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百花 发表于 2017-4-12 14:22:29

人民的检察官(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院歌6.18)

人民的检察官——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院歌词:安百花
从心出发 让梦挺拔光荣地坚守每一个春夏秋冬让天更蓝 让眼更明人民的检察官气正风清
执法为民 立检为公一丝不苟 捍卫使命手执利剑 正义在胸斩断所有的祸患元凶
从心出发 让梦挺拔光荣地守护高邮的朗朗天空让天更蓝 让心更澄人民的检察官保卫民声
执法为民 立检为公一丝不苟 不辱使命手执利剑 正义在胸铲除所有的邪恶罪行

创作说明:《人民的检察官》是为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创作的院歌,100%原创。歌曲体现了人民的检察官践行使命,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品质。姓名:安百花联系电话:13903639750    QQ:1055460013通讯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兴业路56号 501信箱工作单位:黑龙江北方工具有限公司党群部2017年4月12日

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院歌征集对象: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6月18日截止。创作要求1、体现检察工作特色、服务理念、价值追求和干警同心协力、努力拼搏的精神风貌;2、体现高邮地域文化特色,激情澎湃,富有朝气,格调高雅,易于传唱;3、提交词曲或仅提供歌词均可,须同时提交创作说明。投稿要求应征作品包括纸质稿件和电子文档。稿件请寄送至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电子文档请发至邮箱657294949@qq.com,电话:84641743。评选办法本次“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院歌”征集活动,将成立院歌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评选:第一阶段,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筛选评议,选出3件入围作品,并对入围作品提出修改意见;第二阶段,根据评委会的修改意见,入围作品经修改完善公开展示,由社会投票评选;第三阶段,院歌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评选委员会的意见和社会投票评选情况,最终选定“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院歌”。奖励办法被确定为“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院歌”的作品,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其他两件入围作品各给予奖励2000元。注意事项1、来稿须署名“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院歌征集”字样,来稿注明创作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2、来稿一律不退,不计稿酬,请作者自留底稿,因作品抄袭、侵权或一稿多投引起的法律纠纷,其责任由投稿人承担。3、被确定为“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院歌”的作品,其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修改权及全部使用权归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所有。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属高邮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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