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届“中国民族器乐民间乐种组合展演”活动结束之后,民族音乐的创新发展一直成为圈内讨论的焦点——什么是创新?怎样创新?如何在创新的同时,依旧能够保持民族音乐通俗易懂、雅俗共赏的特点? 传承首先要尊重传统 这次展演,既有河北北高洛音乐会这样原汁原味的民乐,也有福建南音、藏戏等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项目。 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研究员、民族音乐理论家乔建中表示:“此次展演,来自全国的60多支队伍带来的近30个民间乐种,大部分都是半个多世纪以来不断发掘和呼吁,进而保存下来的代表性乐种,既有像福建南音、西安鼓乐等非遗项目,也有内蒙古四胡合奏、甘肃陇东道情等,不仅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视听冲击,而且在乐种传承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在过去数十年参与研究民间音乐的过程中,乔建中始终关注民间乐种的活态传承,“一直到新世纪,我们开始推行非遗保护,在短短十几年里民间乐种的品种更多了,迎来了民间乐种的一次大复兴。” 然而,民间乐种的复苏,并不代表传承危机的消失。乔建中指出,由于各种历史原因,民间乐种跟民众生活的联系被割断了。北方弦索乐研究专家于庆新也表示:“由于经济大潮和流行音乐文化的冲击,传统音乐包括民间乐种整体式微的局面凸显出来,有相当多的乐种消亡了,民间音乐的危机绝不是危言耸听。” 不要让民乐传承留有遗憾 于庆新说:“过去,我们认为是落后的口传心授的传承方式,随着民间艺人的去世也日渐消亡,而消亡的不仅仅是传承方式本身,还有乐谱难以记录的特殊表现技巧、独特的风格韵味。当我们想通过录音、录像等现代手段抢救时,面临的往往是更多的遗憾。” 不仅如此,从目前市场的客观环境来看,对于民乐的创新不但受到传承方式改变的冲击,市场的压力也对民乐创新有不少制约。据了解,中国目前的文艺演出市场,民族音乐份额仅占1%。全国各地的民乐表演团体大多处于闲置状态,演出机会较少,这使得民乐事业发展举步维艰。 一方面,行业的单一性特点使民乐演出市场无法做大做强。当下,大众的文化需求偏重于娱乐性的视觉消费,传统类型的演出难以在市场中占有主导地位;另一方面,面对音乐厅的高票价,以及宣传、推广方面缺乏专业的经营团队,使得票房销售回报率低,造成民族乐团演出市场票房跟不上,经济收入少。 当前,演出市场缺乏优秀的民族音乐作品,主要存在两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将民族管弦乐按西方交响乐思维和模式去写作,使得音乐语言背离民族器乐的传统特性,丢弃了中国音乐特有的旋律美、韵律美、意境美。二是民族管弦乐曲创作实际上面临着如何与时俱进、如何创新的问题。 在继承中发展创新 近些年,政府主导的非遗保护,让地方民间艺术家的自觉性提高,艺术院校和高等院校的艺术专业对民族文化保护也有了新的认识。一方面可以通过嫁接新内容,创新表演形式;另一方面,将长时间传承下来的艺术,通过在院校开设课程的方式将其保存下来。“比如,陕西的康家唢呐班,就是民间保护的样本之一。陕西西安音乐学院对于陕西鼓乐的传承,用的是学院自己的方式。”乔建中说。 虽然从音乐传承的本质上看,民间和高校的保护,两者在形式、内容、风格上截然不同,但从音乐的活体保存来看,现代民乐的创新与传统民间音乐自发的流变,为中国的民乐发展提供了两种可能。 未来民间音乐将以什么样的形式留存下去?可以看到,以往已经定型并获得艺术成就的作品,因其不朽性在音乐领域占有恒久的地位。而新生的民间音乐作品,则不一定采取以往传统的形式:不能适应民众的需要就会自行衰败;有的则会不断地在新的音乐形式中得以延续;还有一种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日益根深叶茂,衍化、派生出多种流派、支系和新的形式。 但乔建中也提醒民间乐种的变化不能一味求快,“还是慢一点好,希望能够多一点思考、多一点文化的沉淀,把‘变’变成经典性的、永久性的,而不是简单地多加几个人、多加几件乐器就认为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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