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河南县关于广泛征集歌词的通知
为提升青海省河南县在省内外的知名度,展现其“天河之南、天堂草原、赛马之乡、博克之都”美好形象,进一步促进宣传河南县蒙旗草原美誉度,青海省河南县委宣传部面向全社会征集以宣传河南县为主的歌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征集要求
(一)应征歌词要求主题鲜明,导向正确,立意深刻、艺术感染力强;
(二)应征歌词要突出河南县的人文环境、草原景色;
(三)应征歌词要突显河南县经济繁荣发展、民族团结奋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应征歌词主要为单位和个人创作的具有较强思想性、艺术性的原创作品;
(五)本次活动共征集歌词15首,歌词经相关专业人事评审,一经采纳,可付相关费用。
二、其他事项
(一)截稿时间:本次征集活动的截稿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
(二)应征歌词用宋体3号字、A4纸打印,报送一式两份稿件,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及通讯方式;
(三)所应征歌词同时附电子文本,电子文本发至电子邮箱;
(四)被河南县委宣传部所采纳的歌词,创作人享有署名权,其它权益归青海省河南县委宣传部;
(五)所征集的歌词稿件将无法退还,故请作者自留底稿。
以上歌词报送或邮寄至:青海省河南县委宣传部邮编:815300
联系 人:潘英
联系电话:15897038999 0973-8762803
邮 箱:hnxcb_2008@163.com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