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乌兰察布市市歌7.30)
本帖最后由 安百花 于 2020-7-8 12:05 编辑乌兰察布――乌兰察布市市歌词:安百花
身披着绿浪,手挽着霞光,我置身在如画的海洋。霸王河的浪花飞溅在脸上,心中的梦想翩翩飞翔。
吉祥的草原,梦幻的天堂,红石崖闪烁动人光芒。九龙湾的生态璀璨了梦乡,欢乐的歌声耳畔回响。
乌兰察布,乌兰察布,醉了太阳,醉了月亮。避暑之都快来乘凉,怡人的夏风穿过我胸膛。
乌兰察布,乌兰察布,醉了星光,醉了时光。神舟家园,梦想华章,美丽的姑娘深情把歌唱。
2020.7.2安百花电话(微信):18946317302
创作说明:《乌兰察布》是为乌兰察布创作的市歌。歌曲歌词向人们展示了乌兰察布美丽的自然风光和时代乐章。歌曲地方特色浓郁,易于谱曲和传唱。
征集乌兰察布市市歌
一、征集范围内容 面向全国范围征集乌兰察布市歌,征集内容包括歌词和曲谱两部分。
二、征集要求
1、作品自行命题,副标题为“乌兰察布市市歌”。
2、词作要求:紧扣主题,立意深刻,彰显本土元素,融合乌兰察布的历史和人文特色;突出时代精神,富于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积极向上,主题鲜明,词句生动,符合大众的审美情趣。
3、曲作要求:风格鲜明,旋律流畅、朗朗上口,便于传唱,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歌曲长度不超过5分钟。歌曲形式可以是独唱、重唱、合唱等。
4、词曲创作应做到“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必须坚持原创,因抄袭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者自负。
三、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0年7月30日止(信件以邮戳为准)。
四、征集方式
1、歌曲作品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也可直接上门投稿。应征者应注明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等详细信息。
2、歌词曲谱可以用A4纸打印,有条件者可录制小样(CD、MD、VCD、MV等),每位作者限报最多2个作品。
3、市歌应征作品须附创意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字数在300—500字。
4、作品的著作权和署名权归属作者,使用权归属主办单位。
五、奖励办法
本次“市歌”征集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旅体局、市文联组织专家评选,同时通过网络平台和新媒体广泛听取广大市民的意见,最后评选出入选作品1首,入围作品10首。最终入选作品奖励人民币3万元(词曲作者按5:5比例分配),入围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6000元(词曲作者按5:5比例分配),多名作者的同一首歌曲不重复奖励。终选作品将邀请知名艺术家歌唱录制,入选作品和入围作品将推荐参加2021年自治区“五个一工程”评奖。
信函邮寄、现场投稿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泉山南路察哈尔西街18号市党政大楼市委宣传部928房间,邮编:012000。(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市歌征集”字样。)
联系人:周倩 联系电话:0474-8320632。
电子邮箱:wlcbwyk@126.com。
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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