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智萱
发表于 2014-11-10 12:13:16
哦哦还以为是你写的,我觉得现在作词人现状不好不是社会操成的,是作词者本身不懂得如何经营。
诗耕
发表于 2014-11-10 12:30:36
乔智萱 发表于 2014-11-10 12:13
哦哦还以为是你写的,我觉得现在作词人现状不好不是社会操成的,是作词者本身不懂得如何经营。
你的说法也算是见仁见智吧,谢谢你的参与。殷望你多出佳作,遥问安好!
诗歌巨匠
发表于 2014-11-11 18:21:02
问好。版税低是一个严重方面,另一方面, 是作者不知道,歌曲就被唱红了,而且没有版税与署名。这篇文章注明出处与作者后,我会转到新浪博客。不知可否。
cz131932
发表于 2014-12-12 09:56:44
{:1_1:}{:1_1:}{:1_1:}
起来呐喊,为词曲作者维权
ab123321
发表于 2014-12-12 10:26:40
希望朋友们抽时间看看......{:soso_e163:}
诗耕
发表于 2014-12-12 13:43:28
闲云野鹤3333 发表于 2014-8-25 08:57
强烈支持!!
谢谢闲云老师的支持!您的这个帖子原来没有显示,我现在才看到。迟复为歉!遥问安好!
闲云野鹤3333
发表于 2014-12-12 13:52:16
诗耕 发表于 2014-12-12 13:43
谢谢闲云老师的支持!您的这个帖子原来没有显示,我现在才看到。迟复为歉!遥问安好!
谢谢诗耕老师记得我!祝您安好!!
诗耕
发表于 2014-12-12 14:03:45
李伟卯 发表于 2014-10-20 17:45
说的好啊
谢谢朋友参与。您的这个帖子原来是被隐藏的,我现在才看到,故迟复,很抱歉。问好!
诗耕
发表于 2014-12-12 14:06:39
乡音共鸣 发表于 2014-11-9 18:17
心痛的感觉!
好友的这个帖子原被隐藏,现在我才看到,迟复甚歉。感谢参与,遥问安好!
诗耕
发表于 2014-12-12 14:10:21
cz131932 发表于 2014-12-12 09:56
起来呐喊,为词曲作者维权
支持朋友参与维权,大家一齐努力,直到最后胜利!问好!
诗耕
发表于 2014-12-12 14:14:11
ab123321 发表于 2014-12-12 10:26
希望朋友们抽时间看看......
谢谢朋友参与,我们共同努力。总有曙光显现,最终看到胜利。问好!
清泉
发表于 2014-12-18 19:18:26
知识产权法:第四章第二节 表演
第三十六条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三十七条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三十八条 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申健
发表于 2014-12-19 04:52:48
{:1_1:}
现状总是不如想象。
诗耕
发表于 2014-12-19 15:20:46
清泉 发表于 2014-12-18 19:18
知识产权法:第四章第二节 表演
第三十六条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 ...
特别赞赏朋友的这种认真精神!既然有了这两条法律,那么,当词、曲作者遇到侵权的行为时,就可以据此维权了。谢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诗耕
发表于 2014-12-19 15:27:05
申健 发表于 2014-12-19 04:52
现状总是不如想象。
的确如此!这或许与词、曲作者的维权意识不强,更兼维权之路相当艰难有关。谢谢朋友参与!
清泉
发表于 2014-12-19 15:41:24
诗耕 发表于 2014-12-19 15:20
特别赞赏朋友的这种认真精神!既然有了这两条法律,那么,当词、曲作者遇到侵权的行为时,就可以据此维权 ...
老师客气了,我只是觉得应该在义愤的同时挥起法律的利剑去保护我们自己的权利。
诗耕
发表于 2014-12-19 16:03:26
清泉 发表于 2014-12-19 15:41
老师客气了,我只是觉得应该在义愤的同时挥起法律的利剑去保护我们自己的权利。
朋友说得好!就要有这种勇于“较劲儿”的精神!履法维权,人人有责!惟其如此,才能使侵权者无可逃遁,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1_1:}{:1_1:}{:1_3:}{:1_3:}
清泉
发表于 2014-12-19 17:16:13
诗耕 发表于 2014-12-19 15:27
的确如此!这或许与词、曲作者的维权意识不强,更兼维权之路相当艰难有关。谢谢朋友参与!
谢谢诗耕老师的鼓励。
南方姑娘北方梦
发表于 2014-12-20 01:54:00
光华的舞台后面不知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心酸,支持楼主。问好
无极
发表于 2014-12-20 23:49:20
这个世界永远都不会有公平两个字,人的本性就是这样,如果你是那个唱歌的出名后你会想想那个作词人吗
无极
发表于 2014-12-20 23:52:03
抱怨也没用,除非作词人都不写歌词了,才会有人想起你。
无极
发表于 2014-12-20 23:54:00
有空看看我的那首《作词人》,本人初二都没念完,在学写歌词。
申健
发表于 2014-12-23 15:43:05
诗耕 发表于 2014-12-19 15:27
的确如此!这或许与词、曲作者的维权意识不强,更兼维权之路相当艰难有关。谢谢朋友参与!
不客气,问好了。
诗耕
发表于 2014-12-23 17:21:56
南方姑娘北方梦 发表于 2014-12-20 01:54
光华的舞台后面不知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心酸,支持楼主。问好
的确是这样,和朋友有同感!谢谢参与,遥握!
诗耕
发表于 2014-12-23 17:37:07
无极 发表于 2014-12-20 23:49
这个世界永远都不会有公平两个字,人的本性就是这样,如果你是那个唱歌的出名后你会想想那个作词人吗
朋友说得有道理,绝对公平是不可能的;但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则是应当的!如果我是一个歌手,成名后,我一定不会忘记那些在幕后默默做出奉献的词、曲作者!——凡有良知者都应这样做!谢谢参与。问好!
诗耕
发表于 2014-12-23 17:43:06
无极 发表于 2014-12-20 23:52
抱怨也没用,除非作词人都不写歌词了,才会有人想起你。
这不是抱怨,而是正当的维权!朋友太悲观了,作为词、曲作者,维权人人有责!
诗耕
发表于 2014-12-23 18:06:57
无极 发表于 2014-12-20 23:54
有空看看我的那首《作词人》,本人初二都没念完,在学写歌词。
我已经去看了,也点评了。歌词写得很不错!有高学历不等于有高水平,有真才实学才是最重要的。作为一个初二都没念完的学生,你能写出这样好的歌词就是明证!希望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问好!
jinseguiji
发表于 2015-1-11 13:03:25
这个贴跟得那么多,说明很多人明白这个事情。楼主何不考虑组建一个民间的音乐人组织呢?参加的人会越来越多呢
雕虫小冀
发表于 2015-1-16 19:55:18
看完此篇,就一点也不想写了。
忧伤小三度
发表于 2015-1-17 23:56:28
我是一位曲作者.....也在《歌曲》上发表过声乐作品.....美声、民族、流行我都写......只求10年后高校声乐教材有我的作品.....这是我唯一坚持创作的...动力......{:1_9:}
忧伤小三度
发表于 2015-1-18 00:41:41
当年周董出道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一种悲哀......用西方的节奏演绎我们的传统诗词......再到《少年中国》响彻亚洲走向世界......现在《小苹果》从所谓的世界国际乐坛载誉归来.......说明了什么??????实质是一种文化的背叛和不自信而已.......还好“自觉与自省”从没离开过我们的灵魂......娱乐致死的年代就在前方........从滨崎步...到鸟叔....我们可以感觉到西方音乐制作的强大......但至少现在还没有改变我们.......只要我们坚持灵魂深处的真善美,也许有一天我们用他们的强大反而让他们感觉我们华夏文明强大......我相信也坚信这天的到来....因为习大大....因为丽媛姐.....{:1_1:}
忧伤小三度
发表于 2015-1-18 00:43:30
希望大家坚持......顶起.......{:1_1:}{:1_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