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毕节”——原创系列歌曲专集作品征集评选实施方案
“美丽毕节”——原创系列歌曲专集作品征集评选实施方案共圆毕节梦唱响试验区
“美丽毕节”——原创系列歌曲专集作品征集评选实施方案
根据《共圆毕节梦、唱响试验区——原创音乐专辑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充分挖掘我市各风景名胜点的文化内涵,展示我市丰富的旅游文化资源,特制定2013年度《“美丽毕节 ”——原创歌曲作品征集评选方案》。
一、创作主题:
以毕节各风景名胜点及黔西北其它美丽的自然风光为创作主题。
二、评选程序
1、本次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分作品评选和专集出版两个环节;
2、初评:评委会在应征歌曲作品中遴选出入围作品;
3、复评:评委会在入围作品中评定出各类奖项;
4、出版:主办单位将评选出来的作品辑集公开出版;
5、部分优秀作品由主办单位拍摄成MTV。
三、参赛要求
1、每位作者报送作品不超过3首,每首歌曲时长不超过5分钟;
2、应征歌曲必须具备良好的制作水准;
3、歌曲形式不限,独唱、重唱、对唱、合唱均可;
4、歌曲作品必须以黔西北美丽的自然风光为创作题材;
5、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新作,不包括改编曲和曾经在全国性、全省性比赛中获奖的作品;
6、每件作品须提交八份乐谱和一份CD,乐谱一份署名,其余七份不署名,乐谱一律采用简谱,A4纸打印。参赛资料恕不退还。
四、截稿日期:2013年12月30日前。
五、联系方式:
地址:毕节市音乐家协会
毕节市文联创作中心
联系人:周正军
电话13985369399/邮箱1113623982@qq.com
徐源
电话13658570333/邮箱845808563@qq.com
来稿请在邮件主题注明“‘美丽毕节’——原创歌曲”。
六、评委会
由主办方聘请省内外相关专家组成。
七、奖项设置(奖金均为税前)
一等奖1首,奖金15000元;
二等奖2首,奖金各10000元;
三等奖3首,奖金各6000元;
优秀奖4首,奖金各2000元;
入围奖5首,歌曲收入专集出版,颁发入围证书。
歌词不另设奖,由词曲作者自行分配。
八、其他事项
1、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作为出版和非商业性使用;
2、作品如涉及侵权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一律由作品提供者承担;
3、请附作者详细联系地址、电话和电子邮箱;
4、本方案解释权属毕节市音乐家协会。
“美丽毕节”原创系列歌曲专集作品征集评选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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