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岭上兴安盟”——唱响兴安原创歌曲征集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
作品要求
1.主题明确,内容健康向上。富有较强的时代性、艺术性和感染力,能够展现兴安盟地域形象,指向性辨识度高。歌曲作品需围绕兴安盟域牌主体形象“兴安岭上兴安盟”、区域公用品牌“源在兴安 自然兴安生万物”、区域公用品牌广告语“兴安产 安心选”、文化旅游形象推广语“与山盟 与水盟 与兴安盟”、标准色彩(红、绿、蓝)等开展,对兴安盟的自然风光、风土人情、民俗风物等抒写。新创作作品建议以“兴安岭上兴安盟”为歌曲名或以兴安盟地域形象开展创作,原有成品可根据主题进行修改。
2.作品必须包含词、简谱及完整歌曲小样。
3.参评作品需为2020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作品。
4.参评作品一经入选,即表示同意主办单位对报送的作品拥有、MV拍摄、演出以及在各种多媒体上宣传推广的权利(非商业用途),作者享有署名权。4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征集音乐作品,作者年龄、性别、户籍、文化程度均不受限。征稿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投稿作者请务必注明真实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便联系。欢迎广大文艺工作者、音乐爱好者积极投稿。
作品评选
将组成专家评审组评选出“唱响兴安”特别奖1名,奖金5万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入围奖10名,奖金3000元,并颁发入选证书。特别奖作品将成为兴安盟代表歌曲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获奖作品将择优选入《兴安岭上兴安盟——唱响兴安》音乐专辑,进行拍摄MV、演唱推广等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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