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中国梦”腾飞龙江歌词作品
黑龙江省音乐家协会文件黑音发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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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国梦”腾飞龙江歌词作品
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音乐文化的积极作用,继续打造“龙歌”文艺精品,黑龙江省文联、省音协将于2014年2月10日起,面向社会征集以“中国梦”--腾飞龙江为主题的歌词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具体活动细则如下:
一、 活动宗旨:
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歌词征集活动,旨在通过音乐的表现形式,推出更多优秀作品,把人们寻梦的理想展示出来,并大力歌颂黑龙江,将黑龙江的丰富旅游资源、风土人情、人文历史以及发展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等纵情讴歌,激励龙江人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激发龙江人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热情。
二、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文联
黑龙江音乐家协会
三、活动概要:
此次歌词征集评选活动将围绕主题,采取面向全国广泛征集的办法,组织创作一组歌颂龙江地域特色鲜明的主题歌曲,活动力求艺术上的高标准,并以“中国梦”贯穿始终。在5月末开展征歌,最终优秀歌曲会以《北方音乐》杂志、“北方音乐网”“黑龙江文艺网”为平台进行推广,更有机会参加一年一度的“龙歌”音乐会及全国性的“中国梦”作品评估。
四、参赛细则:
参赛对象:全国词作者(专业和业余作者均可参加)。
创作时限:参赛作品须为2012年1月1日以来创作、在全国性刊物未曾发表的、为本次活动定向创作的、将“中国梦”贯穿始终的歌颂黑龙江的歌词作品。
作品要求:
1、以“中国梦”为主题贯穿始终。作品内容包括赞美黑龙江优美的自然风光、丰富的旅游资源、悠久的人文历史等讴歌黑龙江的旅游相关题材的歌词作品。
2、作品风格与体裁不限,要求思想健康、风格新颖,并且贴近生活、贴近人心、贴近时代,励志、感人,主题鲜明的优秀作品。
3、在国家级创作比赛已经获奖的作品,以及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在应征之列。
4、作者提交的作品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五、报送方式
参加本次创作大赛报送作品可通过自由报送的方式,报送时间为该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止。
1、作者需自行复印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表格后,连同作品一式5份,寄至黑龙江省文联音乐家协会。
2、作者投稿参与此次活动,即表示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3、报送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省文联音乐家协会(收),邮编:150040,办公室电话:0451-86037021。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黑龙江音乐家协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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