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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届雷锋日记歌曲创作大赛

2014-10-7 11:05| 发布者: ycgc| 查看: 62| 评论: 0|来自: 原创

摘要: 【《全国首届雷锋日记歌曲创作大赛》章程】一、大赛主旨重温雷锋日记,传承雷锋精神。雷锋是一位满怀青春梦想的平凡英雄。从《雷锋日记》中可以看到他一步步实现自己心中的翻身梦、读书梦、参军梦、英雄梦,短暂而辉 ...
【《全国首届雷锋日记歌曲创作大赛》章程】
一、大赛主旨 

重温雷锋日记,传承雷锋精神。 

雷锋是一位满怀青春梦想的平凡英雄。从《雷锋日记》中可以看到他一步步实现自己心中的翻身梦、读书梦、参军梦、英雄梦,短暂而辉煌的一生。 

在全国人民响应党的十八大号召,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团结奋斗的今天,我们组织本次大赛,号召大家拿起笔来,放开歌喉,以动听的音符谱写雷锋日记,用华美的乐章赞美雷锋精神,用歌声传扬雷锋精神。 

二、主办单位 

新华网·新华军网、中国人生科学学会雷锋文化研究会联合主办。 

三、作品要求 

1、参赛词曲围绕《雷锋日记》进行创作: 

①可选择《雷锋日记》中的某一篇原文或摘录片段为歌词,谱曲创作; 

②可根据《雷锋日记》中的某一篇原文的思想内容,概括提炼作词谱曲; 

③可结合《雷锋日记》中的精神内涵,结合当今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创作词曲; 

2、参赛对象不限;参赛歌曲作品数量不限。 

3、歌曲风格、体裁不限。 

4、单独的歌词作品或已谱成曲的完整歌曲均可。 

5、特别欢迎提供简谱歌篇的同时配送演唱录音音频文件,每首歌曲时长不能超过5分钟。 

四、注意事项 

1、参赛者对参赛的词曲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配送演唱录音音频文件拥有完整邻接权,参赛时提交词曲作者的书面授权。 

2、参赛作品的词曲必须属于原创,一经发现有翻唱、抄袭行为,即取消参赛资格。 

3、已将著作权、邻接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或许可他人使用的作品不在参赛范围。 

4、参赛作品违反上述规定,主办方可视情况取消其参赛资格。 

五、征稿时间 

8月1日起进行作品征集,12月1日截止,为期四个月,投稿日期以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六、奖项设置 

2015年1月公布评奖结果。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及奖品。 

七、参赛方式 

1、以每首歌曲为一个参赛单位,歌曲的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演唱者均可参赛,但必须书面确定一至两个授权代表为报名参赛人。(注: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和演唱者均为同一个人的,可不填写)。 

2、参赛者请将参赛作品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大赛组委会。请提供清晰的歌词、曲谱电子文件;配送的演唱录音音频文件统一以wav文件格式提交。以上文件均须注明曲作者、词作者、演唱者姓名。 

3、每个参赛作品须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一个作品须填写一个登记表)及扫描的词曲作者的书面授权电子文件。 

4、投稿方式: 

邮箱:leifengdasai@163.com 

新华网 云盘上传(点击注册后,即可上传)
 

注:参赛作品在规范表格中填写 
【表格地址】 

5、联系人:韩编辑 朱编辑 

6、联系电话:88050884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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