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齿640 发表于 2017-5-31 12:16:37

情系陋宅(微小说)

 儿子买了新房。新房依山傍水,环境幽雅,儿子邀我去住,我却不给他面子,情愿窝居在旧宅。
  在历史长河中,人类进化有过漫长的过程。“北京人”住在周口店山顶洞中,后来有巢氏教人在树上筑巢,便有了房子。我的一生酷似类人猿,从无房到有房,从草房到瓦房,也不知搬了几次家。
  我出生在出租房内,说是出租房,父母哪有钱付房租,其实是借住。这家住几月,那家住几年。土改时,我家四口人总算分得三间草房,结束了颠簸流离的生活。但是好景不长,邻居失火,殃及我家,又辗转搬到了朋友家。
  当兵时又住在营房,居无定所。
  上世纪七十年代,县委在公安局旧址造了一排二层的楼房,一楼一底五六十平方米,但没有厨房、卫生间,我有幸分得一套。我于2000年卖给了紫金大酒店,该店装修后现用作办公室,之后我又在位于北门的新村买了一套旧房,住到今天。
  北门的新村现并入台苑新村,房子很旧很小,多住着下岗、退休工人。住久了,人熟了,大家经常窜门,互帮互助,和和美美。虽然没有物管、门卫,也很安全,大概是因为太穷了,连小偷、强盗也很少光顾。听邻居说有一户人家晚上无人,小偷进宅,找了一夜也没有找到一件值钱的东西,一气之下,在房间内拉了一堆大便。
  相比之下,高档小区就隔断了邻里之间的交往,邻居难得见到一面,往往是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小区内各家各户铁门把关,楼上楼下,左邻右舍都不认识,无人窜门,无人聊天,囚居于此,不把我憋死才怪呢?再者豪宅住着有钱人,树大招风,惹人惦记。 四川有一县委书记,他是千万富翁,在县中心大街建有三层洋房。他1.84米的大个,也敌不过小偷的铁锤,一家六口人被人杀害。而长兴也出现过类似情况,一家别墅住着四口人,三个大人被杀,一个小孩被砍成重伤,十年了,案子至今未破。“树大招风”,这样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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