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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丝路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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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了
时间:
2016-10-7 17:43
标题:
海丝路追梦
海丝路追梦
姜了
海丝路,
古老悠远。
珠三角,
把往来航线缩短。
频频靠岸,
船只穿梭扬千帆。
广州港的灯火,
从来不阑珊。
愿望多么强烈,
让海不再宽。
每股洋流,
都尽情输送温暖。
船再快一点,
梦中黄金海岸,
就要展现眼前。
鸥鸟飞前面,
异国风景,
不再虚幻在天边。
经历风暴,
船总会靠上岸。
闯过艰险,
心泊蓝色港湾。
缔结友好情缘,
你来我往,
向上追溯祖先风范
。
承载和平的船,
航行畅游,
碧海蓝天间多悠闲。
作者:
姜了
时间:
2016-10-7 17:46
广东省“一带一路”海洋歌曲全国征集活动
作者:
姜了
时间:
2016-10-7 17:49
为打造一带一路海洋歌曲优秀作品,发挥人文相亲文化优势,缔结丝绸之路文化纽带,传递中华民族爱好和平的美好追求,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凸显广东省一带一路战略地位,决定组织开展一带一路海洋歌曲全国征集活动。
为打造“一带一路”海洋歌曲优秀作品,发挥“人文相亲”文化优势,缔结丝绸之路文化纽带,传递中华民族爱好和平的美好追求,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凸显广东省一带一路战略地位,决定组织开展“一带一路”海洋歌曲全国征集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文联、珠海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广东省音协、珠海市文联
执行承办:珠海市音乐家协会
协办:岭南音乐杂志社
二、作品要求
1.“一带一路”海洋主题的歌词及歌曲作品。
2.作品风格体裁不限,提倡多样化。尤其欢迎角度新颖、富有个性、富有情感的集思想性、艺术性、传唱性于一体的歌曲作品。
3.未正式出版发行,未在省级以上创作评奖中获奖,不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三、征集范围及要求
1.参加的词、曲作者年龄、地区不限。
2.报送作品为近年来新创作的歌曲作品,每位作者限报3首。
3.作者投稿参与此次活动,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拥有所有非商业性使用权,作者享有著作权与署名权。
五、评委及设奖
聘请全国著名词曲作家及音乐理论家组成专家评委,有作品参评者不得做评委。参评作品均以匿名方式评选。
设大奖1首,奖金10万元(词曲各5万),用于奖励本次应征作品中特别优秀的歌曲作品,一等奖2首,每首奖金4万元(词曲各2万);二等奖4首,每首奖金2万元(词曲各1万);三等奖4-6首,每首奖金1万元(词曲各5千);优秀歌曲作品15首,颁发证书;网民最喜爱的歌曲5首颁发证书和奖杯。获得一二三等奖的10-12首歌曲作品经签约后将由组委会统一出资编配、演唱、录制、收入CD专辑出版等,并在媒体播出及进行多渠道的推广宣传。
六.投稿方式和要求
作者可从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珠海文艺网下载作品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连同曲谱电子图片文件发至大赛专用邮箱。此次评奖不要求小样,但有小样提供亦欢迎。
征评活动办公室设在珠海市音乐家协会,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东1115号文艺大厦2楼B区207,邮编:51900,联系人:
李先生,手机:18666958359
七.活动解释权
“一带一路”海洋歌曲全国征集活动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细则的最终解释权。
“一带一路”海洋歌曲全国征集活动组委会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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