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数网络征歌的三种丑陋表现及对策
1、从容不迫,高喊低走:本来资金没有那么多,但硬撑着把奖金额定的很高,其本意在于提高关注度,评奖由他们一手掌控,十几万甚至数十万的最高奖绝对不会出手的。表现2、不见兔子不撒鹰:征不到好歌,就缩头乌龟,对投诉装聋作哑,不了了之。连个结果也不会公布。
表现3、无良操控,精做暗箱:把征歌信息写冠冕堂皇,私下却早已将奖金瓜分妥当。拿几个外地人点缀陪衬一下完活。
我们是法制社会,司法制度还是比较健全的。但,在网络征集这个领域,司法还无暇介入。或是由于作者们属于没有话语权不具备打官司的力量的弱势群体,对他们的违规操作形不成强大的压力和监督。征歌单位一旦发布了征歌信息,即是与社会,与作者达成了一种契约关系。应该说,凡是在征歌信息规定的时限内不发布结果,或是没按征歌信息进行评选,发放奖金的,都属于违规、规约。
在这里,他们抓住了作者这个群体一个致命的缺憾和空子,那就是作者谁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是能够获奖,那么几百人,甚至几千人,谁能站出来与他们对话打官司呢?对于他们来说,这几百人,甚至几千人,只不过是乌合之众、散兵游勇罢了。曲网曾经有过好几个仗义执言的朋友,挺身而出建立一个能够与这些无良征歌单位对话的组织,但终因在资金、精力等很多实际操作的困难不得不偃旗息鼓。
从去年到今年,这种态势愈演愈烈,其根本在于,征歌单位不想用几十万资金买个小小的信誉。信誉值不了那么多钱。我顶着,我抗着,我赖着,我眯着,我拖着,你奈我何?
我想这世上绝不会没有说理的地方,事在人为,办法还是有的。那就是集中力量,把所有违规操作的征歌单位捆在一起告到法院。一个一个打官司,既耗费人力财力,又不见得形成大气候。这样,只一张诉状就够了。而吃官司的就是所有违规征歌单位。请他们像赴会一样,乖乖地走到法院来。不知可行与否。望大家共同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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