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好人》“重奖”传播盘锦故事好市民歌词邀曲2017.12.30
本帖最后由 沉鱼落槿 于 2017-12-21 16:31 编辑《盘锦好人》“重奖”传播盘锦故事好市民歌词邀曲2017.12.30
盘锦好人
作词张金余
好人是家的主心骨
好人是国的撑梁柱
好人不为名,好人不为利
好人温暖了三百六十五
好人是鹤乡锦绣图
好人是辽河浪花舞
好人就是火,好人就是福
好人拓宽了新生活的路
你是盘锦好人,我是盘锦好人
让笑容传遍湿地之都
苇海为你欢歌,稻香为你守护
年年岁岁是爱的阅读
赞美盘锦好人,拥抱盘锦好人
让感动飞扬四海五湖
蟹鸥将你聆听,红滩将你记录
时时处处是心的倾诉
张金余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长江街市政小区乙楼3-5楼左门
132013
13944605250
chenyuluojin@126.com
传播盘锦故事好市民歌曲1230
近两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别是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建设成效显著,广大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通过随手拍、朋友圈、讲故事、个人创作、网络传播等形式抒写幸福、传递自豪的热情空前高涨,对宣传盘锦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为进一步引导全市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个性化方式讲述盘锦故事、传播盘锦声音,汇聚起共建共享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的强大力量,市委市政府面向全市开展“传播盘锦故事好市民”评选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6日-30日
二、征集对象
全体市民
三、创作时间
2016年1月至今
四、作品形式
歌曲
五、作品要求
1.注重思想性。要紧紧围绕“传播盘锦故事”的主题,从不同侧面讲述发展成就、展现城乡之美、描绘自然生态、刻画最美人物、叙述凡人小事、记录身边感动。要主题突出、积极向上、基调明亮,彰显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2.注重艺术性。要以小见大,情节构思巧妙、手法新颖,人物塑造有血有肉,富有感染力,做到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见物、见人、见精神。要求具有原创性,拥有独立版权。
3.注重观赏性。符合受众审美习惯,适合网络传播特点,力求短小精悍、形式活泼,做到耐读、耐看、耐听,避免概念化、说教式。
六、参与方式
1.自荐、单位推荐、社会推荐及其他。
2.提交作品须同时写明个人详细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及邮编、座机、手机;如是单位推荐和社会推荐,请注明推荐单位及推荐者姓名。
3.参与者须保证对自己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作品时须同时提交版权声明。如果侵犯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涉及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4.可通过电子邮件和QQ两种方式申报:
电子邮箱:cbpjgs@126.com
QQ:926073451
七、评选安排
评选活动分为征集初选、评审认定、集中推介三个阶段。
1.征集初选阶段(2017年12月上旬):在市内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发布活动信息。
2.评选认定阶段(2017年12月中旬):对征集上来
的作品通过初选、评审、公示、议定等程序,确定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给予重奖!!
3.集中推介阶段(2017年12月下旬开始):线上和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对获奖作品进行推介展示。市委宣传部有权将作品用于公益宣传和以盘锦城市形象宣传为目的的出版、展览等,不另行支付稿酬。
咨询电话:28208332826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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