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百花 发表于 2017-12-25 13:45:48

伴我成长(禹州市第一高级中学校歌2018.1.31)

本帖最后由 安百花 于 2017-12-27 09:22 编辑

伴我成长——禹州市第一高级中学校歌词:安百花

颍河南岸 钟灵毓秀莘莘学子 问道于勤青春的花园里满目芳菲求学的道路上挥洒汗水

禹州一中伴我成长给我顽强给我坚韧阳光雨露滋润心灵和谐的校园中沐浴春晖

古钧台下 郁郁葱葱追梦少年 与梦同飞曼妙的年龄里奋力拼搏人生的芳华里书写无悔

禹州一中伴我成长给我勇气让我智慧殷殷教诲灌溉心灵知识的海洋里尽情陶醉

作者姓名:安百花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兴业路56号501信箱联系电话:18946317302QQ:1055460013

安百花 发表于 2017-12-27 09:22:57

禹州市第一高级中学校歌征集
征集对象全校师生员工、全体校友及所有关心、支持我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止
作品要求
1、作品要求结合我校校训,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立意高远,富于时代感和艺术感染力,能够体现学校和师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2、歌词要求语言简洁,朴实自然,简明易记,朗朗上口。能够反映学校自然地理和人文历史环境、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体现校训的精神内涵。
置、校园文化环境、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远景目标。
投稿方式
    投递人请注明“校歌应征”,音乐为mp3格式,附一个用word文档写的歌词,标清词作者名字,曲作者名字。
    邮件的方式发至:1980528375@qq.com
    邮寄作品请寄至:禹州市第一高级中学党政综合办公室校歌征集组。
权责说明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明显区分于其他学校校歌和其他音乐作品,不得抄袭。
    2、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的内容。
    3、投稿人须保证作品的真实性和原创性,如作品发生版权纠纷,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如作品已受学校奖励,则撤销其奖励决定。
    4、经征得作者同意后,学校有权修改或部分采用应征作品内容。
    5、最终采用作品的著作权及使用权归学校所有,歌词,作曲署名权归作者所有。
    6、本征集方案的解释权归禹州市第一高级中学党政综合办公室校歌征集组。
评奖办法
1、学校组成“校歌”评选组,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
2、应征作品由禹州市第一高级中学党政综合办公室校歌征集组汇总整理后,以编号的形式交评选组进行初选,确定入围作品。之后由学校校歌评选委员会和专业知名人士进行公开投票评选。
3、评选结果由学校行政会议审定后公布,并给予表彰奖励。
   评选入围作品设等级和奖金,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一等奖奖金人民币5000元(含税),二等奖奖金人民币1000元(含税),三等奖奖金人500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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