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百花 发表于 2017-3-9 12:08:06

龙乡濮阳我的爱(首届“濮阳•龙之声” 青年原创歌曲4.10)

龙乡濮阳我的爱词:安百花
悠悠的黄河水奔腾不息向前行孕育了中华龙开启东方古文明
龙乡濮阳我的爱中华帝都是你名一辈一辈老祖宗自强不息创图腾
挺拔的国槐树亮丽了濮阳天空美丽的月季花灿烂着我的心情
龙乡濮阳我的爱爱你中华第一龙龙乡濮阳我的爱与你携手中国梦
姓名:安百花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兴业路56号501信箱电话:13903639750QQ:1055460013

首届“濮阳•龙之声” 青年原创歌曲征集为繁荣和推动濮阳青年原创歌曲的创作、提高原创歌曲的艺术质量、发现和扶持一大批具有潜力的原创词、曲青年作家及青年歌手,为全社会提供具有艺术性、高质量、具有传唱度的青年原创音乐成品,即日起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文联面向全社会开展首届“濮阳•龙之声” 青年原创歌曲征集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月——2017年4月    二、征集范围本次征集主要是已完成词曲创作及演唱成熟的音乐作品,应征者必须是词曲著作权的拥有者,词曲作者为不同作者的,可共同申报。    三、作品主题应征歌曲创作应体现赞美歌颂党、团、青年、少年、濮阳、生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主题。    四、作品要求申报的作品,要求贴近生活,贴近青年,贴近实际,有地区地域、民族民间特色,反对空洞、口号、概念性的语言。创作风格不限,提倡多元化、民族化、通俗化,坚决拒绝“口水歌”,旋律优美,具有较高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易于流行和传唱。作品的演唱形式与唱法不限。    五、征集要求    1、即日起至2017年3月24日为歌曲征集阶段,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4月10日为歌曲评选阶段,各级党委、市直各部门、各群团组织可以组织推荐,词曲作者也可自行报送。    2、应征歌曲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因抄袭产生的后果由作者自负。    3、投稿具体要求:    (一)申报表一式2份(见附件),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投稿作品需报送词曲作者和演唱者姓名的歌谱10份,简谱或五线谱均可,要求谱面清晰,标明速度、时间长度,同时提供电子版曲谱。    (三)申报单位或个人请提供音频资料一份,以CD或U盘形式提供。    (四)词、曲作者有效证件复印件1份。    六、评选奖励    1、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届时将成立作品评选专家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来稿进行认真评选。将根据评委会最终评审结果设置一、二、三等奖项,给予奖励,适时举办“龙之声”濮阳青年音乐啤酒节获奖作品专场。    2、将评选出的优秀歌曲通过濮阳电视台、濮阳广播电视台、濮阳网信公众平台将优秀歌曲进行宣传推广。    3、一等奖作品创作人员获得影视文化传媒公司签约机会。    七、投稿方式    地址:濮阳市人民路158号共青团濮阳市委(收)    邮编:454001    联系人:王晓光徐奔张亚青    电话:0393-6666228    电子邮箱:sqsnhd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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