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佳人 发表于 2013-5-24 16:57:34

10000元 南宁市“希望之星”青少年文化艺术节征集主题歌

南宁市“希望之星”青少年文化艺术节是首府青少年一年中为期最长,最重要的文化活动,自1992年起每年举办一届,历时半年以上,在广大青少年中影响十分深远。为了深入挖掘“希望之星”的青少年文化品牌内涵,进一步拓展“希望之星”品牌知名度,全面生动地宣传“希望之星”青少年文化艺术节,提升“希望之星”青少年文化艺术节的美誉度和吸引力。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开展“希望之星”青少年文化艺术节主题歌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下载】

  一、 主办单位

  共青团南宁市委

  南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南宁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南宁市大型活动协调办公室

  南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少年先锋队南宁市工作委员会

  二、 承办单位

  南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三、合作单位

  南宁新闻网

  四、征集要求

  1.主题鲜明,体现南宁元素,具有南宁特色。

  2.内容健康、曲调优美、易于传唱。

  3.贴近青少年生活,展现广大青少年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突出“希望之星”青少年文化艺术节内涵。

  五、征集方式

  1.作品要求:

  参赛者请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以下邮箱,或至以下报名地点一同提交:

  (1)录制好的、包含演唱与伴奏的mp3格式音频文件。

  (2)词谱文稿。是指曲谱与歌词的组合,其中,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

  (3)报名表。

  信函邮寄及现场投稿地址:南宁市云景路28号南宁日报社303室南宁新闻网

  邮 编:530029

  电子邮箱:mail@nnnwews.net

  联 系 人: 蒙女士

  联系电话:0771-5530647

  活动网站: http://www.nnnews.net(南宁新闻网相关专题页面下载)

  报名表及具体要求可登陆活动网站进行查询和下载。 【报名表下载】

  2.应征作品须附创意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及意义,字数限定在200字之内;每人限交作品两首。

  3.“希望之星”青少年文化艺术节主题曲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均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

  4.不得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如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则将全额追回,并在媒体公布。

  5.所有应征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作品一旦参与征集,即表示参赛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六、评选方法

  1.在南宁市媒体、网络发布消息,广泛宣传,并收集汇总“希望之星”青少年文化艺术节主题曲作品。

  2.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出10件入围作品。

  3.入围作品由南宁新闻网在网站上展演,并发动市民对入围作品网络投票。

  4、举办入围作品选拔赛,综合专家评审及网络投票结果,最终评选出 “希望之星”青少年文化艺术节主题曲。

  七、作品征集截止日期

  自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8月10日结束。

  八、奖项设置

  优胜奖1名,奖金10000元;入围奖9名,每名奖金1000元。

  本次征集结果将在区市各媒体公布,并在第二十届南宁市“希望之星”青少年文化艺术节闭幕式暨颁奖典礼上首发。

  南宁市“希望之星”青少年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拥有对上述条款的解释权。


http://www.nnnews.net/special/2013zt/2013qsnysj/ztgzj/201304/t20130420_522499.html




密林老狼 发表于 2013-5-24 17:44:26

{:1_5:}{:1_1:}{:1_1:}{:1_5:}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10000元 南宁市“希望之星”青少年文化艺术节征集主题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