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百花 发表于 2019-6-18 16:37:39

大爱镇江(“大爱镇江”主题歌曲8.15)

大爱镇江——“大爱镇江”主题歌曲词:安百花

运河悠悠流淌着你深情,美丽镇江大爱在奔腾。点点滴滴的行动是爱的证明,天长日久的坚持筑成爱的长城。

大爱镇江,欣欣向荣,爱的暖流洋溢在心中。你的一言,我的一行,汇成一股爱的春风。

岁月悠悠绵延着爱之火,万家灯火璀璨着夜空。至真至诚的奉献是爱的潮涌,生命再生的捐赠书写爱的恢弘。

大爱镇江,爱如潮涌,爱的小桔灯灯火通明。你的给予,我的付出,化作无数精彩纷呈。

2019.6.18创作说明:《大爱镇江》是为“大爱镇江”创作的主题曲。歌曲歌词充分展示了“大爱镇江”的深刻时代内涵,展现“大爱镇江”精神风貌,诠释镇江道德高地建设的生动实践与丰硕成果,主题鲜明,积极向上,歌词生动。姓名:安百花通讯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兴业路56号   联系电话:18946317302   电子邮箱:1055460013@qq.com

“大爱镇江”主题歌曲8.15 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8月15日。作品要求充分体现“大爱镇江”深刻内涵,展现“大爱镇江”精神风貌,诠释镇江道德高地建设的生动实践与丰硕成果;主题鲜明,积极向上,歌词生动,旋律优美,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有利于广泛传唱和传播;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人或团队的原创音乐作品,要求参赛者提供录制好的完整原创歌曲,其中包含有演唱、歌词、伴奏、曲谱等内容。作品演唱形式不限,独唱、合唱、齐唱、重唱等多种演唱形式均可,每位作者或每个团队限投1首歌曲;作品须具备自有版权,拥有合法著作权,不得使用已有作品或抄袭他人作品,不得有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侵权行为,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作品提供者承担;所有获奖音乐作品,主办方拥有对录用作品的使用权和修改权,并能对其进行录制、出版、举办音乐会、宣传、推广等,作者享有署名权;所有参评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参赛者将参赛作品发送至邮箱zjswmbzhc@126.com,并在邮件主题标明“‘大爱镇江’主题歌曲征集大赛”字样,所有来稿需提供:1.曲谱。曲谱以简谱形式提供(统一用A4格式),要求谱写清晰;2.词稿。词稿用word文档、A4纸排版、字数不限;3.原创歌曲演唱小样的MP3文件;4.简要创作说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定,分别评出歌曲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其中,一等奖1首,奖金50000元。二等奖2首,奖金各10000元。三等奖3首,奖金各5000元。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获奖作品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代扣代缴。具体可联系镇江市文明办联系人:张金强,联系电话:0511-80826034。 (金宛)

天天向上 发表于 2019-6-18 18:09:07

大爱镇江,爱如潮涌,
爱的小桔灯灯火通明。{:1_1:}{:1_1:}{:1_1:}{:1_1:}{:1_1:}{:1_1:}

安百花 发表于 2019-7-1 08:35:58

天天向上 发表于 2019-6-18 18:09
大爱镇江,爱如潮涌,
爱的小桔灯灯火通明。

感谢郭老师支持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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