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gc 发表于 2013-8-14 17:28:49

《石门形象歌曲》征集启事

“歌声让家乡更美好”

《石门形象歌曲》征集启事



    为唱响“爱我石门”主旋律,由中共石门县委宣传部主办,石门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石门县音乐家协会承办,将征集一组歌颂石门、宣传石门的形象歌曲,现将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3年9月15日前为歌词征集时间

  2013年11月1日前为歌曲征集时间



  二、征集对象

  县内外所有专业及业余词、曲作者。



  三、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体现石门元素,具有鲜明的石门特色。

  2、内容健康、曲调优美、易于传唱。

  3、应征的歌曲须为原创作品。

  4、本次征集活动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拥有本次活动的演唱、录音、录像及以本次活动名义制作的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出权,拥有与本次活动相关的出版和发行权。



  四、奖金设置

  一等奖一个:8000元;二等奖两个,每个4000元;三等奖三个,每个2000元(含词曲,词曲按4\6比例进行分配)。届时由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五、报送要求

  作品请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欢迎CD小样)其中一份注明作者姓名、地址、电话,二份隐去上述信息,也可用电子文档方式投稿。

  电子邮箱:368668233@qq.com

  联系电话:0736——5322532

  邮编:415300

  地址:石门形象歌曲征集工作办公室(石门县文化馆二楼)

 

 中共石门县委宣传部

  石门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石门县音乐家协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

舒逸 发表于 2013-8-15 09: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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