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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风] 流行音乐 音乐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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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颜真 发表于 2015-3-25 13: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流行音乐 音乐风格

流行音乐是根据英语Popular Music翻译过来的。流行音乐准确的概念应为商品音乐,是指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而创作的音乐。它是商业性的音乐消遣娱乐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工业”现象。(见前苏联《音乐百科词典》1990年版)它的市场性是主要的,艺术性是次要的。
流行音乐19世纪末20世纪初起源于美国,从音乐体系看,流行音乐是在叮砰巷歌曲、布鲁斯、爵士乐、摇滚乐、索尔音乐等美国大众音乐架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音乐。其风格多样,形态丰富,可泛指Jazz、Rock、Soul、Blues、Reggae、Rap、Hip-Hop、Disco、New Age、Funk、R&B等20世纪后诞生的都市化大众商品音乐。
流行音乐,根据英语Popular Music翻译过来的。按照汉语词语表面去理解,所谓流行音乐,是指那些结构短小、内容通俗、形式活泼、情感真挚,并被广大群众所喜爱,广泛传唱或欣赏,流行一时的甚至流传后世的器乐曲和歌曲。这些乐曲和歌曲,植根于大众生活的丰厚土壤之中。因此,又有"大众音乐”之称。 [1]
但是,这样的界定有可能使那些本不属于流行音乐的音乐,仅仅因为它们也在群众中广泛流传而都可被划归为流行音乐,如:《国际歌》、《义勇军进行曲》、《马赛曲》、《洪湖水浪打浪》、《歌唱祖国》、《东方红》、《南泥湾》等。另一方面,又把那些分明是流行的音乐,由于它们流传不开(这在流行音乐中也为数不少)而排除在流行音乐之外。显然,流行音乐不一定都流行,流行的音乐也不一定是流行音乐,流行音乐是指被大众熟知的音乐。
准确的概念应为商品音乐,是指以赢利为主要目的而创作的音乐。它是商业性的音乐消遣娱乐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工业”现象。(见前苏联《音乐百科词典》1990 年版)它的市场性是主要的,艺术性是次要的。
有些歌曲虽然用通俗唱法演唱,但它的思想性、艺术性较高,这类歌曲不属于商品歌曲。如《众人划桨开大船》《亚洲雄风》《十五的月亮十六圆》《好大一棵树》《可爱的中华》《中华美》等。这些歌曲可称为“优秀通俗歌曲”。
其实歌曲的类型和唱法没有必然联系,不能认为艺术歌曲只能用美声唱法演唱,民歌只能用民族唱法演唱,流行歌曲只能用流行唱法演唱。首先,三唱法的划分本身就是不甚科学合理的,这一点已被音乐界所公认,没有任何音乐家会认为三唱法的划分是完全科学合理的;其次,唱法目前有三种(如果加上原生态唱法和童声唱法则有五种),但歌曲的类型远不止艺术歌曲、民歌、流行歌曲三种,还有颂歌、抒情歌曲、进行曲、队列歌曲、军旅歌曲、校园歌曲、讽刺幽默歌曲等多种类型;再次,音乐界无数事实证明,同一首歌可以用不同的唱法演唱。著名歌唱家朱逢博演唱过许多台湾校园歌曲如《橄榄树》,用的是民美通唱法。香港歌星奚秀兰演唱过许多民歌,用的是流行唱法。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商品音乐”这一概念比任何一个概念都科学、合理、准确。单从字面上看,“通俗”指易解易懂,“流行”指广为流传,这样看来象《义勇军进行曲》、《歌唱祖国》、《东方红》《南泥湾》等歌曲也可以称为通俗歌曲或流行歌曲。咋一看很荒唐,细想一下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因为这些歌曲都是通俗易懂、流传很广的。但是,这些歌曲是决不能称为商品歌曲的,因为它们决不是以赢利为主要目的创作的。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商品音乐”这一概念是科学、合理、准确的。
明确了“商品音乐”这一概念,可以解决音乐界许多有争议的问题。例如“流行音乐能不能进课堂”的问题,事实证明不是一个“不用讨论”的问题。而且这个讨论永远不会结束,也永远不会得到最终结论。原因就是“流行音乐”不是一个科学准确的概念。明确了“商品音乐”这一概念后,可以得出结论,“商品音乐” 是不能进课堂的,而那些思想性、艺术性较高的优秀通俗歌曲则完全可以进课堂。
渊源发展
起源
从根本上讲,最开始的流行音乐应该从19世纪美国工业文明的兴起说起。那时大批农业人口进人城市,构成一早期的产业队伍,城镇市民的结构产生变化。来源于市民阶层中的新文化代表就是早期的流行音乐。那个时代,反映怀念故土,眷念家乡生活的通俗音乐作品,正好表达了远离家园而来到陌生环境求生的人们的心理状态和纯朴的思想感情。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经历了南北战争和第二次工业革命, 经济的发展给人们带来丰富生活的同时也促使音乐的长足发展。
当时美国的流行音乐多来自于黑人音乐。70年代,迈克尔·杰克逊横空出世,从此带领了流行音乐和MTV的发展,他们以口传心授及与异族之间的私人交往,逐渐形成了一种特有的音乐形式。不管是灵歌、索尔、节奏布鲁斯、摇滚,甚至是爵士的根源都可以追溯到由非洲传来的黑人音乐。特别是由多民族文化汇集而成的爵士音乐,以它独特的演奏、演唱方式,刷新了听众的耳目,轰动美国,又很快传遍世界各国。爵士乐风格多样、节奏性强,不仅影响了其他流行音乐的形式,也影响了严肃音乐的创作。
二战后又兴起了摇滚乐、蓝调和乡村音乐。其中摇滚乐成为主流。摇滚乐同样源于美国,是黑人音乐的节奏布鲁斯与白人乡村音乐和西部音乐的有机结合。摇滚乐强烈的节奏、以反抗为主题且简单直自的歌词以及多样的表演形式、特立独行的装扮强烈地吸引着战后的新一代青年。很多的美国乐队等都对以后的摇滚文化产生了巨大影响。70年代以后,音乐风格更加多样,走向前卫和极端,表现在具有即兴性、强调借助和运用电子手段、注重乐器和效果的操纵技术、商业化倾向日趋明显。流行音乐的发展日益走向繁荣。
产生
随着逐渐演化和发展,又产生出新的种类形式。在美国,流行音乐是与严肃音乐相对而言的,它不同于严肃音乐,因为严肃音乐常具有较深的思想内涵和一些专门的知识层面,需要听众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修养细细领悟、品味......而流行音乐对于美国人来说,其形式短小、内容通俗、朗朗上口,并且对于听众仅依靠对音乐的心领神会与感性认识就能理解。而且美国流行音乐具有更多的自娱性与商业性,其自娱性来自非洲的音乐传统。
早年大部分移民从世界各地来到美国,一般说是出自于自愿,他们基本上是愿意把自己的文化同美国文化融合在一起,但黑人例外。他们是作为奴隶被迫来到这个国家的。他们身上除了锁链以外,一无所有,但他们的头脑中却牢记着非洲舞蹈和音乐的丰富传统。黑人奴隶们在农场劳动时,不允许说话,但可以唱歌。他们依靠白人听不懂的劳动号子和歌曲相互传递信息,交流感情,通过这种表达方式,把他们郁积在心里的痛苦与不平宣泄出来,从而逐渐形成了具有黑人特点的黑人音乐。黑人音乐在形成过程中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这种变化包括汲取白人音乐成分,产生了布鲁斯、爵士乐等形式。而最初的摇滚乐就是黑人音乐“节奏布鲁斯”,西方也有人把摇滚乐称作“下层阶级反抗当局的一种形式”。
思辨
透视美国的流行文化,不难发现当代流行音乐是一个十分庞杂的概念,它代表着立场和观点截然不同的诸多派别。有些派别昙花一现,有些派别则变化到和原来的主张迥然不同,有些派别的主张和自己的实践并不总是一致的,有的承认通俗文化的一般原理,有的只承认自己主观思辨的体系,对之作出详细分析是很困难的。但我认为其中充斥的首先是对资本主义的迷茫、焦虑和不安,其次则是对传统音乐价值的尊重与怀疑,某些则采取断然否定的态度,只求另辟蹊径。因而,对这一种文化现象不能简单的肯定和否定,要作非常具体的分析、研究。特别是对于美国这样一个历史不长但是内容丰富的国家,则更是需要以宽容的态度去面对。
美国流行音乐与其它大众媒介的差异主要是三个方面:
首先是其重复性,美国流行音乐的内涵不断的重复,在很多当代作品中我们也强烈的感受到其对于某些社会现象的描述,具有穿透听众意识的能力,并且表达的方式和状态大不相同。受众对于某些内容存在自然接受的心理状态。
其次是其非叙述性,强调对接收者的身体、生理与感官能力的刺激。在美国的音乐会大量都以感官刺激达到音乐的升华。包括舞台、灯光和舞蹈的运用,在美国都形成了一系列非叙述性的程式,并且被赋予很多不同的色彩。
再次是其经验性,美国音乐是属于艺术而非科学的领域,是对某种经验的直观体现。在我们听到的大量音乐作品中感受到这一点是非常直接的,因为美国文化就是一种经验性的文化,是在不断的文化交融中得以生存和发展。
发展
当代美国流行音乐所涵盖的内容更加广泛。从大量资料的分析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其器乐作品节奏鲜明, 轻松活泼或抒情优美,演奏方法多种多样,音响多变,色彩丰富,织体层次简明,各类乐队规模不大,作品多使用最新的电子设备,而声乐作品生活气息浓郁、抒情、幽默风趣、音域宽广,曲调顺口、易于传唱,歌词多用生活语言,易为听者接受和传唱。歌手多自成一格,发声方法各有千秋,不受传统学派的约束,演唱时感情重于声音技巧,自由不羁,亲切自然,易引起听众的共鸣。
应该说20世纪以来的美国流行音乐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文化现象,各种流派之间主张的差异之大是很明显的, 但他们根本的出发点虽然都标榜是在力求创新,力求走前人所没有走过的道路。而且,历史上确有不少当时的“ 新” 不为同时代的人所了解、所接受,若干年后才为人所接受、所尊崇的事实。但即使如此, 我们也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地把20世纪以来的一切“ 创新”都视之为同时代人不了解而将来必然被尊崇的事物。因为历史上也不乏自认为“创新”,实系假创新或其基础与路子不对头而永远不能为后人所接受的事实。我认为创新,要源于生活 更要基础于传统。离开这两条空谈“创新”,不仅不能为同时代人所接受,也不可能对后人有所贡献。
由于美国流行音乐能够和普通民众紧密结合,无论受众文化水平的高低,都易于接受。作为一种以消遣娱乐为主的大众文化现象,其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脉络息息相关,俨然已成为美国大众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千禧年之后的美国流行音乐变化更快,并且与人们的思维状态更为接近。然而流行文化不仅是艺术,也是娱乐、精神寄托,更是反应普通人生活的写实记录,甚至是大众思想、意识形态的指标。我们应该从美国音乐的发展历程和今日取得的成就中感悟出音乐艺术未来发展的方向。也许经济对于艺术的促进是不可否认的,但是观念和态度俨然是更重要的。
在感叹美国音乐人优质MV、音乐会和颁奖典礼精彩之余,我们应该思考的事情很多。我们坚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流行音乐之路会在美国和美国之外的地方延伸的更远。

流行音乐与其它大众媒介的差异主要是流行音乐具有以下特性:
通俗性
这是流行音乐的基本属性。与高雅音乐相比,流行音乐的歌词相当浅显易懂,没有任何理解的障碍,这是流行音乐得以流行的必要条件。相反,如果歌词意义隐晦、诘屈聱牙,那么这些音乐便很难在文化水平相对不高的大众层面广泛流传开来。从专业演唱的角度看,流行音乐音域较窄,也最适合未经过专门声乐训练的普通听众演唱,这又促成了“流行音乐”的流行。流行音乐之所以流行很大程度上还在于它真正地走进了人们的内心,音乐内容通俗易懂、贴近人们生活是流行音乐得以流行的另一重要原因。
流行音乐很多作品都是抒发自我的真实感受,人们在音乐中感受到的是如同自己身边的氛围,听到的是如同自己内心的声音,从而唤起广泛的情感共鸣。流行音乐所表现的是真实的生活与生存状态,从某种意义上说,流行音乐把艺术生活化了,同时也使生活艺术化了。
大众性
可以说“大众性”是流行音乐与生俱来最为关键的特点之一,也是流行音乐的社会基础所在。当前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形态正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信息社会大步迈进,精神文明建设也放在了重要位置,人们在茶余饭后、休闲娱乐的时候更多的是出没练歌房、歌舞厅、咖啡厅、酒吧等等一些娱乐场所,交道打的最多的还是流行音乐。因为其部分音乐风格的大众化而能够让人们参与到这种文化形式中来,流行音乐的自娱自乐已成为人们放松身心的一剂良药,为广大音乐爱好者提供了展示自我的舞台。因而成为大多数人文化生活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时尚性
既然流行音乐能适应时代发展的步伐,与最时尚、最流行的物质紧密相连,那么“时尚性”也就可以说是流行音乐具有的一个独特的美学特色。众所周知,古典音乐时期形成的乐队,从乐器到编制,几百年来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动,这个时期形成的演出形式与环境仍然原样地保持着。而流行音乐却以追逐时髦和最新科技音像效果来不断地装扮自己。如:电声乐器(电吉他、电贝司等)、效果器、合成器,以及MIDI制作设备等。这些“新元素”的灌入,使得流行音乐的创作、制作、表演等观念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除此之外,“时尚性”更多的还反映在流行音乐的创作理念上。许多的音乐人都在围绕“时尚性”来做文章,其目就是在于反映社会时代的发展,人类思想的进步。
新奇性
新奇是一切流行事物的显著特征,好奇心是人类心理的一个特征。而流行音乐作为一种主要以满足消费为目的的商业化的娱乐音乐,它必然是“建立在契合了某种具有代表性的社会心理因而能为大众所普遍接受的基础之上的。”流行音乐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因而必然会“致使这种唱、奏、听某一曲目或运用某一风格的行为方式及其对象在一定的社会范围内扩展蔓延,并形成不同程度的社会风靡与社会群体性狂热。”新奇性是流行音乐的基础。
娱乐性
流行音乐在大众文化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尤其是歌舞厅、卡拉OK、“练歌房”的兴起,使得流行音乐越发成为大众的娱乐方式。流行音乐中的通俗音乐的作品内容通俗易懂,题材多取自于日常生活,以表现爱情主题的为多数,接受和消费的主体多数是以一般平民或亚文化群为主,因此它强调的是它自身的娱乐性和消遣性。它的通俗性决定了它拥有大众的基础。人们可以主动参与表演,增加了能动的空间和乐趣,人们从中能得到放松与享受。因此,通俗音乐更为注重和强调自身的娱乐消遣性,“娱乐性”是通俗音乐的重要特征与功能。
商品性
流行音乐的传播载体是以作为大众文化消费品的各类录音磁带唱片为主的,在市场经济下,由于生产者面对的是一个巨大的商品市场,他们必然会以赚取利润作为他的最终目标,而流行音乐正是借助现代科技时尚化的包装、便捷的传媒等手段, 实现了工业化大生产, 建立了整套的商业化运作机制, 从而实现其经济效益。
快速更替性
既然流行音乐具有商业性,那么它也和其他商品一样,是群众文化消费商品的主要形式之一,就必然存在着大批量的生产特性,产品快速的推陈出新,是为了满足消费者不断更新的文化消费的需求。在几十年前、60后音乐、70后音乐被称作是流行音乐,但随着大众文化需求的不断变化,使得流行音乐的变更周期越来越短,之后立即被更为时尚新颖的21世纪(80后音乐、乃至90后)形式所代替。
参与性
流行音乐部分风格,有其是通俗音乐,旋律易记易唱,演唱时可以满足自我的情感宣泄,产生自我陶醉感,从而获得一种创造性的满足感。这就使得流行音乐的可参与性大大增强。
即兴性
即兴性是指在流行音乐的表演过程中,经常会根据现场的情况,即兴地进行一些创意性的东西,无论是语言、动作、旋律中的变奏等等。即兴是一次性不可再现的时间光点,是流行音乐中最值得期待和最富创造力的东西。即兴往往是在表演者极佳的音乐感觉和良好的音乐功底基础上产生的火花。
传播科技性
流行音乐是以大众传播媒介(机械媒介和电子媒介)为手段和按商品市场规律去运作的,可以说它是社会都市化的产物,它以都市普通市民大众为主要受众或制作者。科技的进步使得流行音乐的传播手段发生极大的变化,从最初没有影像的磁带、唱片、CD、广播到有影像的电视、卡拉OK、VCD、DVD、MTV,再到便携式的mp3、mp4、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高科技的发明成果,这些科技产品的出现极大地满足了流行音乐的广泛“流行”。而MIDI、多轨录音技术和电子音响合成技术的出现则大大提高了流行音乐制作的效果和音响表现的丰富性。因此,流行音乐的流行性的扩大离不开这些现代科技传播手段。音乐由民间的自娱自乐的活动到王公贵族的沙龙艺术,逐步发展成为一个大众商品文化传播产业,最关键的因素也是传播技术的发展。
多样性质
概述
流行音乐从上世纪三十年代开始流行,已经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历程。大体来说,西方的流行音乐可以分为爵士、摇滚、乡村音乐三大块,分别有自己的发展演变过程。中国流行音乐中中国元素有逐渐增多的趋势,如流行音乐出现了戏曲元素、古典元素等,使得我国流行音乐得到了更大的发展,我国的流行音乐中的音乐元素也开始呈现多样性发展景象。
中国元素
流行音乐是大众文化领域里的重要组成部分,21世纪以来流行音乐中刮起了一股“中国风”。音乐风格不同的音乐人借助这一元素共同表达了一种向中国传统元素靠拢的趋势,使得流行音乐具有独特的中国风格。乐坛“中国风”其实一直存在,传统意味浓厚的旋律配以诗情画意的歌词境界,都可归类其中。这些作品中,最大的特点便在于一段动人心弦的曲谱完成后,能够镶嵌入字字句句打动人心的歌词。当方文山以天马行空的思维和苦心钻研的笔功为曲子注入了看似松散而又神韵相通的中国元素,也就真正成就了让人心动的“中国风”。基本音乐框架之外的各种元素都有很强的地域性。“中国风”的兴起和被认可,同样也因为这种地域性和大众对它的地域性的认同。
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是,音乐艺术(同样也包括艺术中的其他门类)里中国元素的出现与学界和社会舆论中“国学”的兴起基本上处在同一时期,音乐里的中国风就是“国学热”在某一领域的具体表现。这两个文化现象在出现时间上的趋同或许可以解释为文化弱势下的民族认同,而这种“民族认同”具有极大的凝聚力,因为每个单一民族之间都有共同的心理特征。在流行音乐作品中融入全新的“中国风”概念,对于受众来说是一种全新的音乐体验,它将传统的中国音乐和西方音乐巧妙地融合在一起,创造了某种音乐上的可能,最大限度地抹平了这两种风格迥异的音乐之间的鸿沟。
古典元素
流行音乐中有很多歌曲蕴含着古典的意蕴,他们往往以传统的意象手法、忧郁感伤的优雅情调、诗意的画面,营造出一种美轮美奂的古典美。这些歌曲不仅对提高学生的音乐欣赏水平有很大的帮助,同时也能促进文学水平的发展进而锻炼学生的艺术直觉和感悟能力,从而实现音乐教学的终极目标—提高了学生的艺术修养。
我们以周杰伦的歌词为例来看看其中的古典艺术情趣。他的歌词彻底颠覆了华语歌词中传统的爱情写作场景,开拓引领了全新的填词空间。其古典的意境、灵动的画面、蕴藉的表现手法和感伤的悲美情调,已成为他歌词作品的最大特色。可以说“周词”出现在当今歌坛,可谓恰逢其时。它唤起了熟悉古典诗歌的广大听众对以往审美经验的温情回忆,契合了听众在对古典诗歌长期阅读过程中培养起来的审美趣味,满足了听众对古典诗歌精致、华美、和谐、感伤的美感调性的期待视野,抚慰了听众对浅白、粗俗、芜杂、缺乏诗意美感的流行歌曲的不满。
在流行音乐中出现的古典元素还包括古典音乐,比如S.H.E的《不想长大》的旋律是对莫扎特第四十交响曲的照搬,使得流行音乐典雅高贵。
戏曲元素
京剧和流行音乐这在以前完全不沾边,各有各的唱法、各有各的旋律,京剧和流行音乐碰出了火花,从陶喆的《Susan说》到王力宏的《在梅边》,再到陈升的《北京一夜》,最近几年流行音乐大玩京剧民族风,将京剧元素引入到流行音乐中。在音乐中包括了配乐、唱法,还有服装,开拓出另一片音乐新风!不少人认为这样的结合不仅新鲜,而且也有利于宣传京剧。艺术门类不同,各有各的特色和魅力。当代京剧名家迟小秋说过:“戏曲的艺术特色和魅力有它的制高点,当流行音乐糅合了戏曲元素以后,传唱度特别高,艺术性也很强”。流行音乐频频糅合戏曲元素的原因在于,戏曲的特色唱腔和艺术魅力,犹如画龙点睛般使歌曲鲜活起来,令人回味无穷。流行音乐中出现的戏曲元素正是戏曲无穷魅力的体现。同时她认为,无论是京剧还是流行音乐,都要根据大众的审美文化需求在发展中不断摸索,才能流传下去,经久不衰。
由此可知,流行音乐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进作用,优秀的音乐有益于人们的身心健康,带动并引领了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中国流行音乐的发展是很迅速的,我们的音乐人也在不断地创新,对于流行音乐中音乐元素也是多种多样的。优秀的音乐作品不仅可以愉悦人们的身心健康,还可以提高人们的内涵,丰富人们的艺术修养。相信多样化的流行音乐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更加迅速地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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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主要风格

欧美主要风格
叮砰巷歌曲(tin pan alley)
叮砰巷是个地名,位于纽约第28街(第五大道与百老汇街之间)。从19世纪末起,那里集中了很多音乐出版公司,各公司都有歌曲推销员整天弹琴,吸引顾客。由于钢琴使用过度,音色疲塌,像敲击洋铁盘子似的,于是有人戏称这个地方为"叮砰巷"(或译为"廷潘胡同")。叮砰巷不仅是流行音乐出版中心,也成为流行音乐史上一个时代的象征、一种风格的代表。它差不多延续了半个多世纪。
叮砰巷歌曲一般都由白人专业作曲家所创作。不同时期、不同作者的风格各不相同,但有共同点。从内容来看以爱情为主,充满浪漫情调,或略带怀旧、伤感,或比较欢快、风趣,不管国内外发生什么事情,都很少在叮砰巷歌曲中得到反映。它主要表现生活中阳光的一面,好像美国人都在无忧无虑地享受人生;从表现形式来看,歌唱性的旋律、不复杂的节奏、自然音体系的和声(有时也出现变化和弦和乐句之间的转调),大都采用"节歌-叠歌"(Verse-Chorus,即主歌加副歌)形式(例18)。
叮砰巷歌曲通常由职业歌手按谱演唱,讲究声乐技巧,有乐队或小合唱队伴奏,经常采用弦乐群作为伴奏的背景音色。如当时的著名流行歌手平·克劳斯比(Bing Crosby,1904~1977)、富兰克·辛纳特拉(Frank Sinatra,1915~1997)等都以演唱叮砰巷歌曲为主。叮砰巷歌曲流传的范围主要是城里的白人,很少扩展到黑人或下层人民中去。50年代摇滚乐的出现,使传统的叮砰巷歌曲在整个流行音乐中的地位受到了挑战。
蓝调(blues)
布鲁斯产生于19世纪90年代。爵士乐与蓝调有密不可分的渊源,那是因为爵士乐有一部分是建立在蓝调音乐的基础上,有些爵士乐则是直接从蓝调音乐转化而来,它们使用传统蓝调音乐的歌曲结构,也就是所谓的十二小节蓝调。
“Blues”具有多重意义,除了音乐类型,它也可以当作是情景上的形容词。通常在看到这个字眼的时候,人们常会立即联想到忧郁与悲伤,而这正是布鲁斯音乐的基本特质。 布鲁斯起源自l9世纪晚期(1890年起),音乐内容混合了非洲的田野呐喊和基督教赞美诗歌声。其产生原因,可以说是为了抒发演唱者的个人情感,甚至也可以说是黑人早期生活的写照。
布鲁斯的发展主要经过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世纪末到二战结束以前的“传统布鲁斯时期”,主要以乡村布鲁斯、古典布鲁斯、城市布鲁斯三种风格为代表;第二阶段是“节奏布鲁斯时期”,主要是指二战后四五十年代盛行的节奏布鲁斯风格;第三阶段是六七十年代的“摇滚布鲁斯时期”,主要是指摇滚乐和布鲁斯的融合形态;第四阶段是“现代布鲁斯时期”,主要是指80年代后的电声布鲁斯,以及采用当时主流流行音乐编曲方式创作的流行歌曲。
爵士乐(jazz)
爵士乐以其极具动感的切分节奏,个性十足的爵士和声和不失章法的即兴演奏(或演唱),赢得了广大听众的喜爱,同时也得到了音乐领域各界人士的认可。它是在布鲁斯和拉格泰姆(Ragtime)的基础上,融合了某些白人的音乐成分,以小型管乐队的形式即兴演奏而逐渐形成的。经过整整一个世纪的发展,如今已是异彩纷呈,百花齐放。
拉格泰姆最初是一种钢琴音乐。盛行于19世纪末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主要流行于克里奥尔人中,它既有欧洲古典音乐的严格标准,又具有黑人音乐的即兴理念。被认为是爵士乐的雏形。
19世纪末,新奥尔良的“公娼”制度为大量的钢琴师提供了谋生的机会,他们为妓女与嫖客伴奏。很多克里奥尔钢琴师受过良好的古典音乐教育,他们演奏古典音乐作品的技巧炉火纯青。但是在那种花天酒地的环境中,听众的主要目的并不在音乐,也没有太多的音乐素养,所以对于钢琴师们演奏什么样的音乐并没有太高的要求。另外再加上演出时间较长(一般都是从傍晚到次日清晨),长期乏味的工作使钢琴师们厌烦了传统的音乐标准。于是他们开始自由发挥,随意修改曲目,甚至尝试新的创作与作曲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发展出了“切分”、“即兴”两种演奏模式,这对后来的爵士乐和大部分流行音乐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成为了爵士乐的主要特征。也同时奠定了爵士和声体系的出现。
一般认为爵士乐的发源地是新奥尔良(New Orleans)爵士乐出现在19世纪90年代。但是历史上第一张爵士唱片问世于1917年,是由“正宗迪克西兰爵士乐队” (Original Dixieland Jazz Band)在新奥尔良录制的。因此,1917年以前的爵士乐究竟具有什么特点,我们永远都无法知道,但是根据当时的乐谱记载以及摄影证明,早期爵士乐的速度大约介于中速与快速之间,初次接触爵士乐的人对这种音乐的感觉是充满生机和令人兴奋。
早期新奥尔良爵士乐的另一特点,也许是最重要的特点,就是集体即兴演奏。彼此之间自发地互相谦让与合作,只受和弦进行结构的限制。这种演奏最吸引人的是乐队成员既竞争又合作,对于强加给他们的限制既重视又视而不见。这种新的声音在20世纪初期,任何听众一听就能辨认得出,这就是“爵士乐”。
乡村音乐(country music)
乡村音乐出现于20世纪20年代,它来源于美国南方农业地区的民间音乐,最早受到英国传统民谣的影响而发展起来。最早的乡村音乐是传统的山区音乐(Hillbilly Music),它的曲调简单,节奏平稳,带有叙述性,与城市里的伤感流行歌曲不同的是,它带有较浓的乡土气息。
山区音乐开始汇人美国流行音乐的主流,并涌现出最早的一批乡村歌手,如吉米·罗杰斯(jimmie Rodgers,1897~1933)融合的布鲁斯、白人山区歌谣(Yodels)以及民谣(Folk)等多种音乐风格,被认为是乡村音乐的开创者,并冠以“乡村音乐之王”的称号。
“卡特家族” (The Caner family,由AJvin Carter,1891一l960,和他的妻子、弟媳妇三人组成)以一种安逸、谐和的曲风和着眼于家园、上帝和信仰等题材而赢得了听众的喜爱。对于像“卡特家族”这样的艺人,演唱只是一种业余的谋生方式。但是在乡村音乐的初级阶段,他们的确为乡村音乐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也为早期乡村音乐留下了宝贵的录音资料。
很多乡村音乐家对于把乡村音乐带出南部或中西部都作出了贡献,其中贡献最大的是汉克·威廉姆斯,威廉姆斯最有名的代表作品《什锦菜》 (Jambalaya)成了世界上家喻户晓的经典歌曲。最著名的是泰勒·斯威夫特、连续得了很多的乡村音乐大奖。
乡村音乐进入20世纪90年代可以说已完全融入了流行音乐的主流。当然在这一过程中,它的流行色彩更浓了。到了20世纪末,几乎没有一种音乐不带流行色彩,反之会被看作“异类”。另一个特征是歌手和他们演唱的歌曲跨榜获奖已成为非常普遍的现象,几乎很少有人固守一块阵地。这是商业炒作的结果,经济杠杆在起调节作用,人们愿意为五斗米折腰,于是跟风也成了一种时髦。
20世纪90年代的乡村音乐也越来越具有全球性,这和经济全球化有关。世界已成为了一个地球村,“走巷串门”也就再平常不过了。乡村音乐不再是美国的专利,在世界各个角落都能听到它,只是少了一些原始味,多了一些时代感。这种焕然一新的乡村音乐已成为地球村民共同的乡音。毫无疑问,这一时期的歌手大都是跨世纪的。他们年轻,充满希望,是新世纪的先锋。
摇滚乐(rock and roll)
20世纪50年代初期,美国的流行音乐市场出现了一种三足鼎立的现象。黑人欣赏的音乐基本上以节奏布鲁斯为主,中产阶级以上的白人听到的都是叮砰巷歌曲,而中西部的农村听众所喜欢的都是与农村生活有关的乡村音乐。然而,到了20世纪50年代中期(约1954—1956年),唱片市场出现了两个明显的现象,即“市场交叉”和“翻唱版” 的出现。
“市场交叉”是指原来在一个市场发行的唱片,同时在另一个市场也取得很好的业绩。如有些歌曲在节奏布鲁斯销售榜上名列前茅,同时在波普(指当时的流行歌曲,叮砰巷歌曲的延续)榜上也备受欢迎。看到这种有利可图的市场交叉情况,有些大唱片公司很快根据流行的节奏布鲁斯歌曲制作出自己的版本,从而导致了大量“翻唱版”的出现。这个时候,原来被隔开的三个市场突然问中间的围墙倒了,在这片废墟中诞生了一种新的风格音乐——摇滚乐。
早期的摇滚乐(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初期),摇滚乐从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幼儿迅速地成长起来,使摇滚乐舞台显现了一片繁荣盛景。首先是两位先行者为摇滚乐的概念作出了更加完整的定位。比尔·哈利(Bill Haley,1925~1981),是第一位被青少年崇拜的摇滚乐偶像,被人称作“摇滚乐之父”。他的音乐风格涉及乡村音乐、节奏布鲁斯和波普三个方面,也正好说明了20世纪50年代中期摇滚乐产生的三个源头。作为摇滚乐先行者之一,比尔·哈利对摇滚乐的产生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
早期摇滚乐歌手有普雷斯利、贝里、多米诺、刘弗斯、埃弗利兄弟等。1964年,英国“披头士”乐队(也有人译作“甲壳虫”乐队)首次在美国做访问演出,引起狂热反应。他们的演唱主要内容是表现爱情,也有反战、反暴力等内容。正好当时美国国内反越战、反种族歧视浪潮涌现,摇滚乐在这一浪潮中起了很大的作用,60年代成长起来的美国人,很少有与摇滚乐不发生联系的。摇滚乐的歌声影响了现代美国人的艺术趣味。70至80年代在美国形成的著名摇滚乐队有蓬克、滚石、索尔、重金属、雷普、波普等。
摇滚乐史上最辉煌的一页是1985年7月13日在伦敦温布莱体育场和费城肯尼迪体育场同时举行的现场直播赈灾义演音乐会,并向全世界转播,观众超过1.5亿人。80多支一流的摇滚乐队登台亮相,为遭受严重饥荒的非洲募捐。这场规模空前的义演不仅为摇滚乐找到了一个全新的而且极其壮观的表现形式,还使它获得了全球性的意义。
迪斯科(disco)
迪斯科是70年代初兴起的一种流行舞曲,音乐比较简单,具有强劲的节拍和强烈的动感。 “Disco”这个词是“Discotheque”的简称,原意是指“供人跳舞的舞厅”,60年代初源于法国。
60年代,随着音乐设备的更新,舞厅里只要拥有一套唱片播放机就可以完成原来乐队的工作,并且还可以随时得到各种不同的音乐,即经济又实惠。因此,各大舞厅不再雇佣乐队来伴奏,而是雇佣一名唱片播放员通过播放唱片来提供伴舞音乐。慢慢的,人们把这种由唱片播放出来的跳舞音乐也称作迪斯科。
60年代中期,迪斯科传入美国,最初只是在纽约的一些黑人俱乐部里流传,70年代初逐渐发展成具有全国影响的一种音乐形式,并于70年代中期以后风靡世界。从音乐上看,迪斯科一般以4/4拍为主,具有强劲的节拍,并且每一拍都很突出;它的速度大约在每分钟120拍左右;它的结构短小,歌词简单,又很多段落的重复。其实,所有的曲子,只要调整一下速度,改成每一拍都很突出的节拍,都可以变成迪斯科舞曲。
索尔音乐(soul)
索尔,又译“灵魂乐”或“灵歌”。它于20世纪60年代盛行于美国,以黑人宗教音乐福音歌(Gospel)为基础,融入了节奏布鲁斯、摇滚乐等风格,是美国黑人音乐的重要代表。
索尔音乐讲究自由、即兴,在音乐上激情与深情并重,在演唱方面,它是一种发自灵魂的演唱,感情色彩十分浓烈。作为美国黑人音乐的代表,它对摩城音乐(Motown)、放克(Funk)、当代R&B、Hip-Hop等音乐都产生过重要影响。演唱时较少演奏乐器。索尔的著名歌手有詹姆斯·布朗(James Brown)、查尔斯(Ray Charles)、雷丁(Ons Redding)、史蒂夫·旺德(Stevle Wonder)、普林斯(Prince)等。
拉丁音乐(latin)
所谓的拉丁音乐,指的是从美国与墨西哥交界的格兰德河到最南端的合恩角之间的拉丁美洲地区的流行音乐。拉丁美洲是一个多民族的组合,因此,拉丁音乐是以多种音乐的融合而形成的一种多元化的混合型音乐。无论是欧洲的白人音乐、非洲的黑人音乐还是美洲的印第安音乐,甚至是东方的亚洲音乐,都对拉丁音乐作出过不同的贡献。它们经过长期的沉淀,在以欧洲文化为主体的基础上,同时又大量地吸取了印第安文化和非洲黑人文化的各种因素,逐渐形成了一种多姿多彩、充满活力、充满动感的拉丁文化。在拉丁美洲的众多国家中,以巴西和古巴为首的拉丁音乐,更是走在世界流行音乐的前列。
拉丁音乐以独具特色的节奏动感和历史悠久的文化背景使其备受世界乐坛的关注,拉丁音乐家也层出不穷。近几年流行乐坛中出现的瑞奇·马丁(Ricky Martin)、马克·安东尼(Marc Anthony)、安立奎·依格莱西亚斯(Enrique Iglesias)等明星都是极具个性的新生代拉丁音乐代表,Shakira已经成为了拉丁天后。
当今世界的流行音乐文化,来源于人民群众生活这片沃土,紧系人民群众喜怒哀乐,它是世界多元化的结合体,它以不同的流派、不同的风格、不同的演唱形式被人们所接受,并发展成为国际音乐文化不可缺少而且必备的音乐文化套餐。流行音乐文化的发展并不是孤立的,它是一种群体意识的体现。具有不可代替的独特魅力,更是多种文化的结晶。  “流行音乐之王”迈克尔杰克逊的歌曲“whatever happens”也是一首拉丁风格的歌曲。
说唱乐(rap)
说唱乐一词(有时又译“雷普”或“莱普”),原意为黑人俚语中相当于说话(Talking)或交谈(Chatting)的意思。  作为一种流行音乐形式,它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末纽约的贫困黑人住宅区。主要特点是以机械的节奏为背景,快速地念诵一连串押韵的词句。从音乐上看,它的音乐比较简单,有很多重复,多半没有旋律,只有低音线条和有力的节奏,它的来源之一是迪斯科舞会上DJ(唱片播放员)为了介绍唱片,按着舞蹈节奏所插入的说白。詹姆斯·布朗(James Brown)半说半唱的风格,通常使其被认为是说唱乐的先驱者之一。说唱乐的盛行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再此以后,它一直以地下音乐的形式活跃于歌坛。1986年,Run—D·M·C的专辑《升起的地狱》 (Raising Hell)获第一名,表明说唱乐在商业上取得了成功,并有了全国性的影响。
说唱乐从形式上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具有反叛性的,如“人民公敌” (Public Enimy),因经常采取挑战性的姿态,有时也被称作“匪徒说唱” (Gangster Rap),因此,这类歌曲经常引起社会的争议,所以很难进入排行榜;另一种是温和型的,如M·C哈默演唱的歌曲。哈默(M·c·Hammer)出生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奥克兰,那是个毒品泛滥、充满暴力的地方。他早年的很多朋友都干过走私毒品这一行,其中有的成了富翁,有的蹲了监狱。他认识到年轻人必须结识正直的人,选择正确的道路。他的说唱乐反对吸毒、反对暴力,从正面向黑人年轻一代说话。因此,他在商业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嘻哈乐(hip-hop)
hip-hop是20多年前始于美国街头的一种黑人文化,也泛指rap(说唱乐)。hip-hop 文化的四种表现方式包括rap (有节奏、押韵地说话)、b-boying(街 舞)、dj-ing(玩唱片及唱盘技巧)、raffiti writing(涂 鸦 艺 术)。 因此rap (说 唱 乐)只是hip-hop 文化中的一种元素,要加上其它舞蹈、服饰、生活态度等才构成完整的hip-hop文化。随着文化的发展,包括Beatbox等一些新的街头文化及艺术形式也融入了Hiphop之中,Hiphop里的舞蹈形式也开始包括更多的舞种而不仅仅是B Boying(Breaking)说唱起源于60年代,而作为音乐理解的Hip-Hop则起源于70年代初,它的前身是RAP(有时候会加一点R&B)。这是一种完全自由式即兴式的音乐。这种音乐不带有任何程式化,拘束的成分。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你都可以炫Hip hop只要你high。Hip-Hop从字面上来看,Hip是臀部,Hop是摇摆,加在一起就是轻扭摆臀,是以前美国的蹦迪原先指的是雏形阶段的街舞,后来才逐渐发展成一种巨大的概念,即Hip-Hop文化。
新世纪音乐(new age)
新世纪音乐,也有译作新纪元音乐的。是一种在上个世纪70年代后期出现的一种音乐形式,兴起于80年代,具有轻音乐的某些特征,但有十分流行。原本的用途在于帮助冥思及作心灵的洁净,但后期的创作者不少已不再抱有这种出发点。有一种说法,由于其丰富多彩、富于变换,不同于以前任何一种音乐:它并非单指一个类别,而是一个范畴,一切不同以往,象征时代更替、诠释精神内涵的改良音乐都可归于此内,所以被命名为New Age,即新世纪音乐。其实,正确的原因,在于提倡这种利用音乐心灵洁净的人,源自一个叫作新纪元运动的异端宗教派别。
60年代末期,德国一些音乐家将电子合成器音响的概念融入原音演奏或即兴表演方式,启迪了许多新进音乐家运用更多元的手法开拓新的领域。该时期的音乐己具备了New Age的发展雏形。到了1973年,在旧金山一群素昧平生的音乐家在某个音乐节上相会,这些人忽然发现虽然他们以前没交流过,可是互相之间的音乐却有很多共通之处。他们的音乐都是从冥思和心灵作为出发点而创作的,这种类型不同于以前的任何一种音乐,具有实验性质的音乐风格取名为New Age,它指的是一种“划时代、新世纪的音乐”。90年代的今天,New Age音乐呈现出了多样化的风貌。音乐界已形成一股百家争鸣、各拥其妙的新势力。正因如此,New Age不只是一个单纯界定乐风区别的名词,而是象征着时代的演变、精神内涵改良的世纪新风貌。
欧美流行音乐对中国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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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诗颜真 发表于 2015-3-25 19:4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欧美流行音乐对中国影响

欧美流行音乐,随着殖民地的扩张传入上海。20世纪20年代初,唱片业就在上海兴起了。主营电影唱片的法国“百代”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这便为欧美流行音乐的传播提供了最快捷的方式。20年代末30年代初的上海霞飞路上,醉人的爵士乐夜夜从道路两侧的咖啡馆和酒吧里传出来,可见当时的上海已经有了成型的爵士乐队。当时上海的“百乐门”便有“东方第一乐府”之称。
中国流行音乐的奠基人是黎锦晖。当时的上海已经具备了资本主义商业化都市的特征,所以欧美流行音乐通过舞厅、电影、广播等媒介从这里流入内地。
市民阶层的文化生活中也开始了对流行音乐的需求,因此黎锦晖创作的流行音乐便在此种情况下应运而生。黎锦晖率“中华歌舞团”去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尼等地巡回演出, 《毛毛雨》等流行歌曲与他的儿童歌舞成为主要节目。此时他还在短期内创作了100多首流行歌曲,由上海文明书局出版了16本歌集, 《桃花江》、《特别快车》等即成于此时。
黎锦晖的流行音乐创作奠定了中国流行音乐的基本风格。即民间旋律与西洋舞曲节奏相结合。在当时主要有探戈、狐步等,配器也模仿美国爵士乐的风格。
黎锦晖组建的“明月歌舞团”是中国流行音乐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团体。周璇、白虹、严华等成为中国第一代歌星,黎锦光、姚敏等成了著名的流行曲作家。“明月歌舞团”解散后,黎锦晖又在上海的“扬子饭店”舞厅组建了爵士乐队,将民歌、戏曲音乐改编成爵士化的舞曲。其中的“金嗓子”周璇也因演唱《天涯歌女》、《何日君再来》、《夜上海》、《花样年华》等歌曲,而久负盛名。这些歌曲也因此流传至今。可见,欧美流行音乐一开始传人中国,就在上海找到了市场,并为黎派音乐所接受。
港台传播
20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于解放初期苏联音乐的传人,内地流行音乐日益衰弱。而此时,欧美流行音乐对台湾音乐产生了很大影响。当时,台湾并没有自己的歌曲,一些广为流传的《秋水伊人》、《香格里拉》、《何日君再来》等歌曲,其实都是早年十里洋场上海滩头的陈蝶衣、刘雪庵等人的作品。直到60年代末,布鲁斯、爵士乐等西洋乐风的涌入,才使旧上海情调的音乐结束了它在台岛的流传。
20世纪60年代,“披头士”赴港演出对香港乐坛影响较大。一些学生组建乐队,竭力模仿他们的偶像的演绎方式,利用“披头士”的曲子唱出自己的情绪。
“披头士文化”、“占士邦文化”带给香港社会的“新感性”前所未有。整整60年代的香港乐坛基本上由欧美的摇滚乐、民歌占领着。
20世纪六七十年代,欧美流行乐坛已进入黄金时期。列侬、“滚石”、迪伦轮番上场,把个西方社会唱得天旋地转。七十年代的港台流行音乐,不仅在音乐风格上受欧美风格影响,在演出风格上也效仿欧美风格,演出人员衣着华丽,演唱形式载歌载舞,唱腔多为原声,场面热烈,气氛火爆。
可见,欧美流行音乐不仅对黎派音乐影响至深,还在港台音乐中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港台传向大陆
七十年代末,欧美流行音乐与港台流行音乐合流,再次传入内地。时隔30年,流行音乐被赶下大海后,又卷土重来了。先抢滩的是30年代的黎派音乐,《何日君再来》、《美酒加咖啡》等歌曲,随邓丽君的低吟浅唱传人千家万户。于是重唱当初被逐出内地的流行曲的歌手们便成了明星。
意想不到的是,日本的三洋录音机以及广州太平洋公司生产的盒式音带,把流行音乐的星星之火,烧成了燎原之势。崛起的新一代音乐人放开手脚,随心所欲地把目光投向欧美和日本乐坛,拼命地汲取着营养。他们重新编配30年代的流行曲,使之一头接上了久违的30年代的早期流行音乐,一头又开启了未来。
这里不得不提到一个这时期的代表人物——邓丽君。正是她演唱的《何日君再来》、《小城故事》等歌曲,才使流行音乐传入了千家万户。也正是听过邓丽君的演唱后,人们才知道了什么是流行音乐,才懂得了流行音乐的发声、吐字、配器及词曲方面的知识等。
在广州,最早从事流行音乐录音的是著名的“老三剑客”金友中、丁家琳、司徒抗。当时很大的一个工作量是电视剧的音乐复制,这就需要“扒谱子”,有时需要把歌词翻译成中文,找歌手来演唱。扒带子”就成为早期中国音乐人学习流行音乐写作的一个重要途径。
中外融合创造
九十年代的音乐舞台,欢快的拉丁乐以及重金属乐,都相继在中国落下了脚。欧美流行音乐的演唱方法,如迈克尔·杰克逊、席琳狄翁、惠特尼休斯顿等演唱的歌曲,深深地打动了中国听众的心。在流行音乐的诸多演唱风格中,四大天王” 中的张学友,可以称得上兼多种演唱风格的杰出人物。庾澄庆也是个奇才,他的作品有爵士风格的《老实情歌》、拉丁风格的《我最摇摆》、蓝调风格的《似水年华》、乡村风格《情非得已》。杜德伟的曲风节奏明快,以劲歌狂舞风靡大陆。代表作品有《钟爱一生》、《天旋地转》等专集。
伴随经济改革的大潮,中国人的欣赏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国外电影音乐如《人鬼情未了》的主题曲,《音乐之声》的童声合唱,《罗马假日》的主题曲,《出水芙蓉》的电影音乐等,都给中国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到了21 世纪,由于欧美流行音乐对中国的进一步影响,使我国流行乐坛涌现出许多创作型的歌手。这里不得不提的是、周杰伦。他们创作出的许多歌曲都可以听出其中欧美音乐的曲风,然而值得称赞的是这些歌曲中显而易见的中国民族音乐元素,它把欧美音乐和中国民族音乐的音乐元素有效地结合在了一起。这也是当代中国音乐人的共性,就是他们不完全照搬欧美音乐了,有了自己的主张和见解,这是在音乐创作中值得提倡的。
在爵士乐的演唱方面,内地的谷峰是比较杰出的代表,他的演唱风格独具特色。在演唱形式方面,台湾的“蟑螂合唱团”,注重和声的运用,他们演唱的曲调风格与80年代的欧美合唱团的演唱风格类似。在RB风格上,也涌现出了许多新人,如阿杜、王珏、杨坤等。欧美蓝调风格比较突出的有陶喆。演唱风格上带有台湾民歌色彩的有“动力火车”, 以及内地的地下摇滚等,都是我们深受欧美流行音乐影响并结合自身创造出来的流行音乐。
以上从欧美流行音乐在上海的传播、在港台的传播、港台流行音乐在内地的传播,以及21世纪的欧美风等方面,论述了欧美流行音乐对中国流行音乐的影响。其中涉及到了欧美流行音乐,从上海滩传人后到20世纪三四十年代黎派音乐,所形成的中国流行音乐的第一次高峰:80年代港台音乐传人内地后,所形成的中国流行音乐的第二次高峰,无一不与欧美流行音乐的影响息息相关。
从欧美的爵士乐、新民歌,到崔健所创作的摇滚;从80年代内地的通俗演唱,到外国电影音乐的流传等,都充分体现了欧美流行音乐对中国流行音乐的影响之深刻,之久远。
欧美流行音乐在世界上具有很高的价值,并占有领先地位。随着世界经济格局的一体化,随着中国流行音乐与欧美流行音乐的不断融合,不断创新,中国的流行音乐一定会在世界的舞台上大放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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