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初国家版权局一纸通知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并于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版权局的这条通知被业内认为是迄今关于网络音乐的“最严令”。 起初大家对此“禁令”不以为意,依据以往的经验,网络音乐版权问题长期属于滋生且错综复杂且难以治理。虽然网络音乐版权正规化的呼声由来已久,但是多次治理仍然未见成效。 “最严令”实施之后,速途网的小编体验了酷狗、qq、酷我音乐等音乐平台,发现一些涉及版权问题的歌曲,确实被下架了。 屡禁不止,盗版问题乱象从生 其实,我国的版权问题并不只存在于音乐,盗版问题在影视、书籍等各个涉及版权的出版行业普遍存在。过去,互联网不甚普及的时候,盗版书、盗版碟、盗版磁带等侵犯版权的现象遍布大街小巷。甚至许多消费者根本不知何为正版。国家针对盗版的进行了多次大规模强力度的整顿。往往是抓了一批人,罚了一批人,判了一批人,但是风声一过,又开足马力生产盗版产品。 现在的互联网版权问题只不过是这个问题在另一种媒介上的体现形式。由于互联网分享的便利性和无孔不入,个人用户制作、上传的盗版音乐、影视、书籍等更是难以治理。盗版问题一直存在,只不过在插上互联网的翅膀之后,更加棘手。 几十年养成的消费盗版、下载免费盗版的习惯,想在一夕之间用一纸禁令来改变,未免有一些一蹴而就的意味。这个问题的解决远非勒令音乐平台下架盗版音乐那么简单。 我们能从国外对版权的保护学到什么 版权保护比较好的国家如美国、日本等,其对于版权的保护不仅仅是试图让音乐平台下架盗版音乐,其立法是针对盗版提供者和盗版消费者双方的。在那些国家,下载盗版音乐将可能会面临着监禁和巨额罚款。所以,并不是外国人的道德水平比我们高,而是他们下载盗版面临的风险很大,久而久之也养成了付费的习惯。 而目前我们的监管只是针对音乐的传播渠道,由于互联网的复杂性,这个监管不可能面面俱到。要想真正治理盗版,切实保护版权,我们的立法还要从盗版的消费者们入手。毕竟“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只有这样才能慢慢培养起国民的付费意识。 过渡期间,音乐领域或生“草榴” 然而,由于立法的缺失,消费者难以养成付费购买的习惯,及时完成立法,这个习惯的养成也需要一些时间。那么在我们的消费者的付费习惯还没养成之前,会有巨大的人群具有免费音乐下载的需求。 需求无法被消灭,只能寻找出口转移。由于色情出版在中国的不合法,而其需求巨大,导致了“草榴”这样的网站的成功。当免费的音乐变得不合法时,听众的需求就会导致出现像色情网站“草榴社区”一样的无版权互联网音乐社区,从而将从各大收费音乐平台流失的客户聚拢起来。 此外,云盘等线上云存储技术的普及,也给治理版权问题带来了新的挑战。云盘这种传播方式非常具有隐蔽性,用户在其他平台交流之后,就可以互相分享云盘内容。这种方式的盗版传播实在难以监管。 版权管制,移动音乐行业面临重新洗牌? 据《速途研究院:2015年移动音乐市场报告》可知,重度音乐用户首要关注的因素的音乐资源的丰富程度。由于版权的管制,各大移动音乐平台的资源丰富程度明显下降。而版权问题相对不太严重的电台如喜马拉雅、豆瓣fm、荔枝电台等所受的影响较小。则版权管制可能会造成用户流量的转移。 此外,已经没落的pc端或许会又一次焕发活力。但是由于人们的听歌习惯早已从pc转移至移动端,pc端在未来可能将在音乐资源获取方面扮演重要角色(云盘、类“草榴”社区等)。更多的用户将使用pc从互联网上下载免费歌曲并同步至iPod、手机等移动设备进行收听。 写在最后:保护版权,无疑有利于音乐等媒体的创作。这也是我国成为文化强国的必经之路。然而事物的发展规律大多是渐变的,一蹴而就或许会催生新的问题。在互联网时代,要解决版权问题,我们或许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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