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春彩 发表于 2019-5-14 11:38:43

音乐语言的表现作用

  音乐语言的表现作用

  音乐是听觉艺术,音乐作品所用的各种声音材料,都可纳入音乐语言要素这个总概念中。但真正音乐语言的生成,常常需要多种音乐要素的相互配合,以形成一种能够表情达意的体系,即音乐语言。音乐语言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旋律线、节奏、节拍、速度、调式、调性、和声、音区、音强、音色、演唱(奏)法、织体等。

  一、旋律线

  旋律线:即单声部乐思进行。这里主要是指音乐的连续和进行方向所构成的各种旋律线(如级进或跳进的上行线、下行线或平行线,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锯齿型、波浪型等千变万化的旋律线),它们在作品中,总是与节奏等其它要素结合起来表达乐意的。

  二、节奏

  节奏是长短不同和强弱不同的音的组合方式。它们是音乐的“骨骼”,经常赋予旋律线以鲜明的性格。

  节奏有时也具有相对独立的表现作用,即节奏主要不是与旋律线结合而是与各种音响、音色相结合来完成音乐的表述。

  在更宽一些的概念中,节奏也可以是指整个作品的段落比例平衡关系,即所谓“整体节奏”的进展或布局。

  三、节拍

  节拍:当音乐的节奏按照某种时值长度和轻重关系进行有序的组织时,就形成了节拍。所以,节拍即对音乐时值、节奏的逻辑组织。

  1.传统的节拍按照等长度时值(即每一小节的音乐拍数是相同的)和周期性的节奏律动(每小节第一拍为重音)对节奏进行分组。如:2/2、4/4、2/4、6/8、3/8等,体现了节奏分组中的有序循环。

  2.现代音乐中的各种变节拍,也常反映为另外一些数列控制。

  节拍有时还可能通过交替对位来增强其表现力和趣味性。

  四、速度

  快速常与兴奋等心理表现和音乐积极的运动功能相联系,慢速常与思索抒情等音乐表现和音乐的平和、稳定功能相关。

  五、调式、调性

  调式:若干高低不同的乐音,围绕某一有稳定感的中心音,按一定的音程关系组织在一起,成为一个有机的体系,称为调式。

  调式是指各种音高关系的体系,如西方的各种大、小调式和东方的五声、六声调式等。调式的表现力首先通过音的进行和停顿来形成调式功能运动。

  调性:调的主音和调式类别的总称,称为调性。

  调性的表现意义主要表现在调性音乐作品中,如乐曲调性的确立,是音乐陈述的基础,音乐的离调和转调会给音乐的发展带来新的动力和色彩,而调性的回归又使音乐恢复稳定和平衡。

  六、和声

  和声的作用有功能性和色彩性表现等不同侧重面。

  1.功能性和声进行与结构组织关系密切。在多声部音乐中,句与句之间的呼应、终止或阻碍终止等,主要都需通过和声体现。此外,和盛大韵律也控制者音乐的进行。

  2.和声的色彩,是音乐表现的重要方面之一。

  七、音区

  音区与音色有一定关系。在表现方面,高音区往往与情绪的高涨、音乐布局的高潮有关,这是因为大多数乐器在高音区演奏时音响比较紧张和响亮;低音区则由于演奏低音的乐器比较笨重,发音也厚重所以在传统的写作中,常常表现悲哀、低沉或厚重等。但是,在现代音乐中,为了追求特殊的音响和音色效果,音区的应用常常反其道而行之。

  八、音强(力度)

  1.在一般情况下,强音与肯定、振奋、自信有关,并且,音乐的强进行比较富于动力;若进行则可能与窃窃私语,与内心刻画或朦胧的境界有关,动力性也较弱。

  2.强力度的音响能够拉近它和听者的距离,有“贴近”或“凸出”感,弱的音响可能感到“遥远”或“凹陷”。

  3.渐强、渐弱的力度处理首先表现为音乐的张驰变化,同时,也与人的感情起伏有关,他们也属于音强表现的范围。

  九、音色、演唱(奏)法

  音色:在同样音高条件下,不同乐器或不同人声,会发出不同浓度和个性的音响,这被称为音色。

  演唱(奏)法:演奏演唱法是指乐器或人的不同发声方法。它一方面与音色语言要素相关,另一方面还直接关系到特定的表情和风格。

  十、织体

  音乐的织体包括:

  1.单声织体(齐唱、齐奏和八度演唱演奏)。

  2.支声织体(基于齐唱的含附生性旋律织体)。

  3.复调织体(几个各自独立而互相协调的声部同时结合构成。其中异节奏和声部独立是复调织体最重要的标志)。

  4.主音音乐织体(包括持续低音式、和弦式、分解和弦式等)。

  5.主、复调的混合织体等。

good 发表于 2020-6-13 15:17:42

谢谢分享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音乐语言的表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