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厦门 皮万俊 想你是天蓝蓝海蓝蓝, 黛瓦粉墙,绿树掩映; 梦你是风轻盈浪轻盈, 欢歌笑语,祥瑞满庭。 凤凰树引来四海宾客, 三角梅彩绘幸福图景。 啊,这就是我爱恋的厦门, 疏疏落落处处景, 浓浓淡淡时时春, 缠缠绵绵总是情。 赏你是月溶溶潮悠悠, 诗画笙歌,繁花似锦; 品你是日浪漫夜诗情, 幸福图景,祥泰宁静。 烧肉粽香醉人间春秋, 音乐会甜透世外风景。 啊,这就是我爱恋的厦门, 悠悠然然处处景, 芬芬芳芳时时春, 日日夜夜总是情。 附: 音乐厦门——城市之歌原创作品大赛征歌启事
由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厦门广播电视集团主办,厦门广播电视集团广播中心承办,全国8家主要城市电台,台湾亚洲电台,台中广播电台等10家单位共同协办的“音乐厦门”——城市之歌原创作品大赛,2015年1月17日起正式启动。现向广大音乐爱好者、词曲作者发出作品征集邀请,期待更多高品质的歌唱厦门、歌唱伟大时代的作品问世,为厦门城市的文化繁荣作出贡献。
一、征集时间:
2015年1月10日—2016年3月31日
二、作品要求:
描写厦门城市面貌,反映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进程的主题;海峡两岸特色的主题;“中国梦”主题。词意简洁,真情实感,通俗晓畅,富有时代特色;旋律优美,节奏鲜明,便于传唱。
三、征集形式:
应征者将作品制作成音频小样(DEMO),纯伴奏和演唱各一份,并附词曲谱10份(A4格式),投稿时请注明参赛者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络电话等信息。
四、评选方式:
在2015年4月上旬、7月上旬、9月上旬、12月上旬分别举行季度评选,每个季度评选出10首季度优秀作品。在2016年1月中旬,从40首季度优秀作品中选出10首年度优秀作品,并将在2016年1月22日举行的 “音乐厦门”——城市之歌原创作品大赛年度颁奖晚会上展演,最终评选出1首年度最佳作品。评委由专家评委和听众评委共同组成,其中专家评委评分占60%,听众投票占40%。
五、奖励办法:
被评为季度优秀歌曲的作品,每首奖励2500元人民币(含税);被评为年度优秀歌曲的作品每首奖励1万元人民币(含税);被评为年度最佳歌曲的作品奖励2万元人民币(含税)。
六、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凡参与本次征歌活动者,即视为接受主办方的委托创作。主办方对应征作品享有使用权,原作者享有著作权、署名权。主办方对获奖作品具有三年的使用权,享有作品的使用、修改、复制、传播、分发等权利,包括应征者在内,在未获得主办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授权使用该作品,作品可在词曲作者本人的作品展示中使用。
七、其他事项:
应征作品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有关规定;歌曲须是为本次活动创作、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如出现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应征者自负。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xmgd909@qq.com
或 3141714463@qq.com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21号厦门广电中心10楼厦门音乐广播“音乐厦门”——城市之歌原创作品大赛办公室
邮编:361012
联系人及电话:付伟,0592-5301003
首届“音乐厦门”
——城市之歌原创作品大赛办公室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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