其素材就是对它们的“破坏”。日本、印度等国都有保持古典音乐原样的成功范例,中国为什么不可以?站在这个角度看,“非遗”的活态传承将成为美好的愿景,笔者也基本赞同。但这种情况不可能实现,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人不能两次走进同一条河流”,在现代文明快速推进的当下则更不可能。就连原来住在树上的佤族人早已唱起了《阿佤人民唱新歌》之类的创作歌曲了。那么,有的人建议加点“料”,也就是加入每位演奏者的理解,谈龙健的弦索乐演奏组以此法尝试着将《弦索备考》进行了复原,这就是现代的呈现问题了。二是从创作的选材视角考虑,觉得以现行的西方音乐创作形式来表现这些民族音乐内容有些“不顺手”。这种“全盘西化”的思想早已被放弃近百年了,在当下多元语境中更不会有人敢提了。由此可见,“不要”是不可能了。 / i; M4 U$ y; q% G9 a * [4 z. f2 P( ?3 f6 P0 K2 y4 G* V( s 那么只有如何用的问题了,也就是牵涉到“本”之份额的多寡问题。这是个大论题,我想对其进行些限定,以便简明扼要地阐释之。本文讨论的是一度创作(包括创编)的视角,当然也会兼顾到二度、三度的表演、鉴赏方面。笔者通过现状的调研,认为当下民族音乐素材发展手法、方式常见者有如下三种:“形于内”、“发于中”、“溢于表”。- J8 X3 U5 C.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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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于表”者,盖指那些基本保持原型框架者,尤其是旋律部分基本不动,这易于使原有音乐记忆及其亲切感浮现于外表。戴晓莲在进行古琴现代演绎时对《风雷引》(陈帅、郑哲澄编)、《流水》(吕黄编)、《长相思》(罗威编)、《梅花三弄》(朱一清编)、《秋思》(罗尚玄编)等进行了现代诠释需要的新编配,任鸿翔整理的平湖派琵琶曲《平沙落雁》、《塞上曲》、《郁轮袍》等也被符译文等进行了新编配,加入其它乐器而重奏,姜莹在民族乐剧《又见国乐》中对《十面埋伏》、《二泉映月》等旋律进行了多元视听新发展,它们都因民族音乐之本“溢于表”而唤起较多的清晰记忆。这些纳新后的作品获得了新成功,主要的依托点就是民族音乐原型在旋律框架上较多的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