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关于征集2021年度重点文艺项目的通知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关于征集2021年度重点文艺项目的通知
各市委宣传部,省直有关宣传文化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省重点文艺项目推进会要求,不断推出一批具有历史高度、体现“四个讴歌”、彰显徽风皖韵的精品力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重点文艺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各市委宣传部,省直有关宣传文化单位。
二、征集范围
戏剧(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杂技剧等)、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电视节目(包括广播剧、电视综艺节目、电视文艺栏目等)、文学(包括中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等)、歌曲、美术、重大文艺活动以及网络文艺等。
三、征集重点
1.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重大革命、重大历史、重大现实题材;
2.反映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题材;
3.反映疫情防控、抗洪抢险,弘扬伟大民族精神题材;
4.反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讴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展现爱国主义、表现时代风采的现实题材;
5.彰显安徽源远流长的优秀传统文化、令人敬仰的红色革命文化、影响深远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使人印象深刻的传统乡土文化的重大题材;
6.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展现艺术创新成果、促进艺术进步的创作项目。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原则上应是已经完成创作前期工作的新创作品,并提交如下材料:
1.文学,需有创作大纲或文稿等;
2.戏剧,需有创作大纲、文稿或剧本,主创人员名单等;
3.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需有项目可行性报告,创意文本、梗概大纲或剧本,主创人员名单等;
4.歌曲,需有歌词、曲谱和演唱小样等;
5.美术,需有创作构思或作品小样等;
6.重大文艺活动,需有创意文本或项目策划书等;
7.网络文艺,按照艺术门类准备相关资料。
(二)申报项目的主创人员应以本省创作人才为主。
(三)各市各单位在认真遴选基础上,戏剧项目最多报送5个,其余项目最多各报送3个,须按照类别对报送项目进行排序。
五、报送要求
1.请于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前报送项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报送项目需提交2021年度重点文艺项目汇总表和项目申报表以及相关材料(汇总表、申报表请在文末中下载)。
3.报送纸质材料须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录U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邮政EMS一并寄送至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东411室)。联系人:牛一萍,联系电话:0551-62606965。 支持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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