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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音乐演出中韵律活动材料的选择: q% |/ L" L0 x# Q
8 z/ H3 H4 @! k3 s) L+ r 韵律活动的材料包括动作、音乐和道具。因此,在为学前儿童选择韵律活动的材料时,也要分别从这三个方面来考虑。
6 q9 m/ O9 `( n% J+ C: L: [' w& v% e, ]一、动作
$ s/ p) a8 I1 k. ?" _在本章第一节中,我们已经知道,适合学前儿童学习的韵律动作主要分为三类:基本动作、模仿动作和舞蹈动作。其中“基本动作”是儿童最先开始发展的动作,“模仿动作”是儿童最感兴趣的动作。这两种动作,一般在没有成人进行专门性教育的条件之下,儿童也有可能通过自己的探索活动来获得。而“舞蹈演出动作”是人类舞蹈文化几千年演进的结果,如果不通过成人教育的传递,儿童是不可能通过创造性的探索活动来自行获得这些艺术表演动作的。所以,舞蹈演出动作是最晚开始被儿童关注和学习的动作。按照这一顺序,在为学前儿童选择韵律活动的材料时,就动作的类别方面应考虑以下几点:' {; p/ H$ r; l1 Q t' b3 F( G1 P
1、托儿所和小班早期儿童应以“基本动作”的学习为主,“模仿动作”的比例可逐步增加。小班中后期的儿童可适当接触一些最简单的舞蹈动作,如小碎步、小跑步等基本舞步。而且,这些基本舞步应结合儿童所熟悉的事物进行学习,如小碎步开飞机;小碎步学小老鼠跑来跑去等。
# r! L' |, }2 ^& `" H. |3 o) w9 P2、中班阶段的儿童可以学习一些较有难度的“基本动作”,而且这些“基本动作”和音乐节奏、性质、结构等的配合难度也可适当增加。“模仿动作”的比例可进一步提高。同时,另一些难度稍高的基本舞蹈动作在总体学习内容中的比例也应开始逐步提高。
( b: h% }; D8 @ n; a3、大班阶段的儿童应以“模仿动作”和“舞蹈动作”的学习为主,“基本动作”的学习应逐步退居更次要的地位。
- f: i: T" @- q2 F) s0 y4、早期儿童学习的“舞蹈动作”应该主要侧重于富有童趣。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一些具有明显民族文化风格甚至带有异国情调的舞蹈动作也可作为儿童学习的内容。0 t6 ^- D3 Q( ^: f8 R
此外,学前儿童的动作发展是有一定规律的,即从大的整体动作到小的精细动作;从单纯动作到复合动作;从不移动动作到移动动作。因此,在为学前儿童选择动作时,还应该从动作难度方面作如下考虑:
1 o) {# g6 G y4 J1、3~4岁的儿童,小肌肉动作、联合性动作发展得不太好,因此,开始可以选用一些坐着或站着不移动的单纯上肢大肌肉动作,如打鼓、吹喇叭、拍球等。随后,可以逐步学习一些单纯的下肢动作,如踏步、走步、小碎步等。最后,在上述动作均已熟练的基础上再做移动和不移动的联合动作,如边走边拍手、边走小碎步边学小鸟飞、边踏步走边绕动手臂做开火车的动作等。
! b/ A6 ]; h9 w0 Q& Y4 K2、4~6岁的儿童,其控制动作的能力与节奏感都有所发展,因而可以较多地学习移动动作、联合动作和一些小肌肉的、细小的动作,如边走秧歌步边甩动红绸、边走垫步边手腕转动摘果子等。
# W8 z7 @+ q0 z9 s0 [3、就动作的变化来说,年幼儿童一般比较容易接受连续重复的动作。动作变换一般应在段落之间进行,偶尔也可以在乐句之间进行。随着儿童记忆和反应能力的提高,动作变换可以较多地在乐句之间进行,甚至偶尔也可以在乐句之内进行。: p# G% U7 y' k( u2 g d;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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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音乐; s; X. O: P5 H5 A" F
一般人往往以为,儿童音乐和具有中国风格的音乐应该更贴近幼儿的生活,因而也更容易受到幼儿的喜爱,实际上,这种认识是不太科学的。如轻松愉快,性质柔和的音乐比较为新生婴儿所喜爱,这是因为此类音乐能带给他们生理上的舒适感;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音乐越来越受到幼儿的喜爱,这是因为儿童音乐的风格样式和文化内涵逐步被儿童所熟悉和理解,这种理解以后的喜爱是超越了生理舒适和熟悉感、满足感的更加高级的一种喜爱的情感。随着儿童的继续成长,一些已经过分熟悉的音乐风格和样式,又开始逐渐失去了对年龄较大儿童的吸引力。相反,某些带有异国风格的音乐和成人音乐(如外国芭蕾舞曲片断《西班牙斗牛舞》、电影《黄飞鸿》的主题歌曲《男儿当自强》等),却由于其适度的陌生性、新异性和挑战性,开始逐步为大龄幼儿所追求,成为猎奇的对象。根据这一规律,在为学前儿童选择韵律活动的材料时,就音乐的风格方面应注意以下几点:
' F j9 I+ v; u8 K1、在托儿所阶段,以选择轻松愉快、节奏鲜明、性质较柔和的音乐以及重复性较强(整个幼儿阶段都应相对比较重视音乐中的重复性)的音乐为主,风格上可以比较随意,最好多选经典性的音乐作品。
) q# B; L) z' |; i6 `, c* r" E2、在小班阶段,可注意逐步加大儿童音乐和一般性中国风格音乐的比例,让幼儿有充分的机会对这些类型的音乐获得熟悉和喜爱的感觉。& O% |- |$ Q9 ]4 Y# P. j4 q! S% y
3、在中班阶段,特别是在中班的后期阶段,可有意逐步加入具有明显民族个性的不同中国风格的音乐。
1 x Z4 W" _4 Q! k4、在大班阶段,具有明显地域、民族个性的异国风格的音乐以及情绪健康向上、刺激适度的少量成人音乐都可以成为韵律活动音乐的选材对象。 f# v! E9 i) ` ^2 x7 |
韵律活动不是一般地做做动作,而是要随着音乐合拍地动作的,因此,在为学前儿童选择韵律活动的材料时,还要考虑音乐是否适应动作的需要,应注意以下特点:
# D6 ~! Q V: N1、所选的音乐应节奏清晰,结构工整,旋律优美,形象鲜明。一方面能激发幼儿活动的愿望,另一方面,也容易让学前儿童用动作加以表演。
" D8 r0 W% Z$ o" q2、可以为同一种动作选用不同的音乐。例如在为小班儿童选用模仿动作“小鸟飞”的音乐时,便可以经常更换各种适合做“小鸟飞”动作的乐曲,这样幼儿能通过对音乐的感受而知道哪种性质的乐曲适合做“小鸟飞”的动作,而不至于让儿童造成只有某首固定的乐曲才适合做“小鸟飞”的动作的印象,这对音乐感受力的发展和迁移能力的发展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N+ Y4 d5 {$ @0 d
3、可以为不同的动作选用同一首乐曲。即指曲调不变,但音区、节奏、力度、速度等音乐要素却可以根据具体要求加以改变,从而使音乐的性质发生变化,借以表达不同的形象。如原来是普通走步的音乐,但提高几度音并加上许多跳音就适合于做兔跳了,若降低音区、放慢速度、增强力度,又可变成熊走的音乐,若再改成三拍子、移动音区、用轻柔的力度弹奏,似乎又可用做鸟飞了。% g: R( A# Q6 d$ d% [' [
4、在实际的韵律活动中,要十分注意:为小年龄儿童选用的音乐,其速度不宜太快,在为3岁左右的儿童伴奏时,还应注意用音乐去跟随儿童的动作;待儿童逐步学会用动作跟随音乐以后,宜先选用中等速度的音乐;只有当儿童控制自己动作的能力逐步增强后,才可以采用稍快、稍慢的速度和速度的逐渐变化。, E9 p' M, q! v T1 N
7 A7 W4 E/ b4 G* m9 L( e三、道具$ i, W) v( `$ {/ w! a/ g
在学前儿童的韵律活动中,大部分情况下并不使用道具。但在确实需要使用道具的情况下,教师应考虑以下几点:
& |! g( r" d, ~2 c7 Y# _1 v8 G1、所选道具能增加活动的趣味性,且便于使用,不妨碍随乐动作。如小班儿童在跳《小风车》舞时,所用的道具为人手一个风车,但如果风车过大、过重,便既不利于儿童舞动,也不容易使儿童在跑动的过程中转动风车,这无疑降低了儿童参与活动的兴趣。& B3 T, d7 {, _- t' v
2、所选道具要便于获得。有时,教师还可以提供机会让儿童自己选择和制作道具。如在教小班幼儿跳《丑小鸭》的舞蹈之前,可先请大班幼儿为弟弟妹妹们制作小鸭帽(将方便面的空碗粘上帽舌,再略加装饰便成了一顶可爱的小鸭帽了),待小班幼儿学会了《丑小鸭》舞后,再组织他们在“音乐表演活动”或“娱乐活动”中跳舞给大班的哥哥姐姐们看,这样的联谊活动一定很有意义。$ Z6 |. s0 q& T6 C' X" _* k
3、所选道具要具有审美特点,既不过于粗制滥造,又不过于精致逼真,应有益于引发和丰富儿童的想像与联想。如舞蹈《小鸟的舞》是一个由六种色彩的“小鸟”共同表演的单圈舞蹈。在为六种不同色彩的“小鸟”选择道具时,使用象征鸟羽的指饰(类似戒指的指环上固定彩色禽羽或类似物,将环套在中指指根处使羽状物向上)就比象征小鸟的胸饰、臂饰更具有审美性和想像的空间。# D' _, h% a r. [- O0 h# Q
4、有时,道具作为一个有力的教学手段,应能促进教学重点、难点的突破,起到推动教学、促进学习的作用。(详见本章第三节“学前儿童韵律活动的设计与指导”中第三部分“幼儿园集体舞与集体舞蹈教学”之(二)“幼儿园集体舞蹈教学中的设计思路及教学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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