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美黔东南(黔东南州文化旅游精品歌曲3.14)
本帖最后由 安百花 于 2017-3-1 09:27 编辑大美黔东南词:安百花
多少田园风光 引来世人赞叹多少迷人画卷 在我梦中留连黎平侗乡梦中故乡 心驰神往 舞阳河水清幽无比 倒影涟涟
大美黔东南 美轮又美奂 五千年的沧海 已变桑田护好这片天 守好这片田让生态的硕果 福佑人间
多少旖旎风光 在我眼前浮现多少诗画名篇 把你吟咏赞叹堂安梯田层层叠叠 绿色镶嵌雷公山上群山环抱 古木参天
大美黔东南 你我肩并肩 六十年的努力 化为甘甜相似的画面 不同的时间这文明的硕果 绵延不断
姓名:安百花联系电话:13903639750 QQ:1055460013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兴业路56号501信箱
大美黔东南——黔东南州文化旅游精品歌曲征集
2016年是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建州60周年,为全面贯彻黔东南州60周年庆专题会议精神,充分展示建州60周年的建设成果,讴歌全州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精神风貌。守住两条底线,用好两个宝贝,为打造我州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和进一步推动我州文化旅游的大发展大繁荣,激发我州原创音乐作品的生产和创作,充分发挥音乐文化的积极作用,提高黔东南州的文化软实力,打造文艺精品,特举办“大美黔东南——黔东南州文化旅游精品歌曲征集评选及宣传推广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举办“大美黔东南•黔东南州文化旅游精品歌曲征集及宣传推广活动”,旨在歌颂黔东南州文化旅游、自然风光、风土人情以及建州60周年的建设成就,激发催生出一批具有黔东南本土元素的优秀作品,大力促进旅游文化产业的协同发展,提高大美黔东南的美誉度和知名度,为我州打造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而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黔东南州歌舞团
三、评选时间安排
1.2017年2月,收集歌曲作品参加征集评选,截稿日期为2017年3月14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2.2017年3月14日至24日开始初评。由评委会在应征作品中遴选出20首入围作品。
3.2017年3月25日至31日开始复评。由评委会在入围作品中评定10首精品歌曲。
4.2017年4月1日开始对入选作品的10首进行拍摄(MTV拍摄仅选2首)及宣传推广。
四、征集评选要求
1.本次征集作品主要为歌曲作品(含四人或四人以下合唱作品),作品必须为2016年1月1日至今的原创新作。
2.作品形式不限,每个作品长度不超过6分钟。每位作者报送作品歌曲不超过2首(须有录音小样)。
3.作品主题:展现黔东南州文化旅游、自然风光、风土人情及建州60周年的建设成就。讴歌全州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精神风貌。鼓励作品的多样性,融艺术性、民族性、时尚性、技巧性为一体。
4.每首作品需提交乐谱6份(简谱或五线谱均可),其中1份乐谱署名,另外5份不署名。乐谱一律采用A4纸打印,同时上报含有音频及乐谱的光盘或U盘一份(要求mp3、mp4、wav格式)。
5.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大美黔东南·黔东南州文化旅游精品歌曲征集评选及宣传推广登记表》(原件)。
6.作品投递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歌舞团(项目运营中心办公室),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华联路10号;联系人及电话:文晶0855-822672QQ邮箱:438032380 邮编:556000。
五、入选作品及宣传推广
1.此次征集评选活动共评选10首精品歌曲进行制作、推广。
2.10首精品歌曲中遴选出2首,邀请国内知名导演拍摄、制作歌曲MTV,在央视进行播出。
3.通过不少于50家中央、地方媒体及新闻客户端、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对入选的10首精品歌曲,进行全面立体的多渠道、多终端的高规格展播推出,通过全方位的精心包装宣传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广泛推广,置入KTV点歌系统。
六、其他事项
1.提交的作品材料(含录音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2.参选对象自将应征作品送交征集评选活动之日起,即认同活动主办方、承办方以任何宣传方式进行推广和传播,但作者享有署名权;
3.参选作品中的任何部分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知识产权等专有权利,如因参选作者选送的作品存在著作权纠纷的,组委会除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外,作品本身的纠纷不承担责任。
4.未尽事宜,主办方有权另作说明。
5.本活动方案解释权属黔东南州歌舞团。
附件:“大美黔东南·黔东南州文化旅游精品歌曲征集评选及宣传推广登记表”。
黔东南州歌舞团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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