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华如歌 岁月雕琢,不曾滑落, 记忆的深处韶华如歌。 苦也有过,甜也有过, 山艺留下最真的执着。 啊,往事慢慢述说, 啊,泪光依稀闪烁, 直到春华秋实的那一天, 青春不交错。 光影斑驳,不曾忘却, 心灵的深处韶华如歌。 笑也有过,哭也有过, 山艺留下最美的思索。 啊,往事慢慢述说, 啊,激情依然喷薄, 直到桃李满天的那一刻, 白发不蹉跎。 作者: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黎强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门邹容路153号 400010 电话:(023)65560990 13808315256 邮编:tpybx12345@126.com 【作者郑重声明】该作品完全是100%原创,毫无版权争议。 【作者简介】黎强,词作家,重庆江津人。中国音乐文学学会理事,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员,重庆市音乐文学学会理事,重庆市作家协会会员。现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办公室高级经理。已在全国各类报刊网络发表歌词(曲)作品2500余首(篇)。在全国各类征集活动中获奖250余次。著有歌词集《爱在心底流淌》、《爱的音符生动点缀》。代表作《老家在中国》曾在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播出,美国北美电视台播出之后在华人中引起广泛好评。近年来,相继创作出《一直等我的人》、《嘎达梅林的故乡》、《美丽中国》、儿是娘的心头肉》、《都说宁波住在海上》、《剑门关,你是我今生的向往》、《红弋阳》、《鼓岭,我心中的原乡》、《苏州好梦》、《喊一声老乡亲》、《菏泽盛开红牡丹》等作品。 山东艺术学院大型校史记录影片《山艺往事》主题歌曲征集、评选暨获奖作品音乐会系列活动启示 山东艺术学院大型校史记录影片《山艺往事》的制作从2013年3月开始,已经采访拍摄60多位老领导、老教师、老职工、老校友等,累计拍摄素材近1万分钟,制作完成了校史记录影片第一集《燃情艺专》和第二集《足迹》,在校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已经成为我校校友、校史工作的亮点。为了更好的提炼塑造山艺精神,增强学校凝聚力,继续深入的开展校友、校史工作,同时展现我校综合类艺术院校的专业特色,扩大山东艺术学院的影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举办“山东艺术学院大型校史记录影片《山艺往事》主题歌曲征集、评选暨获奖作品音乐会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活动时间与安排 活动分为歌词征集、旋律征集、组织评选和作品音乐会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歌词征集即日起至2015年5月7日至,将评选出10-20首入围歌词,并予以公布,作为第二阶段旋律征集的备选歌词。 2、第二阶段旋律征集自2015年5月18日开始,2015年6月18日截至。应征者可以选用第一阶段评选公布出的歌词,也可自行选用歌词,但必须符合歌词征集要求。 3、第三阶段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入围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2015年7月公布。 4、第四阶段将从入围作品中遴选10-16首作品以音乐会的形式在本年度校友返校日活动期间进行展演。 二、活动范围 本次活动面向全校师生、离退休老同志、全体校友,并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加。 三、词曲征集要求 1、歌词要求以热爱母校、感恩母校、怀念母校为主题。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紧扣主题,积极向上,感情浓郁,朗朗上口。 2、旋律要求与歌词贴合,优美、流畅,特色鲜明,富于感染力。 3、歌曲形式不限,提倡雅俗共赏,符合纪录片风格,便于传唱。 四、作品报送 1、报送时间截止参照本方案“一、活动时间与安排”。 2、作品报送至(纸质版、电子版选其一方式报送即可): (1)纸质版: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山东艺术学院党办、院办校友校史办,邮编250300; (2)电子版:shanyiwangshi@163.com。 3、词、曲作品报送时需写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如果是校友还请写明您的年级、院系、专业等。 4、若有能力和条件,鼓励将歌曲作品制作成CD或MP3格式演唱小样(若无条件不强求,不作为评选必须)。 5、联系电话:0531-86522012,联系人:张老师。 五、评奖与奖励 1、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奖。 2、评审组将评出歌词征集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十名;歌曲征集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十名。 3、一等奖奖励奖金2000元,二等奖奖励奖金1500元,三等奖奖励奖金1000元,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证书。 六、其他事项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2、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全部权利归山东艺术学院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山东艺术学院拥有对其作品进一步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拥有决定入围作品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的权利。相关应征者除本方案获相应奖励或荣誉外,不再支付创作者其他费用。 3、所有应征作品请自留底稿(含录音小样),来稿一律不退。 4、作品一旦参与征集,即表示参与者本人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5、山东艺术学院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链接: 1、《山艺往事》第一集“燃情艺专”(也可在优酷、土豆视频直接搜索“山艺往事”在线观看); 2、《山艺往事》第二集“足迹”(也可在优酷、土豆视频直接搜索“山艺往事”在线观看); 3、《山艺往事》全集预告片(也可在优酷、土豆视频直接搜索“山艺往事”在线观看); 4、《山艺往事》第二集预告片(也可在优酷、土豆视频直接搜索“山艺往事”在线观看); 5、本次活动策划方案.doc 6、应征歌曲著作权转让声明.doc; 7、创作者承诺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